维基文库:写字间/存档/20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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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间/存档/2022年 写字间存档 2022年 (7月1日起) 写字间/存档/2023年
这是Wikisource:写字间2022年下半年的存档

Results of Wiki Loves Folklore 2022 is out![编辑]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Hi, Greetings

The winners for Wiki Loves Folklore 2022 is announced!

We are happy to share with you winning images for this year's edition. This year saw over 8,584 images represented on commons in over 92 countries. Kindly see images here

Our profound gratitude to all the people who participated and organized local contests and photo walks for this project.

We hope to have you contribute to the campaign next year.

Thank you,

Wiki Loves Folklore International Team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7月4日 (一) 16:13 (UTC)[回复]

提出能用於2022年選舉指南針的聲明[编辑]

邀請有意願參加2022年理事會選舉的各位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者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者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不同意/中立)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在八月初,選舉委員會將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選舉委員會將負責監督此流程,並由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將檢查問題是否清晰、重複,是否有錯別字等。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VChang (WMF)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17:13 (UTC)[回复]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現行條文

4、遵守已定的政策及方針—申請成為管理員的用戶應支持在正式的方針頁面中列明的方針政策,在未經社群討論之前,不應對既定的方針作出重大的改動。

提議條文

4、遵守已定的政策及方針—申請成為管理員的用戶應支持在正式的方針頁面中列明的方針政策,在未經社群討論之前,不應對既定的方針作出重大的改動。
申请者应在申请开始前一年内未在中文维基文库被封禁或禁制,不合理封禁或禁制除外。

该变更用于限制可能的特殊情况,亦与维基百科同步,同时将遵守已定的政策及方針这一规定指标化与客观化。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7:54 (UTC)[回复]

 反对:看不出有修改的必要。另有意见,请PAVLOV知悉。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38 (UTC)[回复]

(!)意見:PAVLOV事后弄了一个自由文本,希望PAVLOV可以坚持下去,每天为维基文库做一些实质性贡献才是正道。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0:01 (UTC)[回复]

以下内容纯属离题及扰乱
(!)意見:我认为社群的方针不应该由一个为维基文库很少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主导制定,PAVLOV应该只为维基文库贡献了一篇文章。
请PAVLOV留意,你在中文维基百科是回退员,但在这里只是个普通用户。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35 (UTC)[回复]
请你再仔细看看我贡献了多少。另外评价一个方针的修改是否合理,为什么要看它的提出者是一个什么用户呢?我想除了LTA恐怕都可以就事务有发表自身观点的权利吧?希望阁下能明白对事不对人。我所有查核阁下的侵权、以及人身攻击,可没有一条是针对你个人的。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42 (UTC)[回复]
实质性贡献=贡献自由文本数量,我并没有看见阁下贡献了多少自由文本。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53 (UTC)[回复]
我不知道某些人贡献方针边缘文本和侵权文本,是一种什么心态。我对你稍作提醒,你还有大把侵权内容需要被验证,只是我担心你再次诬告我维基跟踪,以及我期待你回心转意主动交待这些内容,文库中也有。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55 (UTC)[回复]
另外,关于开封大学校史问题,我正直接与开封大学沟通,请他们告知是他们的校史是他们对阁下的教科书侵权还是阁下对他们侵权,您同意吗?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56 (UTC)[回复]
当然,阁下不同意我就不做了,这取决于阁下的意愿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57 (UTC)[回复]

也说到实质性贡献,我在中文维基文库从未见过这种说法,是阁下的原创研究吗?--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59 (UTC)[回复]

你对我有看法,有意见,私下跟我聊。我已经向某个管理员承诺不把我与反共派的冲突延伸到维基文库,请阁下不要扰乱。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9:01 (UTC)[回复]
oh,谁在扰乱?我只是提出了一个修改方针。是谁在说别人没资格呢?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9:02 (UTC)[回复]
  • (!)意見作为普通用户我不得不在此提醒和提请两位停止不必要的争辩。无视他人提醒录入侵权文本固然是错误的,但在灰色地带的文本或者尚需要讨论共识的文本被录入是另一回事,这些文本并没有被限制录入,而且正因为这些文本的被录入,这些问题才得以被讨论,即便这些文本经过讨论被删除,也不能无视这一点的价值——同样地也不应当因为一个用户曾录入过侵权文本而揪住这一点不放,除非ta事后仍无视再三警告仍蓄意录入,但这一点我在Assifbus君身上暂时并看不到。(以上发言,作为提删过Assifbus君好几个文献的人,应该不算偏帮吧?)与此同时,文库不以“实质性贡献”论高低,如果要以这样论高低,仿佛文库的年资高的用户便拥有了何等的特权——容我提醒一下正在冲突中的两位,此刻文库正在进行的另一场论战中的无论哪一位用户贡献的自由文本数量都要比你我高得多,然而他们进行的无益冲突实在使人忧虑——因此Assifbus君以“实质性贡献”为理据来反对PAVLOV君的提案并不公正。最后,请两位谨记推定善意,有必要时请注意脱离接触,避免由于不必要的意气用事而再次被寻求管理员协助。最后,请勿随意政治化一些不存在政治化必要的议题,祝编辑愉快。--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0:00 (UTC)[回复]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想修改一下阁下上面所说的一句话,以示对PAVLOV的回应:同样地不应当因为一个用户(我)在英文维基百科因为申冤被永久封禁,就揪住不放,介入维基文库的站务,通过修改方针,千方百计阻挠该用户成为维基文库管理员。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0:15 (UTC)[回复]
在阁下借用我的话——自然我的话没有版权——的时候我需要提醒的是:你也在揪住不放。无休止清算过去的结果大家都看得到——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还挺认同互动禁制这个手法的。就此打住吧,祝编安。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0:23 (UTC)[回复]
@银色雪莉这次的修改其实只是为了让文本规范化而已,制定出什么是遵守方针。真的没有阻挠谁的意思。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0:59 (UTC)[回复]
在下并没有以为阁下要阻挠谁,我也认为阁下完全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只是路过劝一句罢了,毕竟我怕吵,楼上就够吵的了2333,既然两位停火,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多余的话了,祝编安。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8:52 (UTC)[回复]
Assifbus,我从未想过要阻止你成为管理员,这次的修改本身也与你无关。一个人能成为管理员与否考虑的是适用度,阁下认为自己适用,欢迎随时在rfa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0:52 (UTC)[回复]
感谢PAVLOV的修改,我已经没有意见了。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3:31 (UTC)[回复]
(!)意見 其实从证实Assifbus持续使用镜像网站编辑维基文库的时候我就觉得应该反对Assifbus担任管理员,因为管理员需要保证账户安全,不应该存在由镜像网站泄露密码的可能性。--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4:26 (UTC)[回复]
感谢Midleading,管理员啥的都无所谓。我在意的是PAVLOV借修改方针之机针对我,不过PAVLOV已经更改了相关内容表述,我认同他修改后的提议。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4:38 (UTC)[回复]
我从来没有借修改方针之机针对你,这本就是一个很正常的修改,也只有你会理解成在其他项目封禁也会影响这里了。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5:01 (UTC)[回复]
@Midleading如果“由镜像网站泄露密码”一事属实,那么不仅应该持续反对Assifbus的管理员申请,还要告知监管员考虑对其临时全域锁定为被盗账号(compromised account)。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4:18 (UTC)[回复]
只是技术上有可能而已,实际上现在还没发现有泄露密码的迹象。 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回复]
镜像网站编辑的确有安全上的担忧。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1:40 (UTC)[回复]

還有其他人支持或反對本條嗎?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將會通過投票表決。--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3:15 (UTC)[回复]

我覺得可以。—— Eric Liu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30 (UTC)[回复]
(!)意見 怎么判断是不是合理封禁呢,比如怎么判断Zhxy 519封禁Jusjih是不是合理封禁。 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5:58 (UTC)[回复]
一般来说除非管理员或者社群一致认为是不合理封禁,剩下的情况都是合理封禁。这种疑难情况只是个别情况,没有取得共识的情况下恐怕要暂缓成为管理员。当然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管理员提名中也可以就该情况进行讨论。--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6:20 (UTC)[回复]
好的 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6:24 (UTC)[回复]

已開始投票。--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6日 (三) 08:46 (UTC)[回复]

投票已結束,提案已通過。--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22日 (五) 08:04 (UTC)[回复]

公布進入社群投票階段的六名理事會候選人[编辑]

各位好,

自治體代表已經完成投票。自治體代表透過閱讀候選人聲明、候選人對提問的回答以及考慮分析委員會的評級來了解候選人。被選出進行下階段投票的2022年理事會候選人為:

您可以閱讀更多有關這次理事會選舉的結果統計數據

再次感謝自治體代表以及分析委員會成員參與此流程,並協助增強理事會的能力與多元性。

接下來則為社群投票期。相關時間表在此。準備社群投票期的參與,社群成員可以透過下列方式: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VChang (WMF)留言2022年7月20日 (三) 11:04 (UTC)[回复]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這是什麽字?[编辑]

四十一[编辑]

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二年/六月

“依律定罪,定配罪人千永善、洪受疇、權楷、金元九放送,安【】之減等移配,金煥中途移配,李□賢”

“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但是根據圖片,我不以爲然。字裏面好像有一個走之旁。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22:47 (UTC)[回复]

大約是“健”。[1][2][3][4](此處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誤作“繼”)和閣下引段能夠連線:此人由流放到江界府(肅十二年三月廿六)最終改爲發配到鳳山郡(肅十二年六月三十),實屬減等。(閣下引段下文亦有“......平安道江邊七邑......而前後罪人之定配於此者,其數甚多,主客俱困之患,誠極可慮......臣意則西北邊定配罪人中,凡係朝官儒士之類,則竝移配於南方,或其道內他邑,似爲便當矣。上曰,依爲之。”)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3:07 (UTC)[回复]
順便提示:如果在我搬運的《承政院日記》原文見到黑色的菱形,這個黑色的菱形表明這個字沒有被脫漏,原文對應位置裏面有實實在在的字,只不過是【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不知道這是什麽字而已。白色正方形表明這個字確實脫漏了,找不到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4:49 (UTC)[回复]
此字在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也似發現過,可能是 𦂩,具體含義不明。相關上下文摘錄如下:

幸我國朝法運弘開,釋教夙規可𦂩,今则一莖草現,瓊樓玉宇,不待賢子插摽,而弹指間早已塵麈佛國。

希望能有所帮助。 DuckSoft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04:39 (UTC)[回复]

四十二[编辑]

丙申謄錄》原文: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3028_00

點擊원문이미지.左邊第二竪:“㕔中各員祭服,次(?)麻雜生麻,自兵曺上下。”

頁面是1a。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02:33 (UTC)[回复]

看着像“与” Zzhtju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04:47 (UTC)[回复]
@银色雪莉你怎麽看? 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24日 (日) 01:25 (UTC)[回复]
字形上我是认同的,只不过我对于这句的详细句意有点吃不准,因此当时没有录入。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4日 (日) 12:10 (UTC)[回复]
@DuckSoft你怎麽看? 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24日 (日) 23:24 (UTC)[回复]
我看草書看的少,無法作出有效判斷。 DuckSoft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03:53 (UTC)[回复]

四十三(《丙申謄錄》)[编辑]

頁面13a最右下方的字之上的那一個字是什麽字?

原文:“解嚴而城內動駕時不為承傳,依例(?)請”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20:52 (UTC)[回复]

Zzhtju留言2022年8月1日 (一) 11:34 (UTC)[回复]
@银色雪莉@DuckSoft 你們的看法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1日 (一) 13:08 (UTC)[回复]
我看像「奉」 DuckSoft留言2022年8月4日 (四) 11:15 (UTC)[回复]
这个我看不出,字形下半部可能是“手”或近似“手”的部件,但如果說是“奉”,上半部差別又太大——未敢作定论。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10日 (三) 14:52 (UTC)[回复]

四十四[编辑]

《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1日 (一) 13:09 (UTC)[回复]

以? Zzhtju留言2022年8月1日 (一) 13:32 (UTC)[回复]
《丙申謄錄》中出現過“以”這個字。如果您看到所有的“以”的字形,你就會發現,這個字與“以”有很大的差別。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1日 (一) 13:50 (UTC)[回复]

四十五(《今古實紀》)[编辑]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55132&page=10

原文:權諰,號炭翁,安東人,(?)悔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01:19 (UTC)[回复]

四十六(《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编辑]

《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原文: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

原圖:頁面3a

鏈接: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no=kh2_je_a_vsu_30094_001&pageid=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02:44 (UTC)[回复]

算了,我覺“睡”得挺恰儅的。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03:54 (UTC)[回复]
疑似左部件为「身」(首画缺笔),右部件为「𡸁」(U+21E01,「垂」之异体字)。整字我估计是「𨉡」的异体字,意为听觉灵敏。--Dqwyy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17:11 (UTC)[回复]
這個左部件在很多朝鮮時代古書裏面見到。這個左部分字是“目”。左目右𡸁,可通化為“睡”。加上上下文的對應,毫無疑問這個字是“睡”。謝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3:49 (UTC)[回复]

四十七[编辑]

我還是那個問題:《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這個字是什麽?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21日 (日) 23:15 (UTC)[回复]

四十八[编辑]

原文: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94306&page=86

“翔太陰之玄昧,抱夜光以清遊。□若飛電之宵逝,嘒似移星之雲流。動集陽暉”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6:47 (UTC)[回复]

Zzhtju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8:16 (UTC)[回复]

四十九[编辑]

原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B8%85%E5%8F%B2%E7%A8%BF/%E5%8D%B7513

瓜別安撫司,係麼夷人。其先玉珠迫,康熙四十九年,歸附。

原文圖片:https://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567444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5日 (一) 17:03 (UTC)[回复]

⿸麻夕。——这个字似乎还没有编码。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5日 (一) 18:42 (UTC)[回复]
贊同,麼⿸麻夕夷人卽今摩梭人,又見光緒鹽源縣志卷7葉14b,中國地方志集成有影印。 Jlhwung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00:20 (UTC)[回复]

五十[编辑]

原文《清史稿》:方引妻毛,遂安人。父際可,為祥符知縣,而引父象瑛官編修。引病瘵,自京師詣河南,既婚,未三日卒。家人聞毛許引死也,閒之密。一日,登樓自擲墜地,嘔血,絕復甦,遂歸於方氏,促為引營葬。久之,地始定,葬有日,於是謂其人曰:「吾葬當同是日也!」遂不食,家人喻之百端,起辭祖姑及舅及母皆四拜,終不食,十九日乃卒。時康熙二十九年二月癸亥朔,距引喪十年。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7742&page=8#box(275,403.6666717529297,1,0)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6:38 (UTC)[回复]

𥜥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7:06 (UTC)[回复]

五十一[编辑]

原文《清史稿》:吳氏女,震澤人。喪父母,方六歲,字李氏而待年焉。稍長,美,李氏子行賈,久未歸。姑悍,私於里豪。裡豪啗姑金,欲得女。女勿從,姑撻之極楚。鄰嫗問其故,女不肯言。當暑,浴,姑納里豪於室,鍵其戶。女呼,不應,挾剪拒,創裡豪,裡豪持女褻衣去。女求死,姑操巨箠撻之,女引剪自,未殊。鄰人戒其姑,毋急女。女與鄰女款曲如平時,晡啜粥盡一甌,鄰女謂不死矣。夜漏二刻,自溺門外溪水死。時乾隆三十七年七月丁未。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7742&page=24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6:45 (UTC)[回复]

剨?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7:09 (UTC)[回复]
贊同。
另,校對《清史稿》可以選擇更清晰的底本,例如清史稿(上)清史稿(下)。還可以參照中華書局的整理本。 Jlhwung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8:41 (UTC)[回复]

五十二(《契丹國志》)[编辑]

原文:

契丹國志/卷十三

聖宗崩,元妃自立為太后,乃殺齊天后,詳見帝紀。后殘忍陰毒,居喪未及一年,先朝所行法度變更殆盡,不俟聖宗服闋,加尊號曰法天皇太后。駙馬蕭懇得一子疋梯,自景宗朝承天后襁育之;逮至成人,聖宗恩視比之皇子,尚韓國公主,後平渤海,勳業隆重,封蘭陵王。后兄弟媢而殺之,連坐如木柮里大師、觀音大師、彌勒大師等十餘人,一皆功臣,駢首誅夷,內外嘆憤。犯等人累朝切齒,雖經赦宥,並不敍用,山陵未畢,后已洗滌用之,一一擢諸清途。毛克和等四十人,后家奴隸,咸無勞績,皆授防、團、節度使;至於出入宮掖,詆慢朝臣,賣官鬻爵,殘毒番漢。自是幽、燕無行之徒願沒身為奴者衆矣。后姊秦國夫人,早年嫠居,豔醜私門,后見長沙王名謝家奴,瑰偉美姿容,為殺其妃,而以秦國妻之。后妹晉國夫人,喜戶部使耿元吉貌美,后從晉國之請,亦為殺其妻,以晉國妻之。淫虐肆行,刑政弛紊,南北面番漢公事率其弟兄掌握之。凡所呈奏,弟兄聚議,各各弄權,朝臣朋黨,每事必知。太后臨朝凡四年,興宗方幽而廢之,契丹已困矣。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04543&page=231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3:43 (UTC)[回复]

贜。——另附上早稻田藏乾隆刻本,清晰度好多了,年代也早些。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4:31 (UTC)[回复]

五十三(《承政院日記/英祖/三十一年/二月》)[编辑]

○行兵曹判書洪象漢書曰,伏以,臣愚鈍巽懦,不善奉令承敎,昨被譴責,致煩大朝之聖慮,始也風霆奮發,終焉雨露煦濡,驚魂乍定,感淚旋逬,促召授符,辭旨肅溫,要使臣藉手奉行,臣誠九頓感惶,靡所容措,開示聖意,若是丁寧,在臣之道,惟當奉UNKNOWNCHAR行之而已。第念臣素昧軍旅,且乏力量,嚴急之際,齟齬之地,萬萬無臨機照飭之望,早晩僨誤之罪,固所甘心,臣之一身,雖不足恤,其何以肅師紀而副聖望乎?反復揣量,莫若早自引退,伏乞睿慈,俯垂諒察,亟遞臣本兵之任,回授可堪之人,公私不勝萬幸。答曰,覽書具悉。卿其勿辭行公。

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31020110-01800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116&page_no=053b (左邊第五行倒數第四字)

其二:○上曰,明日親鞫時,時原任大臣、金吾堂上、兩司、左右捕將,依例命招。出榻敎得宗曰,駕到橋梁,御步輦時,不下馬諸臣,有自政院察推之敎矣。卽令現告,則押班監察,謂以無自首者,屢次申飭,尙不擧行,事極駭然,當該監察,宜有責罰,而俾卽督捧現告,何如?上曰,押班監察,回駕後令該府處之。出擧條旗鼓近接後,上仍歷臨寧嬪墓所。上曰,畿伯及諸差使員入侍。京畿監司閔百祥進伏。上曰,今番歷臨,寔是料外,畿邑三十六官,付之於卿,卿須體念焉。百祥曰,臣敢忘國恩也。楊州牧使安宗奎進伏。上曰,楊州之民,已經陵幸,爾須勸農也。水原府使金相䃼進伏。上曰,水原,卽畿邑中雄州,勸農,可也。相䃼曰,軍政尤難矣。竹山府使朴時佐進伏。上曰,毋忽於勸農二字也。利川府使李埴,楊根郡守兪彦鉉,次第進伏。上曰,民以食爲天,爾等須勸農也。重林察訪李華源進伏。上曰,馬幾匹?UNKNOWNCHAR遠gg華源g對曰,上等九匹,中等二十匹,下等二十匹矣。

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31020190-01900 (94b右邊第三行倒數第二的字)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116&page_no=094a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23:01 (UTC)[回复]

五十四(《承政院日記/英祖/三十年/十二月》)[编辑]

尙魯曰,趙榮順其時無可言之意,而中間浮言流傳矣。上曰,世之以訛言者,極可痛也。卿之今日入來,善處人父子之間也。尙魯曰,趙榮順事,東宮處分不足矣,査事䵝昧云。姜哥有之乎?尙魯曰,此等之言,臣何以知之乎?惟願鎭之矣。上曰,UNKNOWNCHAR予當鎭之,而玉堂事,何以爲之乎?尙魯曰,趙榮順旣無可問處矣。玉堂雖撕捱,不可任其撕捱,相問私客,豈宜自當也?自朝家宜申飭矣。上曰,李鼎輔事,亦當鎭之。而但姜哥事難矣。然本事旣以高哥得之,亦當鎭之矣。尙魯曰,趙榮順之言,臣實未知矣。上曰,此當更査乎?尙魯曰,其時已問捕廳軍卒輩,姜哥若有之,豈不出乎?上曰,吏判事極非矣,何以爲之?尙魯曰,今年都政,不可踰月爲敎。臣旣承聖敎,故以儲闕之意,分付吏曹。而吏判公然撕捱,此亦關係紀綱,誠悶矣。自上若各別勉出,則豈敢不出乎?上曰,都政姑無論,陵官差出誠急矣。尙魯曰,今已夜深,夕水剌進御如何?上曰,夜深則本不食矣。命鏽書傳敎曰,有下問者,吏曹判書、參判,卽爲牌招入侍。上曰,諸臣少退後,禮房承旨使之詣閤,吏曹堂上牌去來催促。諸臣仍退出。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114&page_no=022a (21a頁,右邊第六行的下面。)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8日 (四) 01:34 (UTC)[回复]

五十五(《承政院日記/英祖/三十二年/七月》)[编辑]

原文:噫,以文、武之聖猶然,況予否德,一政一令,無一垂訓,反以暮年豐亨豫大之事,作法後昆乎?雖無宗章,亦無卿箚,略記其槪,載意編次,而異事未了,難召重臣,鬱結于UNKNOWNCHAR,盡諭于此,庶伸此心。噫,與卿同爲君與相,俱至白首,望其諒心,惟在黃耉,卿須少諒,安心善養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133&page_no=103b (左邊第五行,下面第六字。)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3:43 (UTC)[回复]

五十六[编辑]

原文《承政院日記/英祖/三十七年/十月》:○洪準海啓曰,今此武科庭試殿試時,原榜人中,康世茂、金從支,直赴人中,金琢、權世柱、金光碩、金德壽、安擎國、金致大、鄭行遠、吳海俊、洪鳳瑞、吳碩熙、金衡岳、金泰成、河UNKNOWNCHAR德、張次善、朴奉得、尹得華、安萬杓、李守乭、李枝輝、高益乃、朴壽命、裵世鼎、金振興、金德采、李東隣、安弘道、南得老、姜壽仁、崔鳳鎭、金有泰、任誠大、林秀昌、金壽光、琴命舜、申弼箕、李守泰、崔昌述、金允起、周尙實、金世雲、崔守赫、鄭順業、金益覺、權贊起等錄名單子,無緣不呈,今番殿試,竝不得付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37100010-00600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198&page_no=001a (左邊第三行第二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04:01 (UTC)[回复]

五十七[编辑]

原文:《承政院日記/英祖/三十二年/八月》○吏批,判書李成中進,參判尹得載進,參議朴相德受由在外,同副承旨李垍進。有政。以李命坤爲大司諫,李翼元爲司諫,李憲默爲掌令,具壽國爲持平,洪得厚爲獻納,趙榮國爲判義禁,李宗白爲同義禁,金天澤爲敦寧都正,李景閔爲兵曹佐郞,朴UNKNOWNCHAR珍gg朴必珍g爲禮曹佐郞,申光胄爲敬陵參奉,柳惠基爲吉州牧使,兪漢蕭爲春川縣監,李𪻶爲兵曹判書。咸平縣監金光國,江東縣監南德老仍任。知義禁李宗白單付,副護軍朴民秀單付,副司直洪益三、金時粲、李壽德單付。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134&page_no=062b (左邊第四行)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14:19 (UTC)[回复]

五十八(《清代禁毁書目四種》)[编辑]

原文:查《清源文獻》係明何炯等輯。乃選錄泉州一【這個字】詩文,卷首《董鳳翔序》、卷二周天佐《登士未成遇邊民》《雲州道中送閭左詩》四首、《丘葵七歌》第一首、趙珤《謁崖山》一首、卷三《登城贈弈者》一首,《飲馬長城窟》一首、趙珤《登崖山》一首、卷十一李愷《贈廖東雩序》一首、李杜《正氣堂集序》一首、卷十五黃伯度《沈青霞傳》一首均有偏謬,應請抽燬。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94908&by_title=%E6%B8%85%E4%BB%A3%E7%A6%81&page=22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15:14 (UTC)[回复]

“郡”。另可参校商务的排印本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15:27 (UTC)[回复]

五十九(《癸辛雜識/别集下[编辑]

余與康侯閔先生相去二百餘里鱗羽往來 補亡析疑如促膝几席間尚論古人之外無 一旁語余正訝祕笈稗海諸書甚多贋鼎即 真者十逸其五每思拈出有關風雅者逐一 釐正流播為古人吐氣何康老寔獲我心也 余更核之前集逸去弁陽老人自序别集誤 作後集俱末列目兹集卷首載汴梁雜事下 卷又載汴京宮殿可補周羙成李元�二賦 之�楊髠發陵史嵩之始末詳于正史菊花 有子一條惜范史劉三公菊譜未及爾虞山 毛晉識

原文:https://curiosity.lib.harvard.edu/chinese-rare-books/catalog/49-990145057760203941

seq. 343-345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14:29 (UTC)[回复]

𠦑𮤑。前者是“叔”的异体,后者是“闕”的异体。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21:18 (UTC)[回复]
另外,你認爲345之後的那一段文字屬於《癸辛雜識》的文字嗎?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21:36 (UTC)[回复]
我不认为。这个本子是收录在毛晋编集的《津逮秘書》里的,所以345之后的是丛书里收录的另一本书,萧统的《錦帶書》。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4:52 (UTC)[回复]

六十[编辑]

原文: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339&page_no=218a

(左邊第六行上邊第九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3:55 (UTC)[回复]

⿰木匭,未有編碼。所謂“金⿰木匭玉緘經”,大抵指的是《金匱玉函經》。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9:06 (UTC)[回复]
謝謝。如果您在《承政院日記》的檢索裏面輸入“insource:PUA”你就會找到所有的“神秘字”-也就是我看不明白的字。“□”是指原文缺漏的字。是指原文有但是看不懂的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22:05 (UTC)[回复]
建議使用Template:?模板,該模板用來表述可能未編碼的字。
Template:PUA的本意不是爲了圈出來不認識的「神祕字」,而是圈出來Unicode私有區(Private User Area)的字。這些字是文本創建者在文本數字化過程中使用的私有區的字,「私有」意味着不能用來作爲信息交換(發佈在wikisource),因爲這個字長什麼樣,Unicode是沒有定義的。所以文庫才需要把這些字圈出來,等待貢獻者替換成Unicode正式編碼的漢字。 Jlhwung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5:30 (UTC)[回复]
但是我看了一下用來代表不認識的字,我發現了我們如果不看到源代碼,我們就分別不出來那些字是【已經識,錄入,別但是UNICODE未收入而用別的方式來顯示這些字】,和那些字是【確實識別不出來的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6:03 (UTC)[回复]
Jlhwung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0:13 (UTC)[回复]
我不知道那些其他的文獻有這些問題,但是《承政院日記》非常龐大,比《朝鮮王朝實錄》要大四倍,要比二十四史要大六倍。而且裏面的字有很多沒有被Unicode收入。我們需要識別出來這些字的方法。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6:04 (UTC)[回复]
算了,我想好了。我們早晚都得要先查看源代碼。并且我們有用REGEX搜索字樣的能力。我明白了。
麻煩你們能不能夠把《承政院日記》裏頭所有的“”字樣全都變成""?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6:10 (UTC)[回复]

六十一[编辑]

原文: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28841&page=43

(左邊第四行最下邊的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02:25 (UTC)[回复]

甿。——那里出头只是书法上的问题。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4:22 (UTC)[回复]

六十二(《承政院日記》)[编辑]

字:https://sjw.history.go.kr/images/newchar_images/KC04/KC04345_24.GIF

原文:丙申七月初三日酉時,上御廬次。左承旨入侍時,左承旨洪國榮,假注書柳孟養,記事官卜台鎭、朴祐源以次進伏訖。上曰,右副承旨入侍。右副承旨鄭民始進前。命書綸音曰,嗚呼,辛壬之事,尙忍言哉?釁孽之徒,䲷獍之種,乃敢異論於建儲之策,岐儀於代聽之敎,陰謀滋長,怨心轉痼,馴致戊申之亂,釀成乙亥之變,滔天之禍,急於燎原,幾使宗社顚覆,搢紳塗炭。相厥所自,自於辛壬,而辛壬之時,不能掃蕩辛壬之逆,畢竟禍胎,終至於莫可救之境。此爲已然之轍,而方來之鑑,玆豈非今日君臣上下,所可懲前而毖後者哉?近日凶逆之獄事,其端雖微,其流甚大,始也猜克於儕流之間,中焉爭抗於貳極之尊,末乃肆傳不道之說,顯有不滿之心。至于今御極之後,謀愈急而計愈密,其所以爛漫綢繆,狼藉和應者,卽耇、輝、鏡、夢之所不敢道於辛壬者也。噫嘻,是何心肝,是何腸肚?爲今日北面之臣,苟有一分秉彝,則固不敢萌於心而發諸口。況是渠輩之徒黨,家世簪纓,受國厚恩,躐躋淸顯,坐致富貴,則有何怨懟於國家者,而效此辛壬凶徒之覬覦於先志之後哉?此予之尤所痛駭於凶賊之徒黨者也。原夫獄事之顚末,卽是凶徒之交通宮這個字,締結戚里,蹤跡詭祕,脈絡通關,團聚而伺釁,醞釀而闖發,奸毒之計未行,而狼怒之意益深,如困獸之反噬,惡草之旋生,至于今番事端之作而極矣。

原圖: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385&page_no=041a

頁面41b,最右邊的哪一個行,倒數第九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23:08 (UTC)[回复]

就是“闈”;不過手寫時行書或草書的簡筆,形成的形態是“闱”;建议还是录入“闈”即可。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3:05 (UTC)[回复]
感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3:11 (UTC)[回复]

六十三[编辑]

原文: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87012&page=59

右邊第四行,上面第二字。“心(?)何必”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13日 (四) 00:57 (UTC)[回复]

⿱瞞心。文淵閣本作「懣」,供參考。該書還收錄在《武林往哲遺著》,中國國家圖書館有藏,可以翻一翻看該本用的是什麼字。 Jlhwung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20:19 (UTC)[回复]

六十四(《承政院日記/顯宗/十一年/十月》)[编辑]

原文: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0221&page_no=059b

(左邊第七行,下邊第九字)

“以尹趾善爲持平,吳始復爲正言,李徽祚爲永川郡守,尹�爲南部主簿,申斗樞爲典獄主簿”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7:35 (UTC)[回复]

路? DuckSoft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7:06 (UTC)[回复]

六十五(《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三年/十二月》)[编辑]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0326&page_no=134b

(左邊第二行)

原文:萬標爲訓鍊主簿,金敏華、李爲武兼,李世馪爲都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7:56 (UTC)[回复]

字形似「木礻刀」,檢索得 https://zi.tools/zi/%E2%BF%B0%E6%9C%A8%E5%88%9D ,見於 https://www.koreanhistory.or.kr/newchar/list_view.jsp?code=71955。 DuckSoft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7:10 (UTC)[回复]

六十六(《承政院日記/英祖/三十一年/十月》)[编辑]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124&page_no=036b

(頁34b左邊第二行下邊第四字)

原文:鄭惟觀、李春吉、崔昌極、李亨祚、朴東望、李重英、金、李德恒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8:30 (UTC)[回复]

字似左中右結構,左側爲「氵」,右側爲「圣」或「𢀖」,中間看不清是何字。
字統網上根據「左中右」及左右兩側部首檢索,未能檢到該字。 DuckSoft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7:25 (UTC)[回复]

六十七(《承政院日記/英祖/四十五年/十一月》)[编辑]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298&page_no=069a

(左邊第五行最下邊的字。)

原文:各決棍三十度事,命下矣。依傳敎,左邊捕盜從事官金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8:19 (UTC)[回复]

似两个「宅」字左右並列而成,但遺憾沒有檢到該字。 DuckSoft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7:19 (UTC)[回复]

六十八(《承政院日記/純祖/十八年/九月》)[编辑]

原圖: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2103&page_no=033b

頁碼:44a,左邊第二行

原文:“晉、金相訥、趙顯達、權補、權禕、金相銓、權�、趙顯淑、鄭之綖、李若昇”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11日 (五) 16:52 (UTC)[回复]

⿰示尋,目前未編碼,WS2021擬編碼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1月11日 (五) 17:09 (UTC)[回复]
這讓我想起來了,
《承政院日記》裏面有很多很多沒有編碼的字,如何申請將這些字得到UNICODE的編碼?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12日 (六) 19:14 (UTC)[回复]

六十九(《承政院日記/顯宗/十一年/十月》)[编辑]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0221&page_no=059b (左邊第七行。)

原文:始復爲正言,李徽祚爲永川郡守,尹爲南部主簿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15:10 (UTC)[回复]

七十(《承政院日記/英祖/三十七年/十月》)[编辑]

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1198&page_no=001a (左邊第三行第二字。)

原文:河�德、張次善、朴奉得、尹得華、安萬杓、李守乭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15:10 (UTC)[回复]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编辑]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是不是公有領域?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04:08 (UTC)[回复]

還有,他剛剛被炸了。維基百科的人員請立即更改“歷史”信息欄。 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04:09 (UTC)[回复]
"Translations or recordings of a source work are considered derivative works of that source material. The contributor thereby warrants that the original material and the derivative work are either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released under a license compatible with the free content definition.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ibutor to assert compatibility with Wikisource's license. A template should be used on the source material page to indicate the licence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osted under (see Help:Copyright tags).
Failure to conform to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deletion of the text. If a contributor deliberately persists in violating this policy, their editing access may be revoked." from English Wikisource 221.127.11.165 2022年7月8日 (五) 04:51 (UTC)[回复]
不。佐治亞引導石上有中文翻譯。 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11:36 (UTC)[回复]

至正條格》原文[编辑]

這裏有原文,我不用中國手機,所以大陸人請替我登陸這個網站,然後下載網站上的文件。謝謝:https://bbs.ugxsd.com/t-173336.html 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15日 (五) 00:11 (UTC)[回复]

这个我这边也打不开 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5:05 (UTC)[回复]

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编辑]

中文系列的小维基项目可以将中文维基百科等站点的页面跨维基导入到Transwiki空间。似乎是历史遗留的原因,跨维基导入者这一用户组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项目上只能由监管员授予,而某些较新的项目就允许管理员授予;因此在本站提议允许管理员授予跨维基导入者这一权限,以减少不便。受影响的项目包括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本站)。 Stang 2022年7月16日 (六) 14:37 (UTC)[回复]

 支持。—— Eric Liu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6 (UTC)[回复]
 支持--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18:13 (UTC)[回复]
已经部署。Stang 2022年8月18日 (四) 21:11 (UTC)[回复]

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编辑]

分类:未完成的頁面”全都是沒有完全錄入的頁面。如果不知道這些文獻的原文地址沒關係。如果頁面討論區是藍色的,你就會得到原文地址。有些頁面沒有數字化的原文,只有圖片,不過沒關係,慢慢來。有些頁面要求下載一些閲讀原文軟件,但是沒多大的問題。順便提示:一大部分“謄錄”是有數字化的原文的。感謝各位的參與!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16日 (六) 23:45 (UTC)[回复]

《太極問辨》問題[编辑]

根據奎章閣的網站,他收錄《太極問辨》四本書:兩本説是由鄭逑著作,兩本説是由李彦迪著作。鄭逑著作的兩本有70多頁,1662發行;而李彦迪著作的兩本有73多頁,1667發行。這四本都分類在“子部 儒家類。”請問,這兩本是否是同一個版本?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20日 (三) 00:42 (UTC)[回复]

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编辑]

三譯總解》有中文,韓文,與滿文三個文字。我該放到哪兒去?Blahhmosh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01:37 (UTC)[回复]

https://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Scriptorium Zzhtju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03:54 (UTC)[回复]

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编辑]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大家好,

邀請您參與2022年理事會選舉使用於選舉指南針聲明的投票。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投票給您想在選舉指南針裡看到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人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人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中立/不同意)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 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 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
  •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選舉委員會將在8月初選出前15名的聲明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VChang (WMF)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回复]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编辑]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
第七期,2022年七月至九月閱讀完整的通訊報


歡迎閱讀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此通訊報發布有關維基媒體運動策略建議執行的新聞與活動、與運動治理有關的主題,以及由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的不同項目與活動的消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每季度發布一次,團隊也提供更頻繁的運動策略每週更新。如果您想要定期收到通訊報,請在此訂閱。

  • 運動的永續性: 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永續報告已經發佈。(繼續閱讀)
  • 改善使用者體驗: 維基媒體項目桌面版界面的最新改進。(繼續閱讀)
  • 安全性和包容性: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流程的更新。(繼續閱讀)
  • 決策過程的公正性: 中樞試點對話的報告、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進展以及未來參與維基媒體運動的新白皮書。(繼續閱讀)
  • 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協調: 為致力於內容合作的自治體和志願者社群推出服務台。 (繼續閱讀)
  • 領導力開發: 維基媒體運動組織者在巴西和維德角的領導力項目最新消息。(繼續閱讀)
  • 管理內部知識: 推出一個針對技術文檔和社群資源的新門戶。(繼續閱讀)
  • 在自由知識中創新: 用於科學實驗的高品質視聽資源和記錄口述轉錄的新工具組。(繼續閱讀)
  • 評估、疊代與調適: 公平樣貌(Equity Landscape)項目試點的結果。(繼續閱讀)
  • 其他消息及更新: 一個用來討論運動策略執行的新論壇、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一個討論運動策略的新播客(podcast),以及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人事變動。(繼續閱讀)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VChang (WMF) 2022年7月28日 (四) 15:38 (UTC)[回复]

《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编辑]

我不知道爲什麽,但是他突然失效了。請各位替我用它完成《承政院日記》。謝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12:26 (UTC)[回复]

我待會兒發出我之前所用的BOT。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12:43 (UTC)[回复]
完成:
https://www.dropbox.com/sh/a1k2myjk5cdopnm/AADH-Zj6jBrwjfk5RObEt5vQa?dl=0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13:23 (UTC)[回复]
順便提示一下,應該從這個頁面開始: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05120270-01600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13:29 (UTC)[回复]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參考m:Template:Section resolved,改成“讨论已经解決,请勿修改。如有任何不同意见,请在本框格下方留言”?--Jusjih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回复]

此等模板本就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而已,此提議文本之內容略顯畫蛇添足。—— Eric Liu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6:26 (UTC)[回复]
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對。有此次勇於留言[5],不畏有管理員亂恐嚇封禁,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太甚,不代表各位用戶都勇於更新頁面。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查到既有出自百科,未立刻在編輯摘要指明出處,已稍作更新補正,才能避免違反自由版權署名規則而被刪,以及更清楚鼓勵進一步討論。--Jusjih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9:11 (UTC)[回复]
Archive模板是在机器人存档前临时使用的。维基文库没有机器人存档,所以这个模板没必要。想要停止讨论,直接移动到存档就行了。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08:19 (UTC)[回复]
但也要避免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6] [7] [8]也要避免管理員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9] [10]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能先公告有意結案存檔,但給緩衝期,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另外,若有誰指責誰人身攻擊,不立即舉證,反而太像誣告,根本不配使用維基網站。--Jusjih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17:18 (UTC)[回复]
我個人仍然覺得此提議是畫蛇添足。模板寫不寫都不影響維基人留言的權利。—— Eric Liu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5 (UTC)[回复]
已建立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論述。--Jusjih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21:43 (UTC)[回复]

《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编辑]

有沒有人能夠幫我錄入這兩個文獻?《纂辟瘟方》只有八頁,而《新纂辟瘟方》只有20頁。雖然沒有數字化文字,但是頁數較少,而且草書較少,容易錄入。謝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11日 (四) 20:04 (UTC)[回复]

有的内容先當論述,但有討論區,不是投票。希望平反冤案。--Jusjih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回复]

此論述的理想是管理員嚴以律己,避免濫權,有錯不要任意怪他人,不自省。想要有錯怪他人的,請任合格律師,包括檢察官。本站不是演練律師攻防技巧的地方。--Jusjih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回复]

此論述引述百科,外加本地可能需要考慮的。--Jusjih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01:34 (UTC)[回复]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18th August 2022)[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18th August 2022 at 4 PM UTC / 9:3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wudele poll and also based on the previous feedback to have a Europe-Americas friendly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usi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15:05 (UTC)[回复]

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延期[编辑]

今天要告知大家關於理事會選舉時間的最新消息。

您也許已經注意到,我們今年將提供選舉指南針協助投票者識別與他們在關鍵議題上有一致想法的候選人。有幾位候選人提出延長回答其立場的時間,而選舉委員會也認為這個要求與公平公正選舉程序的目標一致。

為了確保較長聲明的翻譯能即時完成,選舉委員會和理事會遴選小組決定延後一星期開始選舉的時間。

儘管並不是每個人都將使用選舉指南針來協助其做決定,選舉委員會認為在必要的翻譯完成後再開始投票會是比較適當的。這樣一來不同語言的社群成員也可以考慮是否使用此工具協助他們做這個重要的決定。

投票將在8月23日00時00分UTC開始,9月6日23時59分UTC結束。

Matantya代表選舉委員會敬上 -- VChang (WMF)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08:57 (UTC)[回复]

新手的一些格式問題[编辑]

今天我查詢塞鴻秋·代人作时發現没有條目,便在網上搜索資源創建了一個,但由於我從未參與過維基文庫編輯,所以產生了一些問題,想向大家請教一下。

1.經其他用戶編輯我才知道Page頁面已有此作品,主頁面條目是否可以與Page頁面重複呢?如果可以,我還發現我參考的資源與該Page頁面雖是一本書,但有些許不同,我應該按照哪個版本呢?

2.有些異體字我打不出來,先用目前常用字代替了,剛剛發現可以使用?模板,我想問一下,像「毫」與該作品中使用的「毫」(類似於「髙」與「高」的差距)这種較小的差距是否需要標注?如需要該如何標注?

謝謝大家。—— 杰里毛斯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11:15 (UTC)[回复]

您好,回复一点我稍微知道的:
1、些许不同是否指文句有差异?如果是文句有差异,可以用Template:另这一类的模板,增加另文。
2、这种一般就不用标注,在Unicode里这个应该是属于可以统合的——当然阁下一定要标也没问题就是了2333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15:01 (UTC)[回复]
謝謝,明白了。——杰里毛斯留言2022年8月20日 (六) 07:59 (UTC)[回复]

我对当前版本的三点建议,至今仅第三点被实施。唯第二点十分重要,事关模板的严谨性,应当尽早改正。Fire and Ice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09:21 (UTC)[回复]

已代您修改。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16:07 (UTC)[回复]

2022年理事會選舉社群投票期已經開始[编辑]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2022年理事會選舉的社群投票期已經開始。以下是能夠提供您投票相關資訊的連結:

如果您已經準備好了,您可以立即前往安全投票頁面投票。您可以於2022年8月23日至9月6日(至23:59 (UTC)截止)間投票。您可以透過此頁面查看您是否具有投票資格。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VChang (WMF) 2022年8月23日 (二) 16:38 (UTC)[回复]

邀請您參與運動策略論壇[编辑]

大家好,

運動策略論壇是一個能進行所有運動策略執行相關對話的多語言協作空間。

我們邀請所有運動的成員在運動策略論壇上協作。此論壇旨在透過一個具有包容性的多語言平台來建構社群協作。

運動策略是一個為想像與建構維基媒體運動未來努力的協作。每個人都能為運動策略作出貢獻,不管是留下一則評論或執行一整個項目。

您可以透過您的維基媒體帳戶直接加入此論壇,並能使用您的語言參與對話和提問。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於2022年5月發起運動策略論壇提案,為期兩個月的社群審查期已於2022年7月24日結束。社群審查過程包括幾個不同的問題,並產生了有趣的對話。您可以閱讀社群審核報告

我們期待在論壇上看到您!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VChang (WMF)2022年8月30日 (二) 16:51 (UTC)[回复]

求助[编辑]

我已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通令的维基数据项改链到维基百科条目对应的数据项,但sister links没有显示。 Fire Ice 2022年8月31日 (三) 12:18 (UTC)[回复]

现在好了,帮你刷新缓存了。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12:32 (UTC)[回复]
缓存本来多久会刷新?Fire Ice 2022年8月31日 (三) 12:56 (UTC)[回复]
您可以参考这篇文章w:Wikipedia:更新服务器缓存。 “这取决于服务器在更新前的繁忙程度,这可能是数天。分类链接更新会置于工作队列,服务器会在低负载时重建缓存。”--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3:47 (UTC)[回复]

2022年理事會選舉社群投票期即將結束[编辑]

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已於2022年8月23日開始,並即將於2022年9月6日世界協調時間23時59分結束。如果您尚未投票,邀請您透過安全投票(SecurePoll)投票頁面投下您的一票。若您想了解更多有關投票資格的詳情,請見投票人資格準則頁面。 如果您需要協助來做出決定,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幫助的連結: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Vivien Chang (WMF) 2022年9月2日 (五) 13:15 (UTC)[回复]

請在Unicode 15發佈後更新Special:滥用过滤器/5[编辑]

@Midleading: Unicode 15 將於今年9月發佈,屆時請更新過濾器定義爲: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4DB6}-\\x{4DBF}\\x{2A6D7}-\\x{2A6DF}\\x{2B735}-\\x{2B739}\\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x{31350}-\\x{323AF}]' & !("bot" in user_groups & added_lines rlike "\{\{PUA\|" & !(removed_lines rlike "\{\{PUA\|"))

其中\\x{31350}-\\x{323AF}是擴H,\\x{4DB6}-\\x{4DBF}是Unicode13追加在擴A後的Urgent Needed Characters(UNC)(2020年過濾器更新遺漏該段),\\x{2A6D7}-\\x{2A6DF}是Unicode 13、14追加在擴B後的UNC,\\x{2B735}-\\x{2B738}是Unicode 14追加在擴C後的UNC, \\x{2B739}是Unicode 15追加在在擴C後的UNC. Unicode 14及以前的變更也可以現在部署。 Jlhwung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5:30 (UTC)[回复]

??????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5:46 (UTC)[回复]
不可见字符的过滤器更新没啥问题吧。 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3:45 (UTC)[回复]
Unicode 15 已發佈。 Jlhwung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16:16 (UTC)[回复]

Yes完成 Midleading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09:01 (UTC)[回复]

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编辑]

例如w:秦瑞玠系1874年生人,卒年不详,其作品多于1900-1920年间于中国国内发表,在美国已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人类寿命推测,该作者去世已满50年的可能性很大。在此请教社群对于此类作者是否存在一定的收录标准(例如卒年不详的作者在其出生后何年可以认为其作品在保护期为死后+50年的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Teetrition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09:00 (UTC)[回复]

目前的作法是在基本能確定作品年代的情況下使用Template:PD-anon接受錄入。--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14:15 (UTC)[回复]
感谢回复,但貌似该模板使用后显示文字为“这部作品在1927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与作者已知的事实矛盾。 Teetrition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15:27 (UTC)[回复]
美國,卒年不明作者的未出版發表作品,有可能相對非絕對比照匿名別名。[11]只能說,有存疑就寧缺勿濫。--Jusjih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回复]
若卒年不明作者是被宣告死亡的失蹤者,至少民國臺灣民法第一編總則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第一節 自然人第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總之,確定作者身份,但卒年不明,未必可用PD-anon。en:Category:Authors with unknown death dates能在中文建立卒年不明作者,但1926年或更早已出版,美國公有領域,中華圈未必公有領域的,寧可流放舊維基文庫(見模板:PD-1923),不可使本站中華圈用戶誤踩地雷。--Jusjih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17:59 (UTC)[回复]
感谢回复。但私以为对于此类作者亦应有大致标准判定何时可以录入其作品。基于w:获验证的最长寿者列表,我拟提案:对于仅卒年不详、作者身份确认的作者/译者,如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著作权保护期为“终生+50年”,则在其出生后的第170年的1月1日后,可以认为其作品在其所属国家或地区进入了公有领域。如果作品同时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且符合中文维基文库其他方针,则可接受录入。希望得到社群的意见。 Teetrition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12:48 (UTC)[回复]
 支持 出生后的170年是一个很保守的标准了。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16:23 (UTC)[回复]
沒有意見,如果就此達成共識,欣然見之。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23:05 (UTC)[回复]
我认为这个标准太保守。按平均寿命+10年+50年就行了。如果后来得知真实的死亡年龄再删除。--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01:30 (UTC)[回复]
維基文庫過往类似被刪除作者作品還有儲安平作品(1909年生,1966年失踪,中央統戰部認定已經死亡)。--Midleading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03:38 (UTC)[回复]
(!)意見:一、鉴于有来自不同原作国的中文作者,甚至来自不同原作国的原文作者又翻译成中文后原文与译文的分别版权问题,与其划一的170年,或者是用类似“卒年不详的出生满120年时,可容忍视为终生”这样的说法会更好?二、同样地,像“认为其作品在其所属国家或地区进入了公有领域”,最好也是换用比较不那么定性的说法。——说到底,死亡推定是法律问题,社群不是法院,无法就某个人的生死作出法律意义上的推定,只不过基于实际情况,做一种折中的处理,是以在说辞上也最好留有余地。
PS:上面Midleading君提到储安平一件,我再次请各位考虑是否接受或容忍以统战部目前可查阅到的认定文件发布时间为死亡推定时间。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20日 (六) 10:39 (UTC)[回复]
我个人的意见是可以容忍以统战部的时间来计算是否进入公有领域。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20日 (六) 11:01 (UTC)[回复]
同意您的修改意见。另鉴于“出生满120年”的表述可能导致12月31日出生的人相较同年其余日期出生的人在计算著作权保护期时晚1年到期,而大部分卒年不详的人仅知其出生年份而不知月日,因此我建议修改表述为:

对于作者身份确认的自然人作品,如作者出生年份已知而卒年不详,则中文维基文库在计算其著作权保护期时,容忍推定其在出生后第120年的12月31日死亡。作者卒年确定时,依照其真实的死亡年份确定作品的存废。

例如,中国一作者于1850年出生,卒年不详。则推定其于1970年12月31日死亡,按50年计算,其作品著作权于2021年1月1日进入公有领域。
120年这一期间及以上表述妥否,还望得到各位意见。 Teetrition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15:08 (UTC)[回复]
我认为这个标准太保守。按平均寿命+10年+50年就行了。如果后来得知真实的死亡年龄再删除。--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06:01 (UTC)[回复]
“确定作品的存废”似乎改为“计算其著作权的保护期”较好?“存废”有点指向不明。其他没什么意见,法律问题保守点不是坏事,何况平均寿命标准按不同地区又不一样,就用这个120年的挺好的。--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29日 (一) 18:37 (UTC)[回复]
同意阁下的修改意见。 Teetrition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03:22 (UTC)[回复]
@银色雪莉:退一萬步,即使按這文件的年份作死亡年份,儲的作品也要到2031年1月1日進入公有領域。而如果這開先例,以後中國大陸失蹤作者版權怎樣計算?--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2:02 (UTC)[回复]
在下非常清楚储的作品即便按那份文件的标准也尚未到期,我在上次关于储安平的讨论中已经明确说过这一点。而这先例(如果阁下指的仅仅是在下有关储安平的想法这部分)我想并不会也没有理由影响到其他失踪作者的版权计算。
一则是这份文件有着一定的官方性,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常规而言,这里的有关机关一般确实是指公检法机构,不过鉴于储安平案的特殊情况,相信大家不会对统战部的说法认为完全没有效力。
二则,自然,我们不是利害关系人,我们也没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力——对所有案例都是如此,因此固然引用这一条并非全然适宜,但同时,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将永无可能录入储安平的作品,因此我们总该在当中寻求是否有可以折中处理的空间,而一份具有一定官方意义的文件,至少比全无印证——相信在不仅是中国大陆而是各地的多数(近现代的)失踪作者的情况中都是全无印证——使我们的折中处理的可能性要强那么一些。
综上所述,我认为对于储安平的这个特例如果作特殊处理,相信并不会开阁下所担忧的“先例”用途。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6:29 (UTC)[回复]

关于半自动导入国务院部门文献[编辑]

我最近重新捡起User:Njzjz之前使用过的BOT导入国务院部门文献,我注意到BOT的落款用的是{{right}},这也和官网的排版一致,但是想问一下社群会不会更喜欢用{{署名}}?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16:19 (UTC)[回复]

@Zzhtju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16:41 (UTC)[回复]
我个人一直在用署名。不过无论是公报pdf还是公报html还是政府信息公开html都是right,不过注意日期和机关的右边距不同。 另外有一点值得注意,一般这类部委文件,落款实际只有日期,并没有机关名称,公报加入机关名称,实际上是未导入电子签名的印章(国徽/党徽/五角星)的一种纯文字表示方法【印章规格参见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红头文件原文是以日期中心向上加盖印章。—— Zzhtju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13:12 (UTC)[回复]
好的,感谢!那之后就还是想办法用{{署名}}好了。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22日 (一) 16:51 (UTC)[回复]
官网有没有可能出现非署名的right? 曾晋哲留言2022年8月29日 (一) 11:13 (UTC)[回复]

机器人半自动导入国务院文献[编辑]

因为最近没有活跃的半自动导入文献的机器人,因此诚邀社群关注本人的新的机器人申请,并提出意见。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14:20 (UTC)[回复]

@Midleading, Jusjih, Zhxy 519, Zzhtju, Assifbus:@银色雪莉, Zy26, Longway22: 冒昧打扰一下大家,希望诸位能对此发表一下意见。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11:04 (UTC)[回复]
忙碌于现实生活中。不过我支持这个机器人……Assifbus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13:00 (UTC)[回复]
很佩服阁下的努力,惜乎我是不太懂这些技术,无法发表什么具体意见,但我想能有任何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手段总是很好的;也请懂技术的各位行家们看看。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18:37 (UTC)[回复]
对于机器人个人建议征求一下Njzjz的意见,对于国务院及其部委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问题Htoila和Hat600以及过往经常参与到相关文件录入的维基人们有没有什么好的想法或建议。——Zzhtju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08:51 (UTC)[回复]
@Njzjz, Htoila, Hat600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22:47 (UTC)[回复]
支持使用机器人导入。个人认为可能需注意的是格式上的问题,比如“第X条”是否加粗、Header的填法等,这方面可能统一一下较好。个人对机器人技术不太了解,提不出什么技术上的意见,还请见谅。--Htoila留言2022年8月29日 (一) 22:42 (UTC)[回复]

如何錄入家族世系圖?[编辑]

如何錄入像:

的世系圖?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00:00 (UTC)[回复]

请查阅中文维基百科上的文档。注意中文维基文库并无此模板,请在考虑必要性的基础上谨慎引入新模板。
如果认为确有必要,请依CC BY-SA 3.0从中文维基百科引入以下所有页面并按之前提到的文档进行树形图编写:
中文维基百科中存在Chart到Tree Chart的重定向,对应文档中的Chart应替换为Tree chart,除非本地创建相同的重定向。
“w:”是跨wiki前缀,本地页面标题不需要这一部分。 Teetrition留言2022年8月23日 (二) 14:53 (UTC)[回复]
我需要這個家族世系圖,因爲我要搬運《列聖八高祖圖‎》。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00:27 (UTC)[回复]
阁下自行引入前述页面即可。 Teetrition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04:11 (UTC)[回复]
我不會搬運。你來幫我吧。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13:54 (UTC)[回复]
您需要什麼模板?我或許可以幫忙匯入。—— Eric Liu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4:55 (UTC)[回复]
我需要可以表明家族世系圖的模板。如我之前發的鏈接裏面的家族世系圖模板。 Blahhmosh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14:47 (UTC)[回复]

各位认为中文维基文库可不可以允许存储电影和电影脚本?[编辑]

在英文维基文库中,一些满足维基版权要求的电影以及其电影脚本存储在文库中,不知中文维基文库可否参照英文维基文库存储满足维基版权要求的电影及其电影脚本?

范例:

DutchOff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00:48 (UTC)[回复]

只要滿足版權要求,當然可以。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01:09 (UTC)[回复]
电影实际上是在共享资源的吧,毕竟目前不允许本地上传文件。其它意见同Zhxy 519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2:07 (UTC)[回复]
是我说错了,电影实际确实是存储在共享资源的。话说回来,中文维基文库有相关先例吗?(主要是想到电影脚本应该有配套的页面模板,就像英文维基文库那样)

另外,满足版权要求的中文电影(并且已经存储在共享资源的),我目前只知道有1927电影版的《盘丝洞》(而且上传的版本还是有B站水印的),不知各位是否知道其他已经存储在共享资源的中文电影? DutchOff留言2022年8月29日 (一) 12:45 (UTC)[回复]
模板没有就从英文那边搬吧。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20:54 (UTC)[回复]
電影劇本若是文字著作,合乎版權許可的,本站收,但合乎版權許可的電影,去共享資源。--Jusjih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16:29 (UTC)[回复]

《契丹國志》有私人區字。[编辑]

@Midleading@MidleadingBot請你們把《契丹國志》裏面所有的私人區字全都給我“pua”起來。謝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1:24 (UTC)[回复]

順便又把《北極真武普慈度世法懺》也給PUA起來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1:52 (UTC)[回复]
對了,又要把《詩說 (申培)》PUA起來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1:56 (UTC)[回复]
Yes完成 Midleading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2:50 (UTC)[回复]

《全唐文》格式調整[编辑]

把《全唐文》所有頁面中的一級標題(=)變成二級標題(==)和二級標題(==)變成三級標題(===)

除。了。卷0282。以。外。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2:20 (UTC)[回复]

也把《惜抱軒文集》同以上處理,《王臨川集》也有格式問題。請處理。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2:34 (UTC)[回复]

請用機器人幫幫我[编辑]

@Midleading@MidleadingBot請用機器人將《承政院日記》裏面所有文章源代碼出現的全部改爲𰗼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8日 (四) 23:59 (UTC)[回复]

所有改爲𪸗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00 (UTC)[回复]
所有⿰彧羽改爲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02 (UTC)[回复]
還有,這些子裏面,那些被加入了cjk擴展區H?(別管左邊的KC那一串字。)
KC00025
KC00032
KC00040
KC00050
KC00077
KC00159
KC00222
KC00358
KC00396
KC00412
KC00467
KC00568
KC00716
KC00770
KC00877
KC00929
KC00958
KC00964
KC01305
KC01310
KC01586
KC01612
KC01616
KC01640
KC01696
KC01764
KC01879
KC02042
KC02274
KC02307
KC02309
KC02514
KC02522
KC02611
KC02621
KC02640
KC02644
KC02655
KC02658
KC02708
KC02845
KC02992
KC02994
KC03014
KC03022
KC03038
KC03099
KC03216
KC03351
KC03395
KC03402
KC03720
KC04140
KC04274
KC04287
KC04421
KC04485
KC04490
KC04491
KC04576
KC04579
KC04580
KC04661
KC08069
KC10043
KC10024
KC10098
KC10153
KC10210
KC10211
KC10212
KC10214
KC10215
KC10216
KC10217
KC10220
KC10221
KC10222
KC10279
KC10280
KC10323
KC10332
KC10335
KC10337
KC10411
KC10413
KC10437
KC10439
KC10443
KC10449
KC10451
KC1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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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1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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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10599
KC10600
KC10601
KC10602
KC10603
KC10604
KC10605
KC10609
KC10611
KC10612
KC10613
KC10614
KC10616
KC10617
KC10622
KC10625
KC10626
KC10629
KC10630
KC10631
KC10633
KC10635
KC10639
KC10640
KC10641
KC10642
KC10643
KC10644
KC10647
KC10648
KC10649
KC10651
KC10652
KC10653
KC10654
KC10655
KC10666
KC10667
KC10688
KC10689
KC10691
KC10693
KC10694
KC10696
KC10697
KC10727
KC10741
KC10857
KC10858
KC10859
KC10861
KC10917
KC11028
KC11029
KC11030
KC10863
KC10864
KC10866
KC10867
KC10868
KC10904
KC10911
KC10913
KC10914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07 (UTC)[回复]
Unihan 15.0裏面的 Unihan_IRGSources.txt 有 KC-12345 到Unicode 15已編碼字的映射,自己寫個腳本處理一下即可。 Jlhwung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41 (UTC)[回复]
我搞不清楚你的意思,但是至少這個部分已經搞定。接下來就是你們製造機器的時候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50 (UTC)[回复]
Unihan_IRGSources.txt 這個文件的內容形如:
U+3239F kIRG_KSource KC-07758
U+3239F kRSUnicode 208.9
U+3239F kTotalStrokes 22
U+323A0 kIRG_USource UTC-03124
U+323A0 kRSUnicode 208.10
U+323A0 kTotalStrokes 23
U+323A1 kIRG_TSource T13-3D2B
U+323A1 kRSUnicode 209.10
U+323A1 kTotalStrokes 24
U+323A2 kIRG_KSource KC-07759
U+323A2 kRSUnicode 211.7
U+323A2 kTotalStrokes 22
U+323A3 kIRG_VSource V4-583A
U+323A3 kRSUnicode 211.8
U+323A3 kTotalStrokes 23
U+323A4 kIRG_KSource KC-07913
把所有kIRG_KSource的行過濾出來,再篩選KC,就是你想要的從KC-XXXXX到CJK擴H碼位的映射。 Jlhwung留言2022年9月10日 (六) 14:22 (UTC)[回复]
請把替換成𱕩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14 (UTC)[回复]
把所有{{?|⿰土適}替換成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17 (UTC)[回复]
請把替換成𱘄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14 (UTC)[回复]
請把替換成𱤬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14 (UTC)[回复]

請把替換成𱯼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36 (UTC)[回复]
請把替成𱰁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36 (UTC)[回复]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36 (UTC)[回复]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36 (UTC)[回复]
𮗞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36 (UTC)[回复]
𱣢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47 (UTC)[回复]
𲋯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47 (UTC)[回复]
𲁮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47 (UTC)[回复]
@Midleading@MidleadingBot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0:50 (UTC)[回复]
已經查找,見Special:用戶貢獻/MidleadingBot,下次你可以在維基文庫搜索“insource:"木星" insource:/木星\}\}/ prefix:承政院日記”查找所有含有“{{?|𰗼|⿰木星}}”的頁面。--Midleading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1:41 (UTC)[回复]
感謝!雖然我幹了兩年,但是還是對這個網站不熟。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2:15 (UTC)[回复]

我有《新青年》第一卷~第十卷的高清扫描本,以及第十一卷的2011年7月中国书店简体重制版。粗略的找了一下,文库好像没有这一内容,且文库的记载并不全面;共享资源里在CAT:La Jeunesse下的文档也有一些我这里有那里却没有的部分。我把它们上传至维基文库是否合适?如果可以,第十一卷直接上传原pdf文档可能会涉及版权纠纷,而且我使用的是简体中文,在简繁转写上可能会有困难,能否请社群各位同仁协助录入?谢谢。--范博2004留言2022年9月10日 (六) 08:36 (UTC)[回复]

关于海地历史的英语书,只翻译一个章节时[编辑]

来此求助,我急着赶完美国占领海地,正在翻译至中文维基。然而,遇到一些问题,文献部份有一段来自英语共享资源「en:Haiti: Her History and Her Detractors/Part I: Chapter XXII」。文库名称用我自己的翻译,反正也查不到中文译名,我只打算翻译这段。好吧,下一个问题是技术方面,怎麽建目录表?虽然只贡献一个章节,也是要有全书目录的格式。

暂定名称:「海地历史的诋毁者们」或「海地历史与她们的诋毁者」。 贝塔洛曼公务箱 2022年9月12日 (一) 20:40 (UTC)[回复]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版草案[编辑]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各位好: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委員會正在就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修訂版草案徵求評論。此審查期已於2022年9月7日開始,直到2022年10月8日止

委員會根據2022年5月至7月社群討論期間以及2022年3月的社群投票時所收到的意見進行了修訂。修訂主要著重下列四個領域:

  1. 識別《通用行為準則》培訓的類型、目的和適用性;
  2. 簡化語言,以便非專家更容易理解和翻譯;
  3. 探索「肯定」的概念,包括其優缺點;(註:見之前版本相關部分
  4. 對於舉報者和被舉報者隱私的平衡進行復審

委員會請求各位在2022年10月8日之前對這些修訂提出評論和建議。之後修訂委員會預計會根據社群的意見進一步修訂規範。

在元維基上找到修訂版的執行規範(該頁中文翻譯版本目前仍在校對中),以及修訂對照表。

您可以在不同地方分享評論。促進員團隊誠摯邀請您在修訂版執行規範的討論頁面上以任何語言發表評論。同時,您也可以將評論分享在翻譯版的討論頁面上、本地討論頁面,或在對話時間時分享。在此您可以看到一系列關於修訂版執行規範所規劃的對話時間;請您查看元維基頁面了解詳情。9月16日星期五(10:00世界協調時間)的對話時間特別針對亞太地區時區舉辦,屆時會有中文口譯。 誠摯邀請您報名參與

支援本次審查期的促進員團隊希望能接觸到大量的社群。如果您的社群中尚沒有相關對話正在進行,邀請您組織討論。促進員團隊也能協助您組織更多對話。討論將每兩週彙整並向委員會進行報告,並會發佈在此頁

此訊息代通用行為準則項目團隊發送 VChang (WMF) 2022年9月12日 (一) 21:09 (UTC)[回复]

二續表忠記》問題[编辑]

《二續表忠記》與《續表忠記》是否是同一本書?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13:53 (UTC)[回复]

这是两本书。后者应该很好找,前者可见《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41册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14:26 (UTC)[回复]

《續史》問題[编辑]

《清代禁毁書目四種》指的“《續史》八本,朱里撰”是否是指《青萊續史》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23:33 (UTC)[回复]

分类问题[编辑]

我在编辑作者:賀一誠时,因为模板而添加了“1957年出生”这个分类,但是在分类:1957年出生中没有看到“作者:賀一誠”这个页面,不知有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DutchOff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02:53 (UTC)[回复]

现在已经有了。可能是缓存问题,可以到Special:Purge刷新这个页面的缓存(使用action=purge参数也可以)。 Teetrition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08:06 (UTC)[回复]
感谢回复! DutchOff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3:44 (UTC)[回复]

请求协助创建索引页面[编辑]

因遇到错误:「标题 "Index:关于开展9・18特大交通事故舆情导控工作的通告.pdf" 已被禁止创建。 其与以下禁用标题名单项匹配: .*[.‧•・・].* #避免間隔號錯誤 <newaccountonly> 」,请求协助创建。谢谢。 虹易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02:20 (UTC)[回复]

Yes完成 Midleading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02:32 (UTC)[回复]
@Midleading:谢谢!能否再帮忙将「User:虹易/沙盒1」移动到「关于开展9・18特大交通事故舆情导控工作的通告」?--虹易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03:16 (UTC)[回复]
已經移動。請問該文件是否屬於地方黨委宣傳部文件而有版權問題? Midleading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0:41 (UTC)[回复]

能不能把《草木子》“PUA”起來[编辑]

草木子》有很多私人區的字。@Midleading@MidleadingBot能不能把他們全都“PUA”起來?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01:29 (UTC)[回复]

御用湯劑冊》到底是什麽東西?[编辑]

這是什麽鬼?有沒有人願意解釋?

原文: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aa10no=kh2_je_a_vsu_30736_001&aa15no=&aa20no=&pageno=&imgnum=JE_A_30736_001_000011&imgsize=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23:08 (UTC)[回复]

我只知道這是當時的太醫給朝鮮國王出的用藥配方還是什麽來著。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23:09 (UTC)[回复]
是的,一页一个药方,药方下面是“进”这个药(就是王用这个药)的时间。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03:30 (UTC)[回复]
問題是這種文獻該以什麽格式錄入呢? Blahhmosh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13:51 (UTC)[回复]
录入了,阁下如有闲暇,请校对之。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20:41 (UTC)[回复]

公布2022年理事會選舉社群投票初步結果[编辑]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大家好!

謝謝各位參與2022年理事會選舉的過程。您的參與協助讓社群所尋求的人選拿下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的席次。

以下是2022年理事會選舉的初步結果:

您可以閱讀更多有關這次理事會選舉的結果統計數據

理事會將完成他們對獲得最多選票候選人們的審查,包含進行徹底的背景調查。理事會計劃在十二月的會議任命新理事。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VChang (WMF) 2022年9月22日 (四) 15:47 (UTC)[回复]

{{PD-PRC-exempt}}中的表述问题[编辑]

{{PD-PRC-exempt}}模板中存在@Zy26阁下于2012年加入的一句“如不受其他法律保护”。私以为这句话没有必要且存在问题。该笔编辑的摘要写道:

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意味着此作品必然地处在公有领域,因为它可能受其他法律保护

然而公有领域是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专属概念。与Zy26阁下在摘要中所述内容相反,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意味着作品必然处于公有领域在著作权法范围内公众可以自由使用之。作品受其他法律保护时所产生的的限制是非著作权法限制(参见commons:COM:NCR)。

如果认为一些其他法律的限制会限制中文维基文库的收录(私以为人格权、商标权、政治审查等都不应影响维基文库的收录),亦不应当在该著作权标签中作出说明。

综上,在此提案删除该表述。希望得到社群意见。--Teetrition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15:44 (UTC)[回复]

 反对删除该表述,但不反對酌量修正,就是只修不廢。本站自由版權,不代表免遵守非著作權法律。例如,2002年8月28日前總統府公報以及國民政府公報刊登的變更國籍、姓名一覽表,仍要注意個人資料保護法 (民國104年)。--Jusjih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20:01 (UTC)[回复]
不反对您只修不废的意见。然而窃以为存在非著作权限制时模仿维基共享资源人格权、商标权等模板,另立模板为宜。原因在于:
一是存在非著作权限制的作品只是少数,
二是符合{{PD-PRC-exempt}}且存在非著作权限制的作品本地似乎极为有限(从官方途径入手的法院判决原文已经作了匿名化处理;《国旗法》《国徽法》等包括受限图案的作品中,作为作品本身的法律已经阐述了法律限制),
三是当前的表述并未说明存在何种限制,在所有使用该模板的作品页面给出一个虚空的警告不利于他人安心后续利用作品。
同时重申无论如何,只要“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意味着作品必然处于公有领域”的说理不存在问题,该模板的表述至少存在修改的必要。否则当前表述可能给人因受其他法律保护因而不符合版权方针(实际上符合版权方针)而不能上传的误解Teetrition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1:26 (UTC),修改于2022年10月3日 (一) 03:13 (UTC)[回复]
应当删除这句话。同意PD是知识产权法领域概念,不应扩大至人格权等其他领域。这个模板(不光这个,所有的页底模板)都是表示著作权状态的模板,如果在此模板里补充说明其他领域的法律信息,那么其他所有模板都要补充。那么把人格权之类的其他问题放到使用条款、免责声明等全站覆盖的内容中去,(甚至可以另立一个模板做这件事,虽然我不支持),而不是和著作权混在一起,显然更合理一些。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0月7日 (五) 10:32 (UTC)[回复]

有鉴于当前未见其余版权模板有如案涉模板般宽泛而非具体的非著作权限制的内容,且“如不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本作品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的表述本身不当,7天内(截至2022年10月20日16时,UTC+8)如无获异议,我将会将“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如不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本作品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修改为“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Teetrition留言2022年10月13日 (四) 07:53 (UTC)[回复]

一并提醒本次讨论的参与者@Jusjih, hat600。--Teetrition留言2022年10月13日 (四) 08:08 (UTC)[回复]
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已提到部份國家和地區作者人格權永久有效,本站需要嚴格執行,以及鏈接的使用條款已提到需遵守行为合法,不违反版权法或其他法律,所以勉强能容忍最新提案。--Jusjih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19:11 (UTC)[回复]
Yes完成,已修改。 Teetrition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08:34 (UTC)[回复]

《忠烈錄》問題[编辑]

有沒有人願意告訴我朴承宗著作的《忠烈錄 (朴承宗)》與鄭亨逵著作的《忠烈錄 (鄭亨逵)》是否一模一樣?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02:50 (UTC)[回复]

原文都在頁面討論區裏面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02:51 (UTC)[回复]

《明》、《清實錄》問題[编辑]

《明》、《清實錄》是應該以卷數分類呢,還是以年月日分類頁面?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15:58 (UTC)[回复]

24億字公有領域文本下載[编辑]

各位編輯大家好,向大家共享2441355213字公有領域文本。壓縮包内含有頁面列表。

要錄入維基文庫,務必使用圖像、文本對照模式。如果直接把所有文本輸入同一個頁面,只會增加未來整理負擔,請勿這樣做。

下載網址:https://ufile.io/zmr9gs4o

請儘快下載,即將自動刪除。--116.49.150.183 2022年10月11日 (二) 14:29 (UTC)[回复]

這是什麽東西?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01:05 (UTC)[回复]
很好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11:37 (UTC)[回复]

Template:Header模版过于臃肿,难以维护,我已经在Module:Header采用Lua语言重写模板。现在重写已经完成,接下来将会正式替换现有Template:HeaderMidleading留言2022年10月14日 (五) 02:11 (UTC)[回复]

有什么比较大的改动吗,应该可以完全替代吧,看着繁复author参数没有了。 Zzhtju留言2022年10月14日 (五) 02:21 (UTC)[回复]
應該沒有改動,任何人可以在任何頁面將【{{Header|】改為【{{#invoke:Header|main|】預覧更改後的效果。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0月14日 (五) 03:03 (UTC)[回复]
姑且還是說一下,把模板改成引用模組就行了,不應該直接給連入頁面替換。—— Eric Liu留言 2022年10月14日 (五) 05:42 (UTC)[回复]
正式替换的时候会直接修改Template:Header(参考Template:作者的重写)。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0月14日 (五) 06:50 (UTC)[回复]
OK!—— Eric Liu留言 2022年10月14日 (五) 23:45 (UTC)[回复]

已经替换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13:14 (UTC)[回复]

問題回報: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 Header 「有效期」顯示有誤。--S099001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2:01 (UTC)[回复]
伊索寓言 (林紓),三個譯者被分成兩行,重複出現譯者: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1:46 (UTC)[回复]
问题报告:最高法司法解释的header模板{{PRC-SPC-SFJS}}、最高检司法解释的header模板{{PRC-SPP-SFJS}}现在不能正常显示,均显示错误为“Lua错误 在Module:Header的第490行:attempt to index a nil value”,望修正!--Ewan0707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2:17 (UTC)[回复]
錯誤回報:衆議院議員選舉法 Lua错误 在Module:Header的第34行:attempt to perform arithmetic on a nil value 晞世道明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3:35 (UTC)[回复]

Poll regarding six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will be organizing the six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in the next week of October and we need your help to decide on a time and date that works best for the most number of people. Kindly share your availabilities at the wudele link below:

https://wudele.toolforge.org/aE86KsnqQsBDNdkj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via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14:33 (UTC)[回复]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版的諮詢期已經結束[编辑]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版的社群諮詢期自2022年9月8日開始,已經於10月8日結束。在過去幾週裡,通用行為準則項目團隊舉辦了三場對話時間,讓維基人齊聚一起討論修訂版的執行規範。項目團隊在此期間收到了許多寶貴的社群意見,對話時間內未回答的問題會後也透過書面方式回答

接下來修訂委員會將審查社群的意見,通用行為準則項目團隊也會持續提供支援,並向社群分享所有重大進展與里程碑。委員會將完成最終版本,預計在2023年1月中旬進行社群投票。

如果您還有相關意見尚未發表,歡迎與我聯繫,或透過其他渠道分享,例如在運動策略論壇上發表。-- VChang (WMF)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16:34 (UTC)[回复]

統一wikidata作品命名規範[编辑]

wikidata 不同子頁面的命名格式不一樣,有明史卷一百四十八宋书·卷21還有朝鲜列传。能否統一,如:“史记·卷一百一十五 朝鲜列传”? @Midleading, Stevenliuyi, Njzjz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3:25 (UTC)[回复]

gj.cool的自動標點結果如何?[编辑]

大家看 https://old.gj.cool/ 的自動標點結果如何?用它批量給已有無標點文獻標點可否?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5:42 (UTC)[回复]

Template:原文沒有標點用得上,看似可行。若使用量大,可考慮建立新模板。--Jusjih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3:06 (UTC)[回复]

Invitation to join the six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26th October 2022)[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six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26th October 2022 at 2 PM UTC / 7:3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wudele poll.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We will be discussing the newly launched Wiki Rescues Manuscripts project and two Wikisource Fellows who will be supporting that project until June 2023 will be joining the conversation as well.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Sam Wilson (WMF) and Satdeep Gill (WMF)

Sent usi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2:53 (UTC)[回复]

Zhxy 519未有明示其對既已本地初步達成中共機關文本之{{PD-PRC-CPC}}意而有異議[编辑]

Zhxy 519閣下現記錄應未對於發出{{PD-PRC-CPC}}標識之已達成既定適用之共識、有明確表述新意見,原社區達成共識下即該標記可為本地採編涵蓋中央機關文本之記,但其現明顯所示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開建立前之中共機關文本不視為標識共識涵蓋之一部分,有關異議亦可能影響有關時段之文本整理,謹呈請社區本地檢視之,是否需要與異議達成共識等之。 Longway22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1:24 (UTC)[回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中共的作品不適用PD-PRC-CPC我認為是常識,而直接在標題曬我的名字,我認為是這Longway22的惡意行徑。 Zhxy 519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1:28 (UTC)[回复]
有關問題直接牽涉{{PD-PRC-CPC}}長久之採編事務,且閣下之異議作為本地重要指標尤為需要註明,另驚訝閣下從來未提出上述異議、且本地討論常觀並無以相關時段之限制文本效能,視之為閣下首要提出,故而如此。 Longway22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1:34 (UTC)[回复]
你们的争端对象如果是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 (1944年8月18日)等两篇的话,似乎不应该是对PD-PRC-exempt而是应该是对PD-PRC-CPC的争论?我不大了解“{{PD-PRC-exempt}}標識之已達成既定適用之共識”是什么,可能需要Longway君指教;不过我不认为{{PD-PRC-exempt}}可以援用到共和国建国前。
至于Zhxy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中共的作品不適用PD-PRC-CPC”我个人表示原则性赞同,因为这是所依据法源的问题,毕竟PD-PRC-CPC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各类相关的条例、司法解释、判例等基础上的,都有一个客观的效力问题——就像总不能拿着中华民国的著作权法来判别今天的共产党文件为法人文件,是一个道理。尽管Longway君认为“原社區達成共識下即該標記可為本地採編涵蓋中央機關文本之記”,但是我认为鉴于前述,以及我们也需要注意到模板中“对于已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保护期的其他中国共产党文件,应使用版权失效模板”的指引,看来这应该通过讨论进一步厘清,并且可以对已有指引作出简单文字调整以符合众意。
但是我不认为在标题里晒名字是恶意——这一点我是同意Longway君的解释的。如果这被认定为恶意,那么就恐有不符善意推定之嫌了。就像两位在周恩来对首都高校红卫兵的讲话一文发生的过火的争执一样:我完全同意对于有版权争议的文本,需要使用遮蔽式的模板以回应法律问题;但同时,模板上缺少对查看历史文本的指引,这样不便于各位编者参与对文本侵权问题的讨论,应当改善。我也不否认Zhxy确有早前向Longway指出不应撤去模板这一事实,但Longway在本次撤去模板时附有编辑摘要,是体现出沟通意图和善意的,不应该被无限上纲上线和无限溯源,这样仍然不利于善意推定。我讲句不得体的话好了:说到底,两位过往对对方的恶意推定太多了。(当然你们可以当我多管闲事。)--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4:48 (UTC)[回复]
如果按照所謂「匿名法人」展示而言,現在本地既已清晰部分關聯法理情況之下根本上不可能成立之,如以有關標識所謂處理共識上應相關突然直接干預且不明示其理據、需要被干預方自行揣測其意而代言示明有關問題,是以議案本身有礙既已發生且即為本地關聯情況之常態、無法迴避之。另外基於相應社區自身長久討論確立之明晰對應機關部分作品標識不再有另外不明主張之標識,是以突然案外過後未有明確其意、直接干涉再將已社區商定階段之機關確認性質地位再次退回社區商議前之處理手法如匿名化之,問題顯而易見。另真要考慮所謂時間問題的話,恐怕更會以重提社區姑且未有直接商議之舊往未定之理解範疇,如中華民國之憲政地位為其一要素,是以時段部分法理問題亦屬於中華民國憲政及中國共產黨本身法理間之衝突,而且相應問題是在相關文本上已反映出且是明確可見之、但顯而易見相應問題、對於有關該次訴諸干預之方面亦可能仍有所礙明晰化相應問題。——Longway22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6:52 (UTC)[回复]
请注意,{{PD-anon}}不是匿名的法人,而是匿名或者法人。“这部作品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或者以法人、非法人单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發表”。所以这个标识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当的地方,不是“另外不明主張”,也谈不到“不可能成立之”。这个标识使用在这个文献上,在目前的表述下没有什么问题——难道中共不是法人?阁下所称“匿名化”,由来无据。当然,在有适合的模板时应该使用更适合的模板,这一点具体到本案上,也就是PD-CPC-PRC是否适用于此类中共建政前之文献,确实没有具体化的讨论,也可以展开讨论——正如阁下所称“已社區商定階段之機關確認性質地位”在过往讨论中之确立是基于相关法条,是以建政后不会有疑问;而建政前因本地“姑且未有直接商議之舊往未定”而存在搁置争议事宜。而在模板使用过程中在编辑行为的背景下进一步推动讨论,将其进一步细致(当然,我很遗憾地尚未看到Zhxy君推动这样的讨论,这一点上,有关此类重大模板的争议明晰,应当不仅是“勇于更新”而应在同时推动讨论,不然难免令人有直接干预之感)——不论是最终达成可通用还是时间段落可用的共识——都并不是所谓的“退回社區商議前”,因为没有人在否定中共建政后的性质地位,而建政前的又尚未明晰讨论,那么在搁置部分争议下形成的模板,应该是一个持续可讨论修订的东西——自然,这一修订并不应该是全盘地逆反性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7:57 (UTC)[回复]

書名問題[编辑]

《律淵源》還是《律淵源》?

關於此書的信息:https://baike.baidu.hk/item/%E5%BE%8B%E6%AD%B7%E6%B7%B5%E6%BA%90/3310479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4:50 (UTC)[回复]

曆,見哈佛藏御製律曆淵源四種(v.1-seq.4)有雍正十年序作“曆”。所謂“歷”者,大抵是四庫本避諱作“厯”的訛變(參見文庫內四庫本御製曆象考成前附律曆淵源序)。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5:24 (UTC)[回复]
避諱?爲什麽“曆”避諱?避諱誰呀?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6:42 (UTC)[回复]
避乾隆。乾隆名“弘曆”,乾隆及之後的書常將其他“曆”避諱改書作“歷”或“厯”。哈佛藏的該是雍正朝的刻本,因此無此避諱。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7:13 (UTC)[回复]
哦。明白了。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7:23 (UTC)[回复]
所以爲什麽朝鮮的《承政院日記》用“曆”。因爲朝鮮人不避諱乾隆。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7:24 (UTC)[回复]

《公笃相法》收到版權嗎?[编辑]

《公笃相法》是民國時期陳公篤的作品。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4日 (一) 14:02 (UTC)[回复]

找不到作者生卒年和书籍的首次发表日期,如已知还请告知。 Teetrition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01:46 (UTC)[回复]
我想Blahhmosh君大概也是因为找不到才来问的——因此类玄学信息及行内人士生平大体不见诸常见公开文献,而公开的文本又往往真假混杂难以确认可靠性。在下查了一下,只有两个信息似尚可利用,一是此书(似)有自序称“民国十一年”;二是梁漱溟有《记成都相士陈公笃》,称“此相命家其后竟以日寇飞机投弹被炸死,是可伤也。”(见《梁漱溟全集》(七),山东人民出版社),则此人似亡于抗战期间。——然而即便是以上两信息,也未有必然的可信性(缺少其他第三人称来源,又非有强度足够的血缘、交友等关系);则,仍然是迷雾。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06:39 (UTC)[回复]
PS:讲句不好听的,谁知道现在看到的是不是伪作或伪托呢——非不敬,只是这一类书籍里的部分确实不乏此类毛病...@Blahhmosh:若无可信文本,又无足够可靠作者信息佐证,似以慎重考虑是否录入为好?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06:42 (UTC)[回复]
明白了,我想想。 Blahhmosh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3:45 (UTC)[回复]

邀請您參與「問我任何有關運動憲章的問題」之活動[编辑]

大家好,

在2022年維基媒體峰會期間,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提出了運動憲章的第一版大綱,能使閱讀者窺見未來工作方向以及憲章本身。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整合了在峰會期間所收集的初步反饋。在著手為整個運動編寫憲章前,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希望能跟社群成員互動,並蒐集他們對以下三個部分的反饋:序言、價值觀與原則,以及角色與責任(意向聲明)。運動憲章草案將在2022年11月14日發佈在元維基上。社群諮詢期將從2022年11月20日開始至12月18日。若您想了解更多,請見本頁面

為了確保大家都擁有充足的資訊來參與接下來的對話,且有信心就運動憲章貢獻他們的觀點,接下來將有三場「問我任何有關運動憲章的問題」 之活動,安排在不同的時間。每位維基媒體運動的參與者都受邀參與這些對話。目的是了解運動憲章 —— 其目標、目的、為何重要,以及將如何影響您的社群。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成員將參與這些對話來回答您的問題,並聆聽社群反饋。

「問我任何有關運動憲章的問題」的活動是根據不同時區所安排的。錄音錄影的部分將只有一開始的簡報部分,對話本身將不會錄音錄影。以下是場次細節:

  • 亞太地區: 2022年11月4日,世界協調時間09:00 (查看您的本地時間)。將提供中文與日文口譯。
  • 歐洲/中東與北非/撒哈拉以南非洲: 2022年11月12日,世界協調時間15:00 (查看您的本地時間)。將提供阿拉伯語、法語及俄語口譯。
  • 拉丁美洲/北美洲/西歐: 2022年11月12,世界協調時間15:00 (查看您的本地時間)。將提供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口譯。

您可以在此元維基頁面找到更多細節;Zoom會議連結將在會議開始48小時前公佈。

徵求運動憲章大使

我們鼓勵任何願意開始與增進其社群對於運動憲章進行對話的個人或團體成為運動憲章大使。運動憲章大使將展開他們自己的活動並透過取得的資金協助來進行自己本地語言的討論。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區域促進員能協助您關於運動憲章大使的補助金申請事宜。如果您有興趣,請在這裡留名。如果您有特定問題,請透過電郵strategy2030@wikimedia.org聯繫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或在運動策略論壇上發問。

感謝您撥冗閱讀與參與。

謹代表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

VChang (WMF) 2022年11月2日 (三) 17:49 (UTC)[回复]

透過運動策略社群參與包申請資金來支持您的社群[编辑]

維基媒體運動策略的執行是所有維基人的協作努力。 運動策略執行補助金支持將一個當前運動策略倡議的狀態向前推進的各專案。 如果您正在尋找有關如何讓您的社群更進一步參與運動策略與運動策略執行補助金的示例或指南的話,這個社群參與包可能會對您有幫助。

此社群參與包的目的是支持更多人獲得在執行工作上會需要的資金。 透過成為此補助金的接受者,您將能支持其他社群成員發展更多適合您本地脈絡的補助金申請,以使您自己的社群受益。 透過這個參與包,我們希望打破語言屏障,並確保社群成員擁有關於運動策略的必要資訊,以便互相連結。 運動策略是雙向交流,我們總能從各地的維基人的經驗與知識中學到更多。 我們可以使用這個參與包來培訓和支持其他同儕,讓更多人能有機會使用此資金。

如果您對此資訊感興趣或您有任何進一步的想法或問題,請隨時與我們作為您的區域促進員聯繫以進一步討論。 我們將很樂意為您提供支持。 當您準備好了,請您照著此頁的步驟申請。 我們期待收到您的申請。

維基媒體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VChang (WMF) 2022年11月9日 (三) 15:00 (UTC)[回复]

单纯事实消息[编辑]

维基文库似乎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且之前曾经建立的文章后来被删除。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争论,建议现在就开始讨论:符合什么标准的文章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然后建立一个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并收录一则单纯事实消息作为示例。如果反对收录任何“单纯事实消息”,或者不存在任何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的文献,请说明理由。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14:00 (UTC)[回复]

“单纯事实消息”起源于《伯尔尼公约》中的“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按照公约指南,文字应该是arid和impersonal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12]。-- Zy26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4:15 (UTC)[回复]
话题刚刚开始就已经有用户又开始录入“单纯事实消息”并且被提交到删除讨论了。Assifbus声称卢氏县历史沿革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明显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请各位在删除讨论中讨论。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4:47 (UTC)[回复]
无论在上面Zy26君引用伯尔尼公约,抑或是实务中两岸著作权法,它们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或类似的词汇)都有主语限定词(大陆是“媒体报道”(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台湾是“新聞報導”(见著作權法第九條之四)),其实就是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评述的新闻报导;所以个人认为上面那两篇引用不了这个词。至于说真的是条文意义上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话,确实是自由文本(非著作权法标的)——只不过是说文库是否打算收录这类文本罢了,但这一类文本是不是可以转维基新闻?(当然我不熟悉那边,这里只是一种粗浅的看法)。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5:57 (UTC)[回复]
本话题只讨论“单纯事实消息”的收录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什么样的新闻稿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曾经声称是“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包括之前被删除的三则新闻稿)。二是维基文库是否应该允许收录这些内容过于短小、而且往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有领域的“单纯事实消息”。维基新闻只能发布最新动态,不收录旧闻,未必所有“单纯事实消息”都可移交维基新闻,移交后如果内容仍然过于短小且无人改善则往往会被删除。--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3:26 (UTC)[回复]
在下先直接跳到第二点。当一篇文字被认为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时,它不管出于何种界定的定义,都将不具备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文库是否有必要收录这样的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而可能导致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呢?这是我所疑惑并倾向于 反对的。作为参考,我也到其他语种的文库去看了一下(至少我自己还算常利用的英、日等语种),各地的方针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是存在对“intellectual(ja:知的)”的收录范围的基本认知的,我认为本地的收录方针中“文字作品”也应当作类似的解读。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3:13 (UTC)[回复]
用VPN上来一次很麻烦,我长话短说。我认为的事实消息仅从字面意思进行阐述。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属于自由文本,仅此而已。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6:28 (UTC)[回复]
基本上卢氏县历史沿革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的每一句话单拿出来我觉得都可以算“单纯事实消息”,即使不加上“媒体报道”或者“新聞報導”的限定词也很难构成作品。但是把这些话放到一起构成文章的话,好像从某种程度上就能体现出作者的独创性了。-- Zy26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4:36 (UTC)[回复]
(!)意見管理员应该先解决下这个问题。现在用镜像网站编辑时只能用源代码编辑、无法使用可视化编辑。如果切换到可视化编辑,就会显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进而无法编辑。Assifbus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6:26 (UTC)[回复]
这个问题应该由镜像网站的管理员解决:)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2:57 (UTC)[回复]
智慧財產局的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第4条称“頭條新聞可說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據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Zy26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5:36 (UTC)[回复]
是不是可以参考commons关于事实消息的定义,见c:Template:PD-text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回复]
这里不收录图片文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收录该模板适用的字母、短语、单词等内容。 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回复]
很可能会有某个条目的一部分适用于这个模板,另外的部分适用与其他模板。比如“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里面的“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45 (UTC)[回复]

曾经有用户声称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被新华社转载而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允许收录?--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回复]

这不可能算是单纯事实消息——事实上您列举的用户的声称的说法,是在2010年的著作权法年代的第五条第二项:“(二)时事新闻;”这个年代背景下常见的一种显然是把“时事新闻”误解为“新闻机构刊发的文章”的说法(事实上三年后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就已经进一步厘清了“时事新闻”的定义,只不过很多观点无意间忽略了这一点),且如今已由新著作权法加以清晰厘定为“单纯事实消息”才属于第五条所指内涵,而本文是属于信函——无论如何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4:16 (UTC)[回复]
是否是单纯实时消息很难界定,法律工作者也意见不一。被新华社转载的报道和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之4很接近,按照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意见“頭條新聞”应属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据此,认为此报道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认为以版权为理由拒收有些理据不足。--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58 (UTC)[回复]
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确实很难界定,因为它是基点词。这篇“回信”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只有信函,一个是有信函和新闻报导。信函本文难以类比阁下所指的“头条新闻”式的报道,而这封信函几乎可以肯定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另有情况,但这种“情况”恐怕在哪个语境下都难以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新闻报导那一部分我倒是不反对阁下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但是我对文库收录这类单纯事实消息持基本反对意见,谨此声明,愿与诸君再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7:27 (UTC)[回复]
如果此信函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就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也无法根据著作权法认定作者拥有著作权。这样,在一篇报道里面引述了行政性质的文件的全文,仍能归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应该收录,还是要看文章的价值吧。-- Zy26留言2022年6月18日 (六) 01:04 (UTC)[回复]
前提是“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然而即便是公务讲话,尚且并不必然具有行政性质,信件也是同样道理,目前收录标准下这封信无法判断为“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参见Template:PD-PRC-exemptTemplate:PD-PRC-CPC)。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8日 (六) 01:23 (UTC)[回复]
是的,所以该回信是否应收录应聚焦在该回信是否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收录标准应当是是判断内容是否应该收录的(价值是否达到文库的标准),并不是判断文件性质的。至于该文件是行政性质还是民事性质,则关系到该文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Zy26留言2022年6月18日 (六) 02:10 (UTC)[回复]

各位是否同意银色雪莉所提出的禁止以“单纯事实消息”收录新闻稿的建议?--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2:53 (UTC)[回复]

@Midleading:欢迎并谢谢阁下以我的浅见发起讨论,但我忧心阁下的概括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事实上,下方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误解。为避免误解滋生,我谨说明:在下的意见,是 反对仅仅以某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二)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条(四)(以及其他在本地适用的各著作权相关公约或法律等)所界定的类似“单纯事实消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的概念为理由而收录其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本往往缺少多个著作权相关公约和文库收录方针中一般性地需求的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但若有其他合适的理由收录,则不在此限。此意见是为了避免本地变成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6:15 (UTC)[回复]
 反对: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应该收录。而是否是自由文本看发布主体。新闻机构出版的新闻稿自然而然不能用,但是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可以用。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5:37 (UTC)[回复]
阁下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地方?新闻机构发出的“单纯事实消息”式新闻稿本就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是自由文本,并不是“自然而然不能用”,之所以我认为不宜收录,是从收录方针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版权。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而本话题所讨论的对象从未涉及这一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这一部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5:56 (UTC)[回复]
建议暂时维持现状,以无共识结案。(尤其是大量)添加“单纯事实消息”需要逐案取得共识,方可添加。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7日 (二) 16:40 (UTC)[回复]
我不反对当前未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如遇到新的事件(如下方的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应该逐案讨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逐案讨论是有助于寻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识的;不过我觉得倒不必以“暂时...无共识结案”来判断,这话题开了一个月都没有,在文库来说不算长了233——言归正传,结案不必过急,因为确实也发生了新的事件,可以有助本件的进一步讨论。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4:37 (UTC)[回复]
可以的,我很认同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4:46 (UTC)[回复]
无共识的不应该是先“消极隐忍”,待有共识的时候按共识处理么?--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1:02 (UTC)[回复]
我觉得凡是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都应该刊登到维基新闻。维基文库应该是收录那些必须完整准确收录原文才具有价值的文章,而不是这些通过编辑可以变得更有用的“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有可能有些“单纯事实消息”具有特殊的价值而必须收录原文。--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7:12 (UTC)[回复]
是的,所以我才说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来作为收录文献的理据(我完全承认单纯事实消息是自由文本),而是应该进行文库的收录方针讨论,确定一般地不收录单纯事实消息,除非有其他收录依据——我理解阁下的意思,但我觉得“特殊价值”不好定义,毕竟文献的价值是一个很主观的议题,可能还是从客观依据出发,比如由国务院公报收录这一类的,又或者概括性一点就是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为收录某文献的唯一原因。--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7:55 (UTC)[回复]
我建议转维基新闻处理,文库就是文库,新闻负责新闻。 PAVLOV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2:55 (UTC)[回复]
有些新闻是自由文本。理应在维基文库中收录。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5:13 (UTC)[回复]
未必每个“单纯事实消息”稿件都可以转新闻。我们此刻在这里不适宜讨论什么内容归新闻收录,只需要确定什么东西不适合文库收录。至于是否任何自由文本都适宜在文库中收录,确实需要讨论,就如同在下前述提到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文库(并无以任何版本为尊之意)也都不乏强调对“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个人觉得(顺带说一句,“我觉得”并非不符合维基精神的词语,但当然可以把自己的理由说得更详细一些)中文文库在收录方针上应该对这一点做出要求,也就是我前述所言的,不要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确定是否收录某个文献,因为这样将使得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但这并不代表拒绝一切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这些文献有可能由于符合其他的收录要求而可以被收录。--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7:53 (UTC)[回复]
关于“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就像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的Twitter推文一样,任何文字总是有些许价值的。只要有人愿意稳定的贡献有价值的内容,如果不和基金会的主旨冲突,还是应该鼓励的。--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1:45 (UTC)[回复]
同意有价值的自由文本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但是文本的价值如何却又需要主观判断。抛砖引玉,举几个例子,大家不考虑版权隐私权等等,从用户(现在的贡献者和一般使用者、未来的使用者、人类灭绝或者大战导致衰退以后可能的使用者)的角度想一想价值几何?哪些内容是不可替代的?
  1. 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生成的随机的文字。
  2. AI生成的文章。
  3. 汉字大全,收录所有可能出现的汉字。
  4. 的前100000位的中文读法。
  5. 某人/名人/航天员/歌手/教授的拿手菜谱/blog/日记/演唱过的歌曲/所有的电话往来记录。
  6. 小学语文课本。
  7. 小说。
  8. 获奖小说。
  9. 国家通讯社的新闻稿。
  10. 联合国的决议。
  11. 经过Peer Review的学术文章。
  12. 专门为本文库伪造的文件。
我们的文库(图书馆)真的要收录所有自由文本么?--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回复]
一个点在于,过于没有意义的内容一般也不会有人上传。当然批量上传1、2、4、12等内容肯定是要反对的。5、6这个比较纠结。9建议上维基新闻。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9日 (二) 16:26 (UTC)[回复]
通过机器翻译的新闻稿呢,如Translation:中国海军舰艇动向 (8月5日)Translation:中国飞机动向 (8月5日),有人觉得这种文章需要在文库保存吗?--Midleading留言2022年8月10日 (三) 00:26 (UTC)[回复]
对于研究访台相关军事情况或许有意义?理论上这种机翻是可以再改善的,不过有没有人改善就另说了。我觉得可以相对包容一些也无妨。如果真要有人批量上传机翻内容那我觉得就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了。另外提醒这个内容好像并仅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还是cc-by的内容。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0日 (三) 19:51 (UTC)[回复]

2022年6月10日更新:已新建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页面。

将提前终止章节修改为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1.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2.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3.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提前終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執行。

此修改提案意在于明确“当事管理员”并没有绕过规则的特权。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02:00 (UTC)[回复]

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并不是附属关系。我们应该让维基文库芝麻虽小,五脏俱全。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8日 (三) 15:06 (UTC)[回复]
嗯?我提的和閣下並不矛盾。維基百科版因為使用長久,問題最少。而閣下既然認為五臟俱全好,我給一個最好的底本,這很合吧。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0:57 (UTC)[回复]
我有疑惑。如果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编辑者(特别是中文维基百科)利用自己的方针干涉中文维基文库社群的事物,其危害将会更甚文库俩管理员内讧。我非常不建议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并且反对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中文维基文库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
讲难听点儿,说的直白一点儿,手伸的有点长。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2:00 (UTC)[回复]
當然不是照搬,而是我說了很多次,這是一個最好的底本,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勝過基於目前千瘡百孔的文庫版本。讓百科方行政員參與這些本來也不是現在規則上的,只是拿出來商量的。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2:23 (UTC)[回复]
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我倒是没意见。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来当中文维基文库的“太上皇”。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2:31 (UTC)[回复]
是不是不能讓他們協助參與,就留給討論解決吧。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回复]
 支持基於本底稿進行修改。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7:39 (UTC)[回复]
意思是要“至少25张有效票的多于一半”?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0:24 (UTC)[回复]
@Assifbus同意阁下有关太上皇的说法,我也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随意插手维基文库事务,同时我反对引进“对已达成共识的越级申诉”做法,共识就是共识,神圣不容侵犯。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23:12 (UTC)[回复]
一次的共識雖然是要遵守的,但只要有理有據,前次共識有錯誤或是不完善,也是可以推翻而出現新共識的,沒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有效投票數上次就已經說要基於本站情況酌情減少了,還啥25票啊?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回复]
 支持,话说能否引入方针对比模板,如中文维基百科的w:template:比较条文,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方针的变化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1:13 (UTC)[回复]
這種模板您可以直接引入吧。——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回复]
  • Assifbus閣下截至(四) 02:31 (UTC)補充的要點值得本案作為參考,作為有機會被濫權活動繼續溝陷的文庫社區當事人之一、同時為文庫社羣共識可以繼續,並減低文庫系統可能被個別偏好而陷入其他計劃之困境內,
謹在案內表示支持該修正案的意向之同時,提出再細化其部分執行條件之限定,希已案內支持標的可一併計算支持修正不再重複統計:

(接Yinyue200案尾補加) 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以上。——Longway22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2:54 (UTC)[回复]
 支持 终止执行和发起执行都应当有正当规范的程序。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1:57 (UTC)[回复]
閣下的話我並不反對,就看如何起草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8:11 (UTC)[回复]
  • (!)意見作为几乎不参与人事案讨论的人,我只是来提问的,因为无论是原条文,又或者是说现在提案版本中“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的这句话,都让我有以下文法和程序上的疑问:
1、解任提请能够被判明“存在某些情况且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时,是否说明这一提请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也就是说这句话发生时一定已经进入了提案后的7天内的环节中,而目前所列出的“某些情况”看来是足以让这一提请站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仍要等到投票开始的7天后才能“提前”中止?这还算是“提前”中止吗?或者说,我们竟要让例如“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的解任案付诸投票吗?
2、但我不是反对“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只是这种取消或中止的情况恐怕与由于那几种特殊情况所引发的“中止”并不相同而需要作出区分的判别和对应措施——这种很明显是解任无法实现而“提前中止”投票进程,那几种情况的话,应该“即时中止”解任议程,不是吗?当然,我认同任何类型的中止都应该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
3、有鉴于第一点,“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这句话似乎应该调整一下顺序,把它放到前面去——不然,等到“判明”了才来“提出”,是不是也很古怪?
4、我是支持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也支持Longway22君要求程序遭中止时需要说明备案的提案。但我对人事案向来不感兴趣,因此请允许我只提“指指点点”式的意见而难以给出更详细的修正提案了。--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9:49 (UTC)[回复]
閣下的問題提的非常好,我認為閣下的問題不能被無視。算人頭一樣的投票解決不了這樣的深層問題,必須有人出來回應。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回复]
这不算什么“深层问题”吧哈哈,既然上边已经有尝试修订的有益尝试,我也只是加一把柴——不过我想没必要一定以什么为参照,原方案还是可以通过包括现在Yinyue君和Longway君的方案在内的各种调整改动来让它变得更合理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3:25 (UTC)[回复]
恐怕我反对阁下所提及之观点2,因为本站没有行政员,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选举出行政员,而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这个要命的命题,要不本站所有用户都不能关闭有关讨论,而是将关闭权利交予元维基监管员更好。--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2:15 (UTC)[回复]
哦,这部分的观点2我也只是就Yinyue君的条文修订案发表意见而已,并不以为一定需要用行政员来做这件事,阁下既然有此看法,应该在表示支持Yinyue君的意见的同时对这一点提出修改。至于“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好像已经在第四点提出了对“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支持?我也认为这是关键之一,但不是唯一。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3:29 (UTC)[回复]
如果这样,建议重新建立一份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尽可能表述出上述所有用户的意见,但不能光照抄维基百科版本只改词“维基百科”为“维基文库”,这种做法我必定反对。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回复]
 支持——我也反对直接拿百科的来用。建个页面来反映各用户的意见,可能更清晰。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4:01 (UTC)[回复]
但是底本用維基百科版本來修改閣下有何高見呢?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4 (UTC)[回复]
首先抱歉的是,在下实在并不喜欢讨论人事案,所以不敢说有所谓“高见”,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热心(相对其他具体的理论问题)。我反对的是“直接”拿来用,至于以哪个为底本我不关注,我只关注成案后的效果。阁下既然非常想要以某一个底本来重新编写的话,我的看法是:
1、阁下还是应该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
2、这个方案初稿还是需要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其实各方的观点都已经有很多了,与其无边际地搜集意见,倒不如切实地结合已有的方案和意见)来进行本地化后再提出,因为这毕竟是需要本地社群达成共识的产物,而不是说由于认为某个方案已经“很完美”就“無非加幾點”即可,毕竟阁下需要悉知的是,对于“更完美”这种修饰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倒更不容易凝聚共识;
3、当然,更简单的方法是停止无谓争执,务实就现有方案并修正案(或另提局部修正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因为现行方案固然不完美,即便是修改案也有让人难以满意的地方,但与其推倒重来,不如就现有的内文逐条审定调整,这样更务实,也更容易寻求共识。
4、我真的没有高见,我只想负责提问。阁下如果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我也很愿意提问题。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8:41 (UTC)[回复]
本人慵懶,所以雖然閣下在內很多人說不希望”直接拿百科的来用“,但既然閣下希望我給一個成文稿,稍晚我也只能大致改一下維基百科版本貼來文庫了。我個人非常讚賞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也並不認為閣下的意見問題得到了解答,非常擔憂這裡的人就這樣無視之任它們被下面長文淹沒了。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3日 (一) 01:17 (UTC)[回复]
我竟直到现在才注意到阁下的回复——维基的这个提醒机制有时真的不好使。我适才有看了阁下的文稿,总体与百科版本没有大的出入,我想要是“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大概会更好——以及这当中的除投票解任而外的其他内容其实与现行文库制度无大的差别,是以恐怕调整的需求不大;至于投票制度部分,我想也许在经过讨论之后能够进一步达成融合的方案的,总是要一点一点来的,大家都需要保持耐心。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09:43 (UTC)[回复]
我看維基文庫現在還在無條件支持Zhxy 519的也就只有瓜皮仔吧,其他人要么是反對或中立意見,要么是最近兩年以來不編輯維基文庫。--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4:02 (UTC)[回复]
文庫現任六個管理員,Hat600君跟Shizhao君稍微不活躍一些,剩下Zhxy 519君跟Gzdavidwong君對您跟Jusjih君,差不多正好二對二。我個人是認為雙方大概各有各的問題,但都堅持自己這一方正確無誤,要求對方(先)道歉,才會導致今日之僵局。上面我跟SCP-2000君提議過對各方進行互動禁制了,也沒什麼下文。如果情勢繼續惡化,最糟就是上報元維基或基金會方面全部解任了吧。——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4 (UTC)[回复]
基金会某位死亡威胁的用户都不管,不必有太多积极的期望了。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7:35 (UTC)[回复]
我还是建议本地处理,如果无法本地协调继续找监管咯。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7:41 (UTC)[回复]
想起了當年的It's gonna be awesome。這個用戶在維基文庫剛開始收錄侵犯版權文章,被提醒和刪除後熱衷於收錄新聞稿、考試試卷等內容,還曾對Zhxy 519管理員說“您一開始說我收錄的文獻不符著作權法。現在卻說我收錄的文獻不是文獻?”等內容It's gonna be awesome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維基文庫當前有些用戶就跟這個用戶有點相似。--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04 (UTC)[回复]
当然啦,这类的用户都很嘴硬,擅长钻营漏洞。如果不是多个维基项目同时处理,监管员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恐怕都没法子对付呢……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8:41 (UTC)[回复]
其实我目前只是反对Zhxy 519上一次是坚持“25票有效”,这次又故意把本讨论中的本条曲解为“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的意思,除了瓜皮仔以外明显没人会支持,而且事后自己也很可能放弃这种看法,有点像游戏维基规则。当然Zhxy 519可能觉得维基百科版本是心目中没有漏洞的版本,维基文库版本就算不使用维基百科版本,至少也要做到没有漏洞吧。大家要礼貌并按照规则来讨论,讨论的应该是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想办法歪曲维基文库方针和防止维基文库方针被歪曲。我会在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努力维护更多用户支持的真正的维基文库方针。针对Zhxy 519反对的Jusjih在多个维基项目阻止特定用户担任管理员的事情,我觉得其他维基项目和维基文库没什么关系,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是对维基文库负责并接受维基文库社群监督,所以我不作评论。过往Zhxy 519封禁的用户说实在的当时看也是一些问题用户,Jusjih偷偷快速删除的日志项目和偷偷引入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快速删除Assifbus用户页所涉及的内容其实也是一些可能需要删除的争议内容,在这些话题上取得一些共识可能才能作为Zhxy 519或者Jusjih是否需要离任管理员的证据。--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4:23 (UTC)[回复]
閣下提到從前事件時屢屢不能準確描述(好像我何時說過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且對於“溝通”也不能正確理解、乃至涉嫌縱容Jusjih再次濫用溝通無效,令人不能放心。即便Jusjih也在版權頁上說過“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最簡單的,如果閣下面臨指控,請拿出依據辯駁,在這裡單說“努力维护”太蒼白了。 瓜皮仔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2 (UTC)[回复]
我只是觉得其他人明显会反对,只有阁下可能会支持而已,既然阁下否认,那就当我猜错了吧,只有Zhxy 519一个用户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至于我是否纵容Jusjih滥用“沟通无效”,我认为沟通无效是一个现实。如果阁下或者Zhxy 519以此为理由在维基文库提出Jusjih或者我滥用“沟通无效”而应该解任,我承诺我也为你们护航,在未满足方针规定的条件下绝不提前关闭投票。 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5:43 (UTC)[回复]
上方Zhxy 519的聲明來看,我個人認為顯然不至於「溝通無效」的地步。畢竟溝通是雙向的,所謂「溝通無效」也多半是雙方各負其責,而非單獨歸咎於一方。——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13:19 (UTC)[回复]
?Assifbus的用户页面中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简直是诽谤,快速删除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吗?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4:34 (UTC)[回复]
要不要也学英文文库一样搞任期制取代这个管理员的离任,任期是一年,每年定期重新竞选管理员。如果通过的话立即开始重新竞选所有管理员。--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4:10 (UTC)[回复]
採用任期制的話我看會加劇社群惡鬥的情況,恐怕會直接使管理員難產,現階段並不建議。——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2 (UTC)[回复]
各位觉得“解任共識”章节是否需要修改?当前的标准其实有点主观。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7:51 (UTC)[回复]
一点一点来吧。另外,话说阁下是不是把你的修正案页面通告移到这里下边来个三级标题会比较好(要是能够的话,最好直接显示到这边来,不用跳到别页)?上边不太显眼呢。移到下边也方便讨论,上面的讨论串太乱了,不利于逐条细节的讨论。——虽说不是大事,不过在下一向不喜欢移动别人的发言,所以给阁下提个建议,看看你觉得是否需要?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18:48 (UTC)[回复]
同意一步步修订,仓促大改反而容易招致更多反对意见。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22:25 (UTC)[回复]
上述#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以及#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的討論提案,已列舉顯著他人質疑有重大爭議而不合理的封禁。遮罩不合理的封禁就是平反,但要先解決本案,暫不爭論不合理的封禁之遮罩。至於User:Assifbus的内容,要遵守使用條款,不管理不理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難道要Template:Commonnotice一直强調使用條款嗎?--Jusji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2:24 (UTC)[回复]
我个人反对用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处理维基文库的站务。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2:49 (UTC)[回复]
請看w:準用以及使用條款,再論维基百科有何方针不可能用在维基文库。--Jusji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3:12 (UTC)[回复]
我之所以反对,是担心中文维基文库沦为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我不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加入维基文库的社群,我反对的是他们以“太上皇”的身份,利用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3:24 (UTC)[回复]
这反对真有原则。英文维基百科你威胁jimbo,管理放逐你,你就说双标。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antigng处理你持续侵权和人身威胁,所以你说他陷害你。你在维基学院,路西法人管你政治宣传和侵权,你就说他不避嫌。你在维基教科书无礼辱骂沈澄心,jusjih阁下愿意伸出援手帮沈。现在中文文库jusjih敢管你人身攻击和诽谤,你就说他是太上皇,滥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维基文库的管理。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错的。每次错的都是别人,你都找别人的错。你代理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在多个维基媒体活动,人身威胁他人,多次诽谤他人,对jimbo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法律威胁,你在其他计划还威胁要举报维基媒体基金会,甚至在多次声称维基媒体基金会永远不要妄想加入任何国际组织。你还要在使用条款的边界上走多远?你架着某些计划本身的规则不完善在边界走,不顾使用条约。你非要看到基金会或是监管员下场你才满意是吗?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4:44 (UTC)[回复]
我不论jusjih和zhxy_519的争执谁对谁错,但你这种谁管你谁有错的想法你最好收一收。我也不想在这里和你争执,实在看不惯你无礼指责jusjih才出来说两句。 PAVLOV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04:49 (UTC)[回复]
阁下如果想借刀杀人,还是省省吧。Jusjih也是10多年的老人了,怎么可能会被你这种人利用?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2:41 (UTC)[回复]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编辑]

現行條文

提前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1.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2.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3.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

提議條文

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且当前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可以于投票开始后168小時即7日起,宣告取消或中止:

  1.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2.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3.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取消或中止时,反對解任票必须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否则取消或中止无效

程序任何執行如取消或中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

@银色雪莉:已添加到写字间。感谢建议。--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11:38 (UTC)[回复]
以上很多用戶支持的討論提案,不等於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最新内容。請解釋。--Jusjih留言2022年6月11日 (六) 20:35 (UTC)[回复]
這不就是「明確當事管理員並沒有繞過規則的特權」嘛(「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沒見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回复]
我觉得只要是个非当事用户就可以了,因为终止的条件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必非要管理员或者监管员。--Midleading留言2022年6月12日 (日) 04:38 (UTC)[回复]
我覺得還是交由較具權威者認定比較好,若任何普通編者皆能自行認定解任案的有效性而宣告取消或中止,可能出現各種「代理人」現象或爭議較大的取消或中止操作。維持現行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的門檻即可。—— Eric Liu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回复]
因为很多人对文本的细节提出了一定的意见,这个修正案也被编辑过,不过当前并没有违背提案的原意,无非是一些措辞有变动罢了。 Yinyue200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1:39 (UTC)[回复]
謝謝勇於開啓本討論,非投票,但仍要有穩定的草案,才容易成立。--Jusjih留言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回复]
@Hat600, Midleading, Shizhao:樓上有很多支持一案,但又有分別次段落。請問下一步?--Jusjih留言2022年6月30日 (四) 01:57 (UTC)[回复]
Gzdavidwong银色雪莉提出的意見還未反映到修正案中,還需継續討論。--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02:54 (UTC)[回复]
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意見,真的只是來提問的(笑),但我感覺這事情折騰實在太久了——所以我寫了一個草案,請各位閱覽給些意見。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5:27 (UTC)[回复]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编辑]

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回复]

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回复]

2022年8月16日更新:为兼顾公平与效率计,并同时认为在允许管理员有效行使其“代权”的同时仍应以执行社群共识为最大前提,吸取其他同好的一些意见精神,再次做了调整。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14:33 (UTC)[回复]

現行條文

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投票 先溝通 管理員解任投票是一個最終手段,所以只有在沟通無效的情况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

提案 经查管理员有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者,可由社群直接向元维基报请撤除其管理员权限(即上文之#紧急除权一节)。如果没有明显滥权行为,则其解任提案应由合资格的社群成员发起。請列出詳細易懂的事實,以及立即通知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得以答辯,以及同時收集聯署。

聯署 自提案起168小時即7日截止,除提案者外,要另加至少二名用戶聯署解任案,共計三名用戶,才能正式投票解任。不然解任案就失效。

答辯 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有48小時的答辯期,同時也是聯署初期。

反駁 提出解任方以及任何其他用戶,有72小時的反駁期,同時也是聯署中期,是討論,尚非投票。若有任何第三者反驳,反驳内容也应经过整理成文,而非保留讨论串形式,才易懂。若提出解任方无回应、未反驳,而第三者也沒有任何留言,解任案就失效。

再答辯 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有48小時的再答辯期,同時也是聯署末期。

投票 若以上共7日期間能溝通有效,就可能協商免除解任投票。不能溝通,就經投票程序取得共識﹔最後由不涉事的其他管理員確認並報請元維基監管員解除管理員權限。

解任共識 解任共識是否達成由非當事管理員決定,如果該共識需由投票決定,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數的指標可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視肇事管理員濫權程度或違反事實衡量,此通過指標為至少5張有效票支持解任,也多於反對解任票,例如5比4、6比5等。而如明顯濫權(如嚴重破壞頁面、無由封禁、擁有多重傀儡且違規使用等等)行為之管理員,或解任個案非通常情況而判定具備充分合理理據,合乎緊急之情況,均由其他管理員或行政員報請元維基取消該管理員系統許可權,並逕自封禁。

提前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1.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2.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3.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

再任 被解任者申訴,只能用於緊急除權。因此被解任投票成功者,只能重新申请成为管理员,不能申訴而快速再任管理員。

提議條文

發起對管理員的解任投票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除以下另有規定者外,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

先溝通 管理員解任投票是一個最終手段,因此在造成引發解任動議的事件發生之后,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

请求社群介入 如果经过初步沟通仍无法弥合分歧,用户可在写字间发起新讨论,要求社群介入并等候讨论共识,同时随即在该管理员的用户对话页留言通知。社群介入时仍应以促成沟通和化解争端为前提;只有在发起讨论超过72小时后讨论共识认为仍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提案联署。

提案 经查管理员有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者,可由社群直接向元维基报请撤除其管理员权限(即上文之#紧急除权一节)。如果没有明显滥权行为,则其解任提案应由有投票資格的用戶發起。請列出詳細易懂的事實,並立即:

  1. 在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的用户对话页留言通知;
  2. 向社群發佈通告。

一個提案只能提案解任一名管理員,如欲就同一事件提案解任多名管理員,應該拆分為多個個案提出。

若解任提案发起前存在未合前述程序之处,该提案可视为无效,仅非涉事管理员可在联署结束前以此为由推进关闭提案,并应按下列流程进行,不受下文“取消投票”一节之限:

  1. 非涉事管理员声明预操作关闭提案及其原因,此时提案进入为期72小时的冻结期,暂停联署等与提案推进相关的事宜(已经联署的仍然有效);
  2. 在冻结期内,社群应就该提案是否合乎程序进行讨论,仅当讨论共识认为提案合乎程序时,预操作将被撤回;其他情况下,预操作将在冻结期终止时成立,提案被关闭。
  3. 非涉事管理员在进行预操作时需要慎重,并清晰列明关闭提案的理由以备社群审查;若被社群认为是蓄意压制正当提案,有可能遭反坐甚至除权。

聯署 自提案(不包括冻结期)起168小時(即7天)內,除提案者外,要另加至少2名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解任案,共計3名用戶支持時,解任案方為成功提出。一旦達到聯署門檻,則立即進入下一階段;逾時仍未有足夠聯署者,被提解任人無須答辯,解任案自動失效。解任案達到聯署門檻時應隨即在該管理員的用戶對話頁留言通知。

答辯 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自解任案達到聯署門檻時起有168小時(即7天)的答辯期。答辯期間,包含提出解任方在內的任何其他用戶均可提出問題,被提案解任人可以就這些问题進行答辯。答辯相關内容均應經過整理成文以便理解,而非保留讨论串形式。若提出解任方无回应、未反驳,而第三者也沒有任何留言,解任案就失效。

投票 若上述期間能溝通有效,就可能協商免除解任投票。不能溝通,就經投票程序取得共識﹔最後由不涉事的其他管理員確認並報請元維基監管員解除管理員權限。

取消投票 自解任投票提案成功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任何用戶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若判明该解任提請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1.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2.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3.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則可由有投票資格的用戶列明相關事由提案取消投票,仅在经社群共识许可后在投票前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提前取消投票。

解任共識 解任共識是否達成由非涉事管理員決定,如果該共識需由投票決定,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數的指標可由非涉事管理員或行政員視肇事管理員濫權程度或違反事實衡量,此通過指標為至少5張有效票支持解任,也多於反對解任票,例如5比4、6比5等。而如明顯濫權(如嚴重破壞頁面、無由封禁、擁有多重傀儡且違規使用等等)行為之管理員,或解任個案非通常情況而判定具備充分合理理據,合乎緊急之情況,均由其他管理員或行政員報請元維基取消該管理員系統許可權,並逕自封禁。

再任 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其他規定

  1. 为避免一事多审,解任投票提案后因遭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的,不得就该提案所涉事件重复提请解任投票;除非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时,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
  2.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


關於此修正案的說明[编辑]

1.我上次只是來提問,但是蒙Midleading君在討論串中提及在下之“意見”,因此又細細閱覽各位高見,覺得社群實在是有必要就此事早日塵埃落定。
2.我一直覺得各位在沒有有效梳理邏輯和整合各方意見的全面成文草稿下進行的爭論,除了長長的討論串以外很難總結有效信息;而在尋求單一條文的修改的過程中,在下又有了些對其他條文的看法,為避免“頭痛醫頭”式的糾纏,因此發表長篇廢話。我仍舊不喜歡人事案,不過實在是不吐不快,如果有哪位同好覺得我這是OOC,我也只好說句抱歉了(摔)
3.在下的草案嘗試整合了原有條文和Yinyue200君、Longway22君和Gzdavidwong君等各位同好在上面提出的意見,如有未被整合進去或整合不到位的高見,又或者是我自己的“私貨”不甚合衆意之處,理當由在下負責。
4.以下僅就各處修改之動機作一簡要說明,以便諸君撻伐:
(1)“先溝通”部分:此前就有關溝通的時間節點在Jusjih君、Zhxy 519君和Gzdavidwong君之間甚至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在在下看來充滿負氣的——爭論,是以認為應當劃出明晰的時間界線,以杜絕不必要的紛爭,也在日後的實際提案流程中給予爭議各方平心靜氣的機會。(時間給得也許偏長,但文庫的歲月似乎比外邊是要慢一些233或許可以調整為48小時?)
(2)“提案”部分:沒有大的修改,僅明晰發起提案時需要通知的對象。
(3)“聯署”與“答辯”部分:首先,聯署既然已達門檻,恐不必等待到7日截止。原條文“答辯、反駁、再答辯”的時間分段過細,也像是把答辯雙方束縛在不自由的時間環境下,因此在下不以為此處之區分有何必要,因此仍整合成同一時間段。既然作出這樣的調整,那麼答辯與聯署的時間自然應該分離。雖然也許會有朋友覺得這樣戰線拖得很長,但一則在聯署處實際上未必真等到7天才聯署成功,二則聯署未到門檻時,連提案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麼是要讓人答辯什麼呢?
(4)“取消投票”部分:此前的“提前中止”或者“中止”修改案,在下深認同其本意,但總覺得時間和流程邏輯上說不通(在下前已有述,不贅),是以作此修改,即將此“取消”或“中止”局限在:①明顯使提案不能成立;②相對的高門檻(6人,是解任提案通過聯署門檻的兩倍;其中要有兩名非當事管理員,因應如今本地各管理員之現狀和避免社群進一步分裂,這一設置實有必要)等條件下才能取消投票。
這樣是為了: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至於在前述基礎上的開始投票後的提前中止,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一個已經經過了聯署門檻而未被提前取消的投票,是合規的投票,為什麼要提前中止呢?
(5)“投票”、“解任共識”、“再任”部分:沒有修改。
(6)“其他規定”部分:這部分我把一些來自各方面的有益意見整合在了一起,列成數項,此處不贅。
以上滿紙荒唐言(其實在下認為除了爭議核心點的“中止”以外,修改並不多)請諸君酌處,在下非常歡迎高見,祝編安。--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5:50 (UTC)[回复]
我對閣下表示感謝,也先提三點。
1.即其他規定3,說明書是什麼東西?這一段語氣風格突兀,而第四點所謂見證人更是未曾見任何維基項目上有事務執行需要的。請閣下考慮。
2.本站6名管理員,4個人算活躍吧。那麼如這次Jusjih只要同時發動對兩個對立管理員的罷免,今後除了被投票,除非無助的善意推定社群眼睛非常雪亮,什麼也做不了了。閣下至這裡還要6個人贊成,我認為不妥。
3.即便有這麼一個規則,我這次感受最無語的,是“溝通無效”的濫用。溝通無效的定義算是不需要寫入規則的默認共識,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已經表明這應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這次Jusjih發起,而Midleading居然贊成說:你認不認錯,不認錯就是溝通無效。這是非常惡劣的態度,根本不算溝通。我希望閣下能認知這一點,歡迎閣下的意見。 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3日 (日) 02:34 (UTC)[回复]
谨回复如下:
1、我认为这个“说明书”其实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个格式化的程序标识或说明。我愿意就这里说明一下,当然这说明或许未符合User:Longway22君的本意而可能是我的“私意”或“私货”,但我认为他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
首先,“沟通-提案-联署”这个流程中需要明确标识:1、提名人(可能是沟通当事人);2、提案解任理由;3、解任理据;4、联署人,等等。作为一个对比参考,我看了近几次的百科方面的解任申请(我想以阁下的立场,应当也会认为百科的流程是相对完善的吧?——另请其他朋友注意,我并未打算照搬或者“被太上皇”任何事,像我前面说的,这仅仅算是一个对比参考),以那边的最近一次为例,里面也是有这些内容的吧?这些内容对比“其他规定/3”,是一一对应的。
再来,“答辩”流程,我的正文里有说(这是援用现有的文辞),需要整理成文。整理者的署名、简要移动说明(而不仅仅是突然被加小标题“放逐”到话题的末端,这一点我想在下应当还是有些体会)我想还是需要的;自然,这些动作不需要见证或副署人的时候,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必要了——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对“其他规定/3”言辞上的修订。
最后,“投票-(取消投票)-共识”流程中需要的明确标识:1、取消投票的提案人/解任共识的(执行)決定者;2、执行内容;3、理据;4、取消投票的支持者/解任共识的支持者,等等——这我就不赘述了。
我觉得不少人支持这个“说明书”的原因,其实未必是说要有一封“书”,而是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这应该说是值得被重视的——自然,言辞上可以再斟酌,这要请大家来帮助。
2、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三角形式的对立关系?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三角对立的情况,那么确实是应该由众意来决定各位的去留的。因为三角对立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认为文库的日常程序与工作将严重受限于诸位的争端,这种情况下,历经投票流程的所有前期流程仍不能沟通时,交由众意决定是妥当合理的,因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控制各位不陷入争端了——而这时在取消流程中设置高门槛的“众意”是必要的,因为它将避免无休止的“取消战”而使得善意推定的社群得以顺利行使自己的权限。——而且这是常规流程,要真的“失控”,也还有紧急流程。
3、我不愿意评价至少目前相对被搁置的现实争议——就像我理论上支持对争端双方的双向禁制互动一样,有时候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这不是说要脱离现实,而是不要让现实偏差过于影响逻辑。我认同阁下所见,沟通无效一般是“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是“答不对题”甚至“沟通无效”本身就是一个很主观的认知,因此我认为在这边下手最终是没用的——因为流程虽都是善意推定,而现实未必如此。事实上,就算是百科规则,依然不能避免主观认知差异而仍旧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各种流程上可能导致的终止流程,包括“其他规定/1”就有了必要性——它起码是程序上的一个兜底,即一事不再审。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04:43 (UTC)[回复]
雪莉的这份修正案考虑的非常全面,我是 支持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0:58 (UTC)[回复]
我同意“溝通無效”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判定,認不認錯也不能代表是否屬於溝通無效。我傾向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無效”的狀態,例如Zhxy 519要求Jusjih對其撒謊作出說明,Jusjih要求Zhxy 519對其違反避嫌作出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一個解釋。如果以管理員還在發言就不屬於溝通無效的理由快速終止任意管理員解任投票的話,相當於只有不活躍管理員可被提出解任投票,這樣下去的話,最終只能靠安全投票收拾殘局。管理員解任是否通過要靠所有合資格用戶進行投票,不是由某個委員會仲裁,只要不存在惡意拉票和灌票,就應該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決定。--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3:12 (UTC)[回复]
本人早於去年就在此做出回應,而不甚活躍的管理員達師也早已發表意見,不贊成所謂避嫌。Midleading不做好功課就來發言的行為欠妥。
@银色雪莉,我贊成閣下堅持確立一事不再審的原則,也認為全文仍有大量需要修改之處;但我更覺得即使規則確立,需要閣下這樣的人予以監督實行,不然在本文庫有法不依的情況無法解決。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7:14 (UTC)[回复]
首先,我倒认为Midleading君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反映一个现实状况,即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的实际状况。自然也许他在这部分的表述有可斟酌之处,但是我认为他的本意仍指向了这次修订的目标——流程(尤其是取消投票的流程)的规范化。今天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构成的,我并不天真到以为调整规则便可万事大吉,也认为“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但规则虽不是唯一的诱因,但至少是一个我们现阶段可调整的诱因,因而我提出这样的草案。至于如何解决包含阁下所言在内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情况,是要依靠各位的冷静可执行与细致的规则,在下并算不得什么。--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20:22 (UTC)[回复]
閣下此時不需要判斷我給的理據是否正確,只請思考一下,我能給出一個解釋,對方卻連「答不對題」這樣的理由都從未提過,從程序來講,這到底符不符合閣下也認同的「溝通無效」內容?如果不屬於,閣下認同的究極版「溝通無效」又是什麼呢?
閣下對「主觀」頗有排斥,但一者主觀不等於錯,二者閣下所認為的「各位的冷靜」未嘗不是一種主觀認定。「主觀」的言行,至少是可以先討論對錯的吧?不經過討論就開投票的做法即便百科我也非常反感,所謂眾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霸凌,請三思。
閣下上次的發言3,認為依然不能避免,我要說這不是全部。比如這裡。這固然有其他管理人員出手的因素,但也是有其他用戶出來直言的結果。閣下不願牽扯入局本身,但是明顯的正義如果沒有人出來做,那麼我也會像當初瓜皮仔的感歎那樣,對沒有正義的文庫社群失望透頂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4日 (一) 19:12 (UTC)[回复]
那阁下是不是认为要在修正案加入“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之前Jusjih开始投票前也确实发起了这样的讨论,只是还没有深入讨论阁下是否做错了什么就跳到了Jusjih撒谎的话题上。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4日 (一) 23:09 (UTC)[回复]
我也曾告知閣下Jusjih最初的留言連溝通都不是,閣下卻公然枉顧了。“各位的冷静”在閣下身上我當時沒有看到,今後能否,我也沒有信心。 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1:43 (UTC)[回复]
@Zhxy 519: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我觉得“沟通有/无效”就像是民法中的“感情破裂”——它就是一个由头,不是别的。一方也许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但你无法阻止其他方认为感情破裂,因此民法上允许你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来提出离婚申请,也同样允许你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来不同意离婚——但起码任何人以此为理由来提出这个申请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也很难去给感情破裂下一个绝对客观的排他性定义:你当然可以像民法那样去列出一些确实能印证感情破裂的例子,这些例子是相对受大家认可的“默认共识”;但即使如此,这些例子到最后也还是会加上“导致情感破裂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要验证是否“沟通无效”,只能是逐案分析,无法绝对地定义化。就诸位的案件而论,我前面也已经说过了,这是“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也就是你认为你对他沟通无效和他认为他对你沟通无效的两者叠加——就像感情破裂,既有双向的破裂,也有单向的破裂或不破裂,但这些单向的破裂和不破裂叠加起来之后,事实上还是总体破裂——双向沟通无效。
也由于此,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认为我“對「主觀」頗有排斥”——我要是对主观有排斥,就不会把这个主观的词语用在我的草案中了。主观确实不等于错——但也不必然都对,正因为此,我们才尝试去给主观定义的“沟通无效”施加客观的约束和管制,避免它成为滥用的由头——但这个管制一定是有限度的,至少用它来作为一个提案的依据这一点权利是不应该被限制的。而提案也不意味着投票就开始了,从提案到投票中有相应的争取联署以及答辩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用于讨论的,而并非阁下所说的“不经过讨论”——事实上讨论的空间显然比这个还要广,在提案开始之前难道就没有讨论了吗?如果真没有讨论过就提案或者提案后没有有效讨论过,我想这个提案被提出来了也得不到支持的,而且也是触发了草案中可以提案“取消投票”的各类事由的。
至于众意的问题,众意当然不会是完美无缺的,但在现有的框架里,不用众意来裁决,又该用什么来裁决呢?而且我们并不是没有设定挽救众意可能发生的错误的机会,从取消投票到紧急求助的这些规则制定就是为了这一点,如果想要做得更好,我们是要去完善这些规则,而不是无视这些规则和它们存在的漏洞。——但这些规则肯定无法做到永远地完美无缺,所以我说“规则...不能避免...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事实上在阁下举的例子中同样如是的,此时不靠众意来挽救,又要靠什么挽救呢?而这些众意,难道又是无规则地表达和行使的吗?在下今天在这里长篇废话,恰恰是众意中很小的一部分,说明了在下仍愿意表态来希望尽力调整当前的局面;而阁下说我“不愿牵扯”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同样是我在行使选择表态或不表态的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至少我此刻入局,只是为了调整更合理的规则这一件事而来,我身上并没有同时解决几十个问题的能力——我想诸位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有就草案的具体建议或意见,仍请阁下指正。--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5日 (二) 04:11 (UTC)[回复]
插句話,我好像沒看到閣下提案中有“主觀”的字眼。 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5:30 (UTC)[回复]
提案里没有,不过我给阁下的回复里有,我想Zhxy 519君指的是这里?于是据此回答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5日 (二) 06:01 (UTC)[回复]
這麼打比方很有意思,不過閣下要知道在本站後果卻不是「離婚」那麼簡單,而是接近於「剝奪子女撫養權探視權」一樣嚴重。涉及到這樣的部分,我就不能贊同閣下簡單歸咎於「雙方認知差異」而算作溝通無效了。很簡單,從我過去所處情形的角度,應對對方無理取鬧而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解釋,那麼對方就是鬧上加鬧而足以關閉了。我想說民法上法院都不會受理這種所謂原告,維基上就更不應該拿來浪費眾人時間。
我認為話題不要扯遠,所以認為一,如瓜皮仔所說,溝通無效的定義不必明文強調,但應該在這裡重新達成共識。二,條文本身,我想再與閣下探討一下。比如百科原案說提請需48小時,閣下版本為何選用72小時?再如百科原案內容直接表示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閣下的修正稿也不予採納為何?
最後表達一下本人的基準,本站除了版權規定嚴格之外,考慮參與者數,基本不贊成各種規則比百科更複雜。繼續歡迎閣下意見。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5日 (二) 20:27 (UTC)[回复]
管理员被解任的结局是属于“离婚”还是“剥夺权利”?我想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认知差异”是中性词,任何的沟通无效难道不是都反映出沟通双方对某件事认知不同吗?我还没有见过认知统一而沟通无效的;因此这“归咎”是否过于“简单”,也许旁观者清。至于有关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阁下讲得很好,但就像阁下所言,受理与否是“法院”的事情——而不会是当事人的事情。
我很高兴阁下愿意回到具体条文的讨论上来。谨就阁下的意见进行回复:
一、“沟通无效”的定义确实不必明文强调——恐怕也无法明文强调,就像我所言,“沟通无效”只是提案由头,就像“感情破裂”一样,在提交离婚申请或诉讼之后,终归要看证据——而证据需要逐案审定,不是划一。沟通无效的定义之“达成共识”,到底能不能达到某些效果,还是说仅仅成为了限制提案的一道壁垒,我持怀疑态度——不是认为不该有合理的壁垒,而是认为合理的壁垒不是设在此处而应该设在“取消投票”那里,是由对证据的审定决定而不是由对概念的审定决定。
二、我没有打算过照搬什么方案——也没有想过一定不要参考什么方案。“洞中岁月长”,在处事节奏并不快的本地,时间做适当放宽是合理的事——当然,如果多数人认为一定该按48小时,我不会坚持。
三、至于“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一句,我记得百科的原文是“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视作”就需要被审视,也需要经过适当流程被宣告无效。这个流程,在“取消投票”里有。我欢迎就具体的流程(包括)门槛进行商榷,包括上面GZDavidwong君也与我就这个门槛有过讨论;当然,最终这个门槛如何定,还要收集各位意见。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6日 (三) 02:40 (UTC)[回复]
表示原则上赞成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除非在修正案中明确加上“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且无效”和“溝通無效的情形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并获得社群投票通过,否则我反对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6日 (三) 04:05 (UTC)[回复]
閣下這麼說看來倒是同意的。既然從我到銀色雪莉都認為不必也不能明文化,只要這裡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甚麼事情都社群投票。 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27 (UTC)[回复]
但我并不认为“达成共识”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的看法是:“沟通无效”是主观看法,是提出提案的由头,不建议对它作任何定义上的限制,否则会变成对于提案权的不恰当压制——而“达成共识”可能就有“定义上的限制”被包括在内。我最多仅能接受对它作出例举性的说明,而不能接受对它进行概括性的排他说明;而什么样的例举性说明能够为大家接受,则需要进一步共识商讨并最终作为方案细节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落实。(简单一点讲,你可以举例出某几种大家普遍接受的情况属于“沟通无效”,但绝不能声称仅有某几种情况属于“沟通无效”。)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6日 (三) 04:32 (UTC)[回复]
中文維基百科上“溝通無效”的形成也是多年實踐得來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各位的冷靜”幾乎不復存在,逼得我非要出來把它說得很清楚,這就很無語了。 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46 (UTC)[回复]
我想“冷静”对各位,包括在下,都是时常适用的一个词。
另,阁下所举的“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自然是很好的例子之一
我也对Midleading阁下所说的“‘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深表认同(希望我没有错误断句阁下的语句)——Midleading阁下认为现有草案中的说法是否足够表达阁下的看法?(即“取消投票”中的“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不得參與此(取消投票)提案”这一句,是否足够?至于阁下担忧的“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我认为无论是原案和草案,应该都没有漏洞会导致“提案被拒绝提出”了)如果尚有不足,请阁下分享是否有更好的文辞表述(自然,在下也同时请各位同好指点)。又及:我这样有没有@到阁下?我对维基的提醒回复功能真的是...不太抱希望。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6日 (三) 05:05 (UTC)[回复]
瓜皮仔想要不通过投票而只是通过讨论达成的关于“沟通无效”的共识,我认为可能就是所谓百科里的“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是一个限制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条件,也只有在这种限制性的条件下才能得出Jusjih滥用沟通无效的结论。而我反对的就是对“沟通无效”作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所以Jusjih滥用沟通无效这个关闭提案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原案和草案都明确了只有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注意这里说的是发起投票,不是提出提案,所以当事管理员即使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也不应该清空提案页面,不过仍然建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因为仍然有可能因为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导致不能进入投票阶段。最后我有个疑惑,就是所谓“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这里是否包括之前在旧的方针下被快速关闭的提案?--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6日 (三) 06:03 (UTC)[回复]
一、也许请你注意我的引文,没有“仅限于”,这就说明了我是在把“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当成一个列举性的条件的立场上。而从Gzdavidwong君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的回复来看,也许他对这一点并不反对——当然这需要他本人来回复;而我则再次清晰地申明我个人的立场。
二、我注意到阁下就“提出提案”和“发起投票”的词句所提出的说法。我的看法是:自提案提出起,想要在进入正式投票流程前取消投票,均需遵守“取消投票”的流程要求——简而言之,“提案”是“发起投票”的第一步,即时受到“取消投票”流程的约束。就此,我建议把相关表述修改成(斜体字为修改处):

取消投票
任何用戶自解任投票提案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在此期间,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三、我想请阁下指明,阁下所指的同一事件,是指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还是指“提案被快速关闭”这件事。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6日 (三) 07:25 (UTC)[回复]
这里确实有阁下所言两类事件,一类是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一类是提案被快速关闭以及随后在元维基发生的事件,只有前者被作为理由提出过解任提案,有可能让人将“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误解为不得在解任提案中重复引用之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在这里,旧的提案如果被当事管理员自己快速关闭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如果被中立管理员关闭,那么提案的关闭本身不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我支持只有出现了新证据才能重新提交新提案,同时认为在新提案中可以重新引用过去的提案中提及过的事件,而并非只能对新证据进行讨论,反对将一事不再审原则误解为只要某证据被之前的提案引用过,就不得在今后的提案中重新引用。--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6日 (三) 08:14 (UTC)[回复]
我現在看不太懂,是還要算前帳,還是只修規則?算前帳的話Zhxy有他的一番說辭,還未見Midleading能駁斥的;只修規則我認為也走的有點遠了,想定出太多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這算一朝被蛇咬?我還是那句話,對於溝通無效的定義,我也是被迫出來說的,因為實在是有人可能真糊塗,有人可能裝糊塗。 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03:36 (UTC)[回复]
@Midleading:就阁下所言,似乎应该将“同一事件”的概念细化。我不赞成关于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称为“一个事件”:我认为新证据只有在与旧案中心事件直接关联时,才允许作为旧案的新证据提出并重启旧案,此时允许重提旧事;但如果新证据与旧案中心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时,应该作为新案提出,而不应该东拉西扯把无关的其他内容扯进去。不知道阁下以为如何。
@Gzdavidwong:仅就阁下关于“只修规则”部分想向阁下了解:请指出“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说实在,讨论过程中涌现更多细节与文辞上的调整不是坏事,毕竟各计划也是基于其社群本地的具体实践而产生其方针指引,在讨论阶段过于自我设限有时并非好事。我当前主要仍着眼于只修规则,还请在讨论规则本身时不过分陷于——不是不陷于——现实的泥潭。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7日 (四) 07:50 (UTC)[回复]
簡單例子就是我最開始提出的:其他規定3。這段是誰寫的,我們都知道。一如之前修改時硬塞入的“附則”一樣,突兀而可行性低。且不說我本人,Zhxy每次行動,也是會給理由的,非要弄成“說明書”還要“見證人”這些,沒有維基項目會規定如此——中文維基百科就沒有。要求刪除這一段。 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14:24 (UTC)[回复]
同意瓜皮仔所言其他規定3可行性低而且未見於其他維基項目,建議簡化或刪除,但這不等同於執行程序不需要任何理由。至於要不要算前帳這一條修改意見,我只是想表明在有爭議時防止一案多審這一條不應該用於限制和阻止提案進行正常的討論,就跟只有溝通無效時才可以發起投票這一原則不應用於限制未滿足提前取消條件的提案進入投票一樣。但是這不代表我想要駁斥Zhxy的說法或者算前帳,其實某种程度上我贊成Zhxy 519User talk:Jusjih提出的“封禁用戶從來沒有強制和其他管理員事先溝通一說,何來污點?”。我反對的只是Zhxy 519沒有把這些本來有一些道理的東西解釋清楚,卻屢次阻撓維基文庫中的根據正常流程發起的投票而不提出建設性意見。--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7日 (四) 15:05 (UTC)[回复]
其实我不时也看不懂这位朋友的文字233——不过我不认为这可以意味着基于“某段内容是谁写的”而去对任何言论进行评论(我与这位朋友不时也有争论,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并非要为谁背书,请知悉——推定善意)。当然我仍然赞成简化或改写(删除大可不必);重点在于这段话“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我又大言不惭引用自己的话了),诸位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Midleading:关于阁下的看法,那就把草案改成这样好了:

解任投票案因遭提前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后,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的,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除此以外,为避免一案多审,不接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阁下觉得这样是否足以填补可能的漏洞?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7日 (四) 15:38 (UTC)[回复]

討論似乎已經太長,無法直接回覆銀色雪莉的最新留言,所以重開一行。如果認為我沒有解釋清楚,那麼討論就夠了,我沒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我只有努力維持正義的義務,Jusjih也從來不是什麼正常流程。回來我關注的條文,48也好72也好倒不差24個小時;「視作無效」處,沒有「流程」不代表這一句就不能寫吧。再有既然一事不再審那裡既然準備引入,百科提出的半年不得再提案的條文,為何不一起引入了?--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7日 (四) 21:47 (UTC)[回复]

一、建设性意见未必是要阁下详细提案,但正如阁下所言,应该在讨论中解释清楚,然后得以体现到内文中,否则会变成高来高去;正如Gzdavidwong君所言,“审核内文”事关重要。
二、在现有草案中使投票不成立的方式应该只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取消,一种是投票不到门槛,哪一种都需要流程。百科的“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这一句话中的“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这句话我是认为已经包含在了草案“提前取消”中的“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和“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这两句当中,因此似乎没有另外列出的必要。
三、我不认为那是适合本地的条文——一旦解任失败后被解任者无论如何均获得6个月的保护期(尽管紧急解任仍可使用),这不像是一个平衡的条文。草案(及草案的新增修改)应该已经明确多数情况下不允许就同一事件重复解任,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这时是否需要引入其他明显基于彼本地而非此本地的实践而制定的条文,我相当质疑。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05:20 (UTC)[回复]
1. 我認為我已經解釋,如果覺得不清楚,為了避免「高來高去」,閣下雖當時未參與,想進一步討論仍可就具體行為具體提出。
2. 好……吧,也不算非常重點。
3. 不平衡嗎?至少是給雙方一個冷靜期。而目前實踐則證明,「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如果本次不是我以當事管理員身份,類似的安排可以說是無效的,未來如果再玩同時罷免兩個管理員的把戲,恐怕根本沒有可信的管理員出來中止,只能流向投票似的「眾意」,而不是真看證據這些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17:53 (UTC)[回复]
就第三點,“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的主語是草案,草案與原案的安排已有不少分別,因此基於舊事判斷這一安排有效與否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我並不認同“以當事管理員身份”可以關閉涉事提案,但鑒於原案未曾清楚說明,因此我不表示意見;而現在草案之其中之一的目的,便是明確排除這一點的可能性。至於有關“罷免兩個管理員”等推演,我前面有回覆過Gzdavidwong君(在第一次回覆的第二點),恕不贅。如果閣下對中止門檻過高(是門檻過高而不是門檻)表示憂慮,基於合理考慮我已在條文中作了適當調整——但是,這不代表我認為“投票似的「眾意」”就必然等同於“不看證據”——這樣說來,投票選管理員也是隨意的“眾意”,沒人看表現了?這樣的類比明顯是不當的,因此我堅持即便門檻作出一定調整時,仍然保留“取消投票”中需要非管理員的用戶的聯署的部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20:42 (UTC)[回复]
聲明: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回复]
這裡我說的更明確一點,中文項目管理員講理扛不住「抗議」的風氣在國際社群我還沒見過,當事管理員可以考慮避嫌,但明顯的擾亂破壞即使當事管理員也不需要忌諱出手,就如我已經舉過的管理員達師發表的意見一樣。一句話,明確限制當事管理員的條文我也表示反對。
另外,我提議廢止「再任」一段。最終決定權仍在Meta,meta不予理睬即使本站通過罷免也沒有用,這一段就變得冗餘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21:18 (UTC)[回复]
避嫌是本地现有指引,当然有例外情况,但仍然有诸多限制,而并非可以全然随意走到天平的另一端。既然不少同好喜欢引用百科,那我就引用这一句好了:

滥提、不符合假定善意、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

这难道也要说是“明确限制当事管理员”?在下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再任”那一段,按上一段回复的老规矩,我引用一下百科得了:

被取消管理人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看来解任指引中无疑仍应该有关于再任的规定对不对?结合阁下的说法,那么:

再任
被解任者就解任进行申訴的权利,仅限于被紧急除权的前提下行使。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最终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虽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把原“再任”段修改为这样好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05:51 (UTC)[回复]
原百科的確沒有「明確」,但是閣下的修正案有當事管理員不能參與提案一句。如果閣下把百科版本替換過來,我就不會繼續反對。
我看閣下似乎在另一處加入不能同時提報兩名管理員這樣的提法,我表示感謝。不過我仍然擔憂最糟糕的情況,即有人出來不顧常識地濫提,但一直不發言的所謂「非當事」管理員拒絕出手阻止,反而認定彼方的胡言亂語是「有效的常識溝通」,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今次發生過一次,我真的對條文的作用表示悲觀,因為不顧常識真的很難阻止。
我是百科原條文看的不細了,但是百科原條文既然如此,不夠嗎?刻意強調太多顯得太有針對性了,我認為就留著百科條文短短一句話就夠了。--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01:15 (UTC)[回复]
我倒是认为百科很清晰说出了得由非当事管理员提议中止;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条文上可能的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大家有相关未具文共识的时候也许不那么显眼,而如今出现了显眼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明晰的定义。我要指出的是,我翻查了百科的无效化解任提请(近十年吧,再往上的那些远古痕迹我也没有翻了),还没有出现过由当时管理员自行关闭提案的。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这种规则失效的情况。
至于条文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下并无三头六臂,所能做的,是尽量修补条文而已。
“再任”这个部分,其实只是梳理清楚了哪种情况是透过哪种方式来实现可能的复权,倒不至于有针对性吧...在下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人,还是愿意说得详细一些——对于能说得详细的东西而言。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03:55 (UTC)[回复]
我承認百科歷史上的確沒有,但是目前文庫的規則允許。因此修改如果大致按照百科來,也不必要加入太針對性的內容。
既然願意說得詳細,那麼我再舉一處,更早版本對於再任,並沒有限定於緊急除權,而是所有情況,改成現在限於緊急除權,並沒有解釋說明。我仍然認為百科的一句話更加簡單明了,但閣下如果堅持,請考慮是否要限定於緊急除權者。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18:03 (UTC)[回复]
@Zhxy 519:不知何故不能直接回复阁下?我是这么看的:我必须申明我从来没有打算“按照百科”或“不按照百科”,无疑百科是可供参考的经验——之一,但不会是照搬,还是根据本地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既然百科在实际操作中也已经形成了由非当事管理员执行相关操作的惯例,那么有鉴于文库的实际情况,用文字把这一点落实下来也并无不可。我还是那句话,百科与文库这两句话表达不同,但精神是一致的,所以这个表达其实相对来说是小事。
有关“再任”的部分,我想阁下所指的实际上是当中有关“申诉”的安排。“申诉”分为向社群申诉和向元维基申诉两类,我的看法是:紧急除权的情况下的两类申诉均已透过已有的不在本次修正案讨论范围内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下有明确规定,就不必论。问题是,由社群投票通过的解任,“向社群申诉”鉴于草案中已有足够长度的联署期和答辩期,这可以不需要了,但“向元维基申诉”这一点是否应该恢复,需要请各位发表更多意见来整合,在下未敢擅动(同时也是由于在下对元维基并不熟悉的关系)。——不过我个人认为有跟没有似乎都很平衡,也说得通,所以还是要看众意。同时,“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这是我所认同的,现案或草案也没有对这个做任何限制(除非他连一般程序都不能通过),所以我想这方面问题不大。--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07:52 (UTC)[回复]
如果精神是一樣的,請恕在下重複上文已表達過的個人準則:不贊成規則比百科更複雜。
我倒不要求「恢復」,因為這個是本地社群不應也無法限制的。與其這麼麻煩,我們目前的共識還是百科的「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再沒有人提意見就用在目前定稿裡用這一句好了。沒有進一步討論就採用目前共識,這是維基項目常態。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17:24 (UTC)[回复]
“复杂”与否,还是要看规则是否适用于本地情况,没有一定要比较他人的道理。至于“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就算是在现行的规则中也并没有限制嘛,草案就更没有了,所以这句话直接添加在“再任”里是无妨的;但对于涉及“申诉”这部分,我没有意见,目前也没有修改的打算。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18日 (一) 11:48 (UTC)[回复]
多日沒有新討論,竟然有些看不懂原來的話了。閣下「沒有意見」的意思是對目前「限於緊急除權」不反對;還是雖然自己無意修改,但不在乎別人修改?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19日 (二) 21:36 (UTC)[回复]
这么说吧,如果合乎程序的话,我觉得几乎没有理由否定投票通过的解任共识,因此我不认为“申诉”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发挥任何作用——当然如果这场投票属于“大规模破坏”,要去元维基提报,那是另一回事,但这也不在“申诉”这个词的范围内了。所以我无意修改这个部分——因为我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23:04 (UTC)[回复]
我對於「申訴」處的觀點,就是閣下雖然認為無用或是可以接受,但是明確寫出來「只能用於」這樣的字眼,未免太有針對性。所以這裡要麼徹底刪掉,要麼不再限制。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15:34 (UTC)[回复]
先说一句:我前面有一个更改的版本,已经没有了“只能用于”,所以我不知道阁下是指什么?
既然阁下也清楚在下的“申诉不应成为延宕或阻挠正常程序和事项下提起并被通过的投票解任共识的工具”这一立场,那么在方案中有相应的规定实属正常。我仍然是那句话,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规则失效的情况加以修补。何况,评价一个规则的标准,是应该在逻辑和公平性这一层面上来评价的。阁下称这太有针对性,但本地社群就内部事务循正常而非紧急流程达成的共识,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供“裁决”或“申诉”之处——说句题外话,有不少姊妹项目就这个问题在其当地的本地流程里甚至似乎都没有申诉这么一说。再者,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这样的共识真的是被人骑劫的产物,那么完全可以到元维基提报大规模破坏。如此,在逻辑和公平性上是否尚有不足,还请阁下示下,但“针对性”恕我不知从何而来。本来这样的“申诉”作为走紧急程序而可能有误判甚或骑劫时的一个兜底自然是非常合理,但是经正常流程的解任实在看不到有此必要。
在此基础上,如果文辞上有人想调动,我可以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再任
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以上。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7日 (三) 07:51 (UTC)[回复]
很久沒來,條文甚麼的你們已經說了很遠,我跟不上了。银色雪莉自己似乎也說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貼出來,如果银色雪莉能設身處地,運用智慧最好,不然今後還是死局啦。
即:假設银色雪莉為本站管理員,因一次操作被某「老資格管理員」盯上,要银色雪莉解釋。银色雪莉其實已經做出解釋,但對方反駁都沒有,直接不聽不看說「溝通無效」,強行推動下一步罷免程序。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罷免管理員,如找出氣筒一樣不討論,直接拿票解決問題。請問银色雪莉能做什麼?
諸位還請不要忘了,說來說去那麼多,這裡依然是最大的漏洞。--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27日 (三) 13:44 (UTC)[回复]
久违了,祝安。“沟通无效”这事儿的讨论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不敢谈什么“运用智慧”。
说实在,滑坡的推理其实大家都会推,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规则能够绝对防守得住假想中的滑坡——无论是现规则、规则草案、百科规则或者是其他任何规则都是。但我们仍应该“尽人事”——否则,就连“听天命”的资格都没有。
涉事管理员在进入投票以前在“联署”-“答辩”期间有大量事可做,可自我陈述与辩驳,甚至可以提议(不是提案)因(包括无理强行推动罢免在内的)某一原因而关闭此投票提案。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讨论”,我不知道这是阁下的滑坡推论,还是阁下遗忘了我们有答辩期?如果不幸历经常规程序下众意真的被骑劫而成真,我前面说过了,真的可以元维基报大规模破坏走起。
以上的可做之事,我想就是在阁下推崇的百科规则当中也不过是这些了,如果阁下认为草案中对比百科(或其他规则)没有保障到(或者说保障不足)涉事管理员的任何一点应有的权利,不妨提出来。——我再次重申,我非常欢迎对于草案的宝贵意见,上面与各位的愉快探讨中已经有不少各位的意见得到吸收,也期待这样的良性互动得以持续。
回答暂时是这些,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但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的:那就是阁下所提出的这个情境,是否有别的规则可以加以严防死守而不损害公平性和理性逻辑,如有,还请示下。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7日 (三) 17:55 (UTC)[回复]
笑,我是看閣下能正常溝通,有理有據,才來徵求意見的,怎麼反倒問我了。中文維基百科我也很久沒有活躍,但是之前如WMC肆虐的時候,如果有正常人出來講話,我看連WMC都是自知理虧而走開的。目前本站甚至之前維基詞典,都是有人根本連中文能力都成問題,仍然仗勢壓人。閣下的確給了最終保險方案,但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經歷,我也累了,需要從開始階段就能節省眾人精力的辦法。 瓜皮仔Canton 2022年7月28日 (四) 02:10 (UTC)[回复]
提问未必是反诘,而是希望收集各方意见,毕竟人总有局限。现实泥潭的问题我之前已经回复过了,此处不赘。确实我也希望能够简化流程——但那应该是建立在逻辑和公平的前提下——在我而言,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如果仅仅为了节省精力而使用某些方法,也许可能招致另一种滑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得在这当中寻找平衡。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8日 (四) 05:10 (UTC)[回复]
如果我告訴閣下,瓜皮仔這樣的期待恰恰是真正基於邏輯和公平,而耗費時日是真正的不公呢?我看閣下並沒有真正對瓜皮仔做出回應,仍然是擺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我認為閣下還是應該「設身處地」一番,世間平反冤案、匡扶正義,沒有不是從(至少自認)被害人做調查開始的。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28日 (四) 22:35 (UTC)[回复]
非常赞同阁下所指“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这句话——这正是我持续参与这一讨论的原因,何况我上面也说过了,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这本就说明了我的态度。
不过,对于阁下“置身事外”的评价和“平反冤案没有不是从‘自认被害人’做调查开始的”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首先,我是来参与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讨论的,这是事务性讨论而不涉及什么“冤案平反”;自然在这一讨论中我们理当审视历次与解任有关的事件,以求在规则修订中得以填补各类漏洞——但这一点窃以为在下并未做得有什么不足;Gzdavidwong阁下在上面也指出我“给出了最终保险方案”,这至少印证了我在试图修补流程规则上的逻辑和言辞漏洞,并且在上一次回复中我也已经就他的疑问给出了草案程序上的对应处理。这也算“置身事外”与不回应问题的话,那或许我还真是皆醉的世人之一了。
其次我不得不指出,世间调查一件事,没有不从多角度全面看待问题的,而非仅仅站立在什么人的立场上来看待,这或许才是调查的起手式——但我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了,是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修订。祝编安。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00:49 (UTC)[回复]
然而閣下提到多個角度,卻終究沒有進入此前受害者的角度——角色扮演來體會一下。我不得不指出閣下的最終保險仍是一種不得已情況下鬧得天下大亂的做法,需要我拿出此前元維基的討論嗎?我無意否定閣下的努力,但是恐怕不夠。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3:13 (UTC)[回复]
我只能说,我提到的多个角度包含平等的各方的角度。元维基的天下大乱此前已经见过就不必了。我们都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这努力没有什么够不够的——至少我认为当前的方案是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类情况的——当然,这个“应对”的程度,不同人的看法自然不同,我在尊重这种差异的同时也现实地认识到没有使所有人都绝对满意的结果,我只希望能够达至可能相对满意的结果,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3:20 (UTC)[回复]
只希望可以點到為止不要持續耗費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若果本身前設之處在就不是為了尋找衡平的話也就不會有「正常」可期,不求持武,在如此風雨裡既如續寫秉承共議與公義、為釐清雲煙就以砥礪而行邏盡理。 Longway22留言2022年7月28日 (四) 08:01 (UTC)[回复]
声明: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回复]
粗鄙僭越,以下為代社羣及耗費時日約談,投入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之,重審本地約束代權職答特定方向,結擬之暫語
先以兩點留問存疑,做本地日後,再思由單一代言不辭時日協約單方當事方之定論,
搞清楚一點,到底首先是由何代權表象所生之觸地,不單之令社區及社羣之持續對代權存重大爭議和異議,再繁複制阻社區及社羣之行事,進而耗費社區及社羣之;
再搞清楚一點,所謂「節省辦法」再「翻來覆去」,到底擺在一齊看,矛盾與否。是以留之不著填答。
不復提既往個案其身之代權問題,既已車輪有所模糊本身,何以法度限制代權過界干預全程序集事務之問題,但待社羣鑑辨輯識。
本地記錄一路下來,越見代權行使工具之門檻函須加高尤要,全無減省卻責之理,畢竟權猛威躍引發之耗費、曠日持久難見制約,如此之故,方有本庫社羣斥費耗理、訂升條令而鑲本庫作業太平,意處示為公益致以眾力有所責當共擔,非妄自虛渺渾泥可有翻弄。
但凡本庫親歷鉅岳壓情之社區成員,並非比好特權架勢而求非禮肆虐,僅秉承共議與公義、釐清雲煙,相信群員性恆以砥礪而行邏盡理,求期空間邏公輯平,是以前設之處不復顛倒黑白,悉數川流皆無需他方畏懼。
諸君共鑑。 Longway22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1:16 (UTC)[回复]
久违,祝安。耗费时间比不耗费时间拍脑袋好,这一点,在文库现行方案的弊端中显露无遗。讨论尚未结束——仍未结束——因此我作为此草案的提议者,不得不对阁下高屋建瓴式的“暂时小结”敬而远之。毕竟,一味定性的讨论,大家都得不到什么。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3:27 (UTC)[回复]
取消投票一處堅持靠投票,如果有人反對呢?只要有4個人支持,來5個人反對也不在乎?不如取消這種限制,即使不贊成管理員直接出手,也可改為開放討論。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4:04 (UTC)[回复]
請注意前述“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4:27 (UTC)[回复]
我仍然反對。既然已經「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非當事管理員理應獲得更大權限直接關閉,而不需投票確認。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4:34 (UTC)[回复]
有关这一点,我的意见在这个小标题下最早的草案说明内有表明过。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这是将“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和“投票确认取消”并列的思路来源。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4:40 (UTC)[回复]
反對過大權力也要有理由,而太站不住腳的提案就更應該快點處理掉,至於「保證」的第三點我覺得更奇怪了,理由不通就阻止、理由通過就進行,為何一定要強調極少數大多數?現實是管理員就這麼幾個人,怎麼提案也沒法歸為少數多數的。--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5:26 (UTC)[回复]
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判断理由通不通呢,太明显的滥提大部分人都能取得共识,如果不能取得共识,那就看哪个标准更接近于经过足够长的答辩后通过安全投票表决这种最公正最理想的裁决方式。这里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当事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一个是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裁决,这两点是不可动摇的。--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5:42 (UTC)[回复]
反对过大的权力本身已经是很好的理由,阁下总不会认为过大的权力是好事吧?过于明显站不住脚的提案要取得共识并不难,争议性强的自然不可能快点处理掉。至于“极少数”和“大多数”,不是指管理员,而是指适当提高取消门槛,避免无休止取消战,使得应该给到社群裁决的那些提案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5:55 (UTC)[回复]
閣下不能稱「過大」就真的過大了,從各維基項目來看管理員關閉各種投票本來就都是正常權限。站不住的腳的理由本站目前看就是很難制止,閣下想觸及,不能不深入涉及前事。我當然知道不是指管理員,但是本站管理員數量很明顯,連帶提案也不可能是「極少數大多數」,所以即使以註解形式寫進去,也是要注意用詞的。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7:05 (UTC)[回复]
“过大”与否自然是从本地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情况论,我自然不是金口玉断,但这样的担心相信任何人也不敢说是全然离地。从一名普通用户角度出发,我对于所有管理员的权力理应受到社群约束这一点始终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自然在执行上如何去约束,用什么方式去约束当然值得讨论,他山之石也颇可供参考,但管理员的权力来源始终是社群,不是天赐。两名管理员+两名普通用户的门槛,意味着当前四名相对活跃的管理员在这当中取得半数,加上社群的适当支持,这想必并不算高门槛,就像Midleading君上面说的,“太明显的”,大家又不是看不见——自然,不那么明显的,说明有争议性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适宜那么容易被关闭,而应交给社群裁决。至于我那个说明,是解释,不是注解,本来就没有要写进去,而是方便各位就我对方案的初始设想源流进行了解,也便于各位对我进行“讨伐”——自然,我感谢阁下的提醒注意用词。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10:47 (UTC)[回复]
並非討伐,我們仍然是有理有據的討論如何草擬條文,閣下不認為我應該跟百科比較來製訂規則,我也認為閣下不能只憑個人角度出發,而是有理有據證明如此做法真的權力過大的好,好像我既然已經說了這是普遍情況,出了恐懼之外因何在本站行不通?管理員的權力可以明文規定,但維基項目上也是允許默認共識,不必寫明一切的。我要提回上面的一處,閣下來參與事務性討論要變更條文,簡單原因是條文出了問題不假。然而為甚麼會出問題,我堅持閣下應該正本清源,不然現狀就是我認為很多人真的看不見。 Zhxy 519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21:12 (UTC)[回复]
既然阁下提到“恐惧”,又总认为我没有“追本溯源”,那我就冒昧说一句:我确实看了你们所有的对话与讨论,不客气地说,就是各方均有行为失当下形成的一场嘴仗——我对你们以管理员身份进行的纷争导致的文库局势不稳客观上确实相当不安。但你们的纷争当中涉及各方行为得当或失当的问题,并不与此刻修订解任规则有太多的关系;因为我此刻提出的修订,是针对2022年4月28日为止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的经投票通过的现行版本进行修订——所以要追本溯源也是针对这个版本追本溯源,而不是别的。
取消投票本为及时处理一些不合规的解任提请,在别的项目也许确实由一位管理员在规范下关闭即可,然而前一次的纷争使得我对涉及争议的双方用户能否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了不安,而这种情况在小社群的情况下让人倍感担忧。是以我建议管理员应当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解任提请的“取消投票”权力返还一部分于社群,以更好体现取消是在共识或常识下实现——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常识”。自然,我并不认为我这个方案一定就好,譬如说阁下此前提出改为开放讨论,那么也可以改为开放讨论,那么可以由单个非涉事管理员就来执行在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这一点,可以在现有的“提案-联署-答辩”里进行整合。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2日 (二) 12:21 (UTC)[回复]
跟條文無關:所以我說閣下不安的來源只是直觀上的,使得情勢發展至此的根源才更應該令閣下深思。我知道「你行你上」這樣的說辭不好,但瓜皮仔當初給閣下的劇本還是頗有體會一番的意義。
我仍然反對「返還權力」,但我願意申明任何管理員在內做法都可以被討論,如果討論結果能證實不妥,那麼這種做法就是可以被顛覆的。有苗頭的時期也可,事後也可。
我又看了下上面一些糊里糊塗混過去的討論,比如「溝通無效」。我覺得閣下既然也贊成過「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是真正溝通無效的例子,那麼不妨反其道而行之,相信閣下不會反對「有理由的為自己申辯、否認指控」不能算溝通無效,而有意罷免者「不指出對方錯在何處」的做法連嘗試溝通也不算。歡迎閣下高見。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2日 (二) 14:01 (UTC)[回复]
恰恰相反,在下不安的来源并不仅仅是所谓直观上的或意识上的,而是对于双方诸位能否具备相应能力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不安,这正是根源所在,而不是诸位无益的相互攻讦。瓜皮仔阁下给在下的滑坡推论式剧本我前面已经阐述过我的意见,此处不赘。
“返还权力”的前提是清晰管理员的权力来源,管理员的权力来源来自社群,而不是天赐,这是我前述提过的——因此它完全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但是我仍愿意讨论其他任何详细选项。
有关沟通无效的内容我没有进一步要补充,前面已经提过了。想要避免沟通无效被滥用,不是透过赋予管理员任意关闭投票的权力而实现的。正如我前述所言,可以开放讨论,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2日 (二) 15:26 (UTC)[回复]
我想說「權限」來自社群,但是可以做的事就廣了,因為維基的共識制並不強求寫明所有,所以從維基項目創立伊始參考各站管理而進行的管理行為,未必可以說都是「來自」社群,社群默認的也有很多,當然叫「天賜」肯定是過分了。
閣下不發表評論也罷,但是我之前無過錯卻要被逼到墻角的情形,我也認為是沒有有效制度對我正常行為進行保護。如果不能無共識(眾議)取消,那麼溝通環節也同樣不能無共識(眾議)強推。不能強推是去年三名管理員的共識,違反的人直接關閉討論也不為過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2日 (二) 19:21 (UTC)[回复]
管理的具体行为当然不是必然条条节节都“来自”社群,但是正因为权限来自社群,那么具体商议本地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应当是完全可以的。我并不坚持一定要按我的门槛来,但以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实在这种重大问题上需要更多社群参与和高门槛。至于阁下所指的“沟通环节强推”,在那时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自然可说是强推,但如今制定规则已列出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方能正式进入投票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沟通——不仅仅是解任人与被解任人的沟通,同样也是这两者与社群的沟通,若经过沟通仍无效或取得解任共识,方最终进入投票流程,谈何“无共识强推”?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0:05 (UTC)[回复]
我需要捋一捋閣下的話。閣下也願意認定的「沟通环节强推」,我指的主要也是這裡,既然沒有各種聯署答辯,那麼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就可以直接關閉。至於真的走到後面聯署、答辯,我從來也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如果我只是針對我們共同認定「強推」的部分,閣下還認為要搞高門檻嗎?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4日 (四) 13:20 (UTC)[回复]
现在轮到我不大懂阁下的意思了。我前面说了,原来的时候“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因此可算是强推;但现在已经有了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PS:这里的“沟通”是指在联署之前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可以加入参考百科的设置,要求(意向)解任人在与(意向)被解任人沟通不畅时要到写字间发起讨论寻求介入,在共识沟通无效时才可提出提案;这样可以减少了阁下所称“擅自声称”的风险,也便于衔接后续的提案、联署等环节,最重要是保障社群对于重大事务的参与和决策——这样一来,首先“强推”就无从说起;同时,在这样的环节设置下,似乎也难以出现“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之情况了(因为尚有需要共识沟通无效这一设置);因此,在这个部分,似乎谈不上高不高门槛的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闭的;而一旦经历这些程序进入了提案后,那么阁下自己也说“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我想改成此前我提过的“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问题应该不大。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7:51 (UTC)[回复]
這一次發言閣下可以說明確了不少內容。不過單純提醒一下,我願意與閣下達成要求提案意向者要尋求社群介入這種方式,不得擅自強推(否則就算當事管理員仍然可以直接封禁關閉提案),但這其實也不算百科設置,而還是我們之前同意的不必明文化的共識。畢竟如果有人路見不平,在個人討論頁也是可以參與討論的。
不過後面與其說是我反對閣下意見,不如說是對閣下理解的疑惑了。「強推」本來就是限於「溝通-提案」環節產生,跟聯署和答辯本就無甚關係。閣下似乎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了?上面一段的確會降低風險,但是直接變成0,我還是不敢苟同的。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8日 (一) 14:50 (UTC)[回复]
我只能同意当有人在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对方违规,但不宜由他来执行这一关闭。“路见不平”的说法过于偏向,言辞恐不当,但他人在个人讨论页当然可以参加讨论,社群不会无聊到要规范这种事情;但还是应该在有需要时到写字间,采取一个公开的形式和态度,也是流程上的完备。
认为我“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只是阁下的误解。首先,我认为的“强推”与阁下在范围上并不全然一致,社群成员就此重大事项需要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听取答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从提案一步登天到投票是不当的。至于加上各流程——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需要寻求社群介入那一步——以后,降低风险这一点阁下也是认同的。既然遵守流程,那么所谓“强推”从表面程序上就几无发生的可能;而至于阁下认为之所谓潜在的“强推”,我此前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没有规则能够防备一切危险可能,无限搞滑坡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不客气地讲一句,这除了满足一种“理想主义”而外,只是使更多有问题的地方始终悬而不决。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8日 (一) 16:33 (UTC)[回复]
我不能不提,因為就算閣下可能認為風險已經極低,「強推」的的確確已經屢次發生,而想到未來仍然可能隨時帶來血雨腥風,我還是請閣下設身處地幫人思考一番。這個結如果不碰,我也不客氣的說別處的修訂都是隔靴搔癢。
我出於信任閣下是講理的人,而可以就具體內容深入討論。然而既然閣下也知道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性不會是0,我倒是提議本案通過之後,閣下或是閣下認為可以信賴的人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我以前也說過,如果有人提議實行類似雙方編輯禁制一類的做法,我完全樂得清閒。我可從來沒去招惹人。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8日 (一) 20:34 (UTC)[回复]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事情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了。不管是我当下目力所及也好,还是阁下所称“设身处地”也罢,我认为风险应该是降低了的。至于后续,等后续再说,但既然鞋子湿了,在下仍会关注。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9日 (二) 02:00 (UTC)[回复]
遺憾有些討論還是說著說著其中對條文原本的具體意見就變得很模糊了,但是對您願意入地獄的精神深表讚賞XD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11日 (四) 14:39 (UTC)[回复]
話說回來,下方有人還在用奇怪的漢語搞小動作,不過我看得出來這次阻止這人的意見足夠多,犯不著去吵。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01:39 (UTC)[回复]
说实在话这地狱也有一部分阁下的“功劳”在,是以阁下的过誉我是不敢当的。——这是实话实说,算是直言而应该还不算批评。Jusjih君的意见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并不以为他的中文读不懂,此事请不必与我论。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01:58 (UTC)[回复]
我認為要提一句,如果他72小時的提案通過,就意味著「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可能無法實行了。不合規的提案仍可以直接開始連署,那麼按照我們的最低限度共識,到了這一步也無法關閉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14:11 (UTC)[回复]
我不太赞成划一的72小时提案。不过下方Yinyue君的意见不妨可以读读,我虽然未必认同他要引入,但他认为可作为一种“程序性手段”以及还是希望有足够时长促进讨论的看法还是有道理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14:28 (UTC)[回复]
声明:2022年8月16日更新:为兼顾公平与效率计,并同时认为在允许管理员有效行使其“代权”的同时仍应以执行社群共识为最大前提,吸取其他同好的一些意见精神,再次做了调整。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14:33 (UTC)[回复]
 支持 目前各方面考虑相当详尽了。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15:48 (UTC)[回复]
雖然仍有不同意見,但因為各種原因,本人決定對此次修訂暫不再提出意見,感謝银色雪莉的積極修改。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21:52 (UTC)[回复]
@Midleading:建议择日开始对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进行投票。目前版本似乎较此前版本更为符合社群共识。感谢银色雪莉和Zhxy 519一直以来的参与。--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4:58 (UTC)[回复]

已经开始投票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21 (UTC)[回复]

经过投票,尚未取得共识。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09:24 (UTC)[回复]
那就保持既有的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Jusjih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21:34 (UTC)[回复]

一点疑惑[编辑]

根据收录原则,类似于习近平向匈牙利新任总统诺瓦克致贺电(2022-05-10)这类的报道内容,符合收入标准吗? PAVLOV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15 (UTC)[回复]

@银色雪莉@Midleading PAVLOV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24 (UTC)[回复]
符合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即单纯事实消息。而且这个是自由文本。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40 (UTC)[回复]

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这是银色雪莉上次说的。 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44 (UTC)[回复]

我问的可不是公有和自由文本的问题,阁下似乎没能很好的理解。...这篇文字适合在文库中收录吗? PAVLOV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3:47 (UTC)[回复]
我觉得很适合收录。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5:13 (UTC)[回复]
我觉得不是一种维基应当有的态度,维基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他需要来源,拒绝原创。这可不是说我觉得是a就是a,我觉得是b就是b PAVLOV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2:54 (UTC)[回复]
社群并没有禁止收录这种文章。请阁下往上看,社群并没有达成共识。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4:25 (UTC)[回复]
该文确有一定价值,符合现有收录方针,若无版权问题,可收,-- Zy26留言2022年6月18日 (六) 01:21 (UTC)[回复]
蒙Assifbus阁下引用在下浅见,不过我得说这不是“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因为它的原始来源是新华社,外交部只是转载这一新闻内容(如果说像是国务院公报这一类的文献进行转载收录,则当前文库的状态是事实认同的,因为国务院公报本身有其由立法法等确认的特性;但是对于本件这种类型的转载则尚未进行讨论)。当然,我认为它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只不过我们此前在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讨论的,也就正是这一类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是否适合在文库收录——我想就关于收录方针本身,诸君同好都需要更追本溯源的进一步讨论,听取来自更多方面的意见,而不必求速度解决。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回复]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已经知悉。Assifbus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8:51 (UTC)[回复]
另外說一句,我以前也說過新華社等新聞社開頭都是「XX電/XX記者報道」。這些是文稿的一部分,但它們的存在也往往使得這種稿件註定不能叫「單純事實消息」了。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7:01 (UTC)[回复]
这个看法恐怕不正确,以下以日本政府发布电力供应紧张警报 呼吁东京等地用户节约用电这篇文章为例:
一、文首提及“新华社东京3月21日电”,XX电的“XX”往往只是说明新闻机构或新闻机构的发电地,现行的大陆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并不匹配(先修了法,还没有修对应条例),但是条例依然在现行中,其中第五条提到“(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现行著作权法更是直接把“时事新闻”更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以提高准确性和与伯尔尼公约进一步靠拢;至于其他地方的著作权法恕不一一引用,但也大同小异。以上应该充分说明了:(1)强调媒体并不会使一篇文献失去“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因为现行条例已经有说明;(2)法律修订后不以“媒体报道”为界定词,恰恰说明新闻机构呼号与一篇文献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毫无关系。
二、随后提及的“记者:XXX”,这里不应当以署名来论断它们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署名的职务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确实已有论断,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组织,但前提是,你不能拿一个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内容来谈第十八条,这就要回到前述,即这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所以拿第十八条来框它们说是组织有著作权是不对的。——事实上,第十八条不是用于管这些“单纯事实消息”而是用于管辖署名的社论、评论、带评述的文章...等等。
总之,“单纯事实消息”是一个文献的客观定义,不是说由谁发布它就可以使它符合或不符合这个定义。以某种标识来剥夺或赋予某个文献以“单纯事实消息”这个身份显然是荒谬的,我们应该将精力集中于是否接受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为由来收录文献。--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7:35 (UTC)[回复]
不是的,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就等於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而是正常「時事報道」而為「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13]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我完全沒有想要涉及上述第二點,故不做評論。 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8:09 (UTC)[回复]
阁下所引文是这样说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这篇文章恰好是针对2020年大陆著作权法修改而写的一篇文章,也就是我前述说的把“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下文接续是这样说的:

事实上,所谓“时事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是个“不美丽的误会”。早些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空白状态,之后中国向世界接轨,吸纳、移植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该公约第8条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很明确,公约不保护的是“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
这不无依据: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人类创新型智力劳动成果,而“纯消息类新闻”往往只有基本的5W要素,并不包括作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比如,“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这就属于纯消息新闻,非常简短,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智力加工;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但《伯尔尼公约》的这项条款在被“移植”到我国《著作权法》时,表述成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就模糊了该条款本意,造成了误解,让某些人认为新闻机构采写时事新闻报道都是没有著作权的,“可以大家拿”。

文章的主旨在这里清晰地强调出来: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智力活动”的内容,而不是“纯消息类新闻”。我绝对认同阁下所言“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正因此我在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不能以“单独事实消息”作为收录判断的理由——因为它们虽然是自由文本,但是不适宜收录(这个理由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是定案,欢迎讨论)。但是我完全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等于“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的说法。难道“纯消息类新闻”不是由人或机构报道的,而是自然而然漂浮在大气电波中的?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此外,引文提到了《伯尔尼公约》,我引用一下WIPO发布的伯尔尼公约指南(2.27,p23)提到“...a simple account, arid and impersonal, of news and miscellaneous facts”来作为把新闻和事实报道从作品中区分开来不受约束的依据,这里边可没有提到任何说用发布方来区分,完全是一个理念定义;台湾的著作权法提到“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标的,也从不曾提及所谓“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我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文献曾说明这一定义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啦作为判别的依据,如有还请示下。
事实上,一篇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应当是先区分它是单纯事实消息还是属于新闻评论、新闻转写等类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属于前者,它就在公有,不由于任何其他标识而改变;属于后者时,这些发布来源(机构、作者)的标识才成为对于它们版权状况的分析指标。而如果用这些标识来区分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则恐怕是违背了这一概念的定义和相关法律及公约的精神,就像阁下引文所言:“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18:56 (UTC)[回复]
其實很簡單,「XX電/XX記者報道」是報道的一部分,但不是「纯消息类新闻(单纯事实消息)」5W的內容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非爭議焦點,我也不進行評論了。--Zhxy 519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23:00 (UTC)[回复]
5W这个说法也只是一篇评论文章的内容,不见得以它为圣旨,在这个问题上WIPO的指南的内容都比它效力要强;台湾著作权法并非“並非爭議焦點”,单纯事实消息的判明不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何况在下也没有要把它作为焦点,而是与我举出WIPO的例子一样,印证一个观点:在下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有效力的文献曾经说明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来作为判别的依据。当然,我倒是一直觉得这个定义现在眼下似乎不是讨论的重点。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回复]
单纯的「XX電/XX記者報道」属于简单文本,适用PD-text。-- Zy26留言2022年6月16日 (四) 03:14 (UTC)[回复]
外交部网站上没有表明转载,所以我倾向认为不是转载新华社的新闻。新华社的新闻来源有可能是外交部,只是外交部发布在网站上的时间晚于新华社而已。--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2:06 (UTC)[回复]
对于您关于此文本来源的看法我谨表示不反对——阁下的看法当然也是合理且可能的——主要是大家都暂还没有足够来源来印证。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回复]
外交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新华社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w:en:Chain of command,一般信息的流向似乎应该是从外交部到新华社。-- Zy26留言2022年6月18日 (六) 03:15 (UTC)[回复]
外交部发放信息流向新华社非常正常,我并无意见,何况阁下用了“一般”,这更加无可指摘,但是我得首先指出这不是唯一的信息流向,而哪怕有一个反例,都不得不使我们对于这类在外交部网页上发布的未标注转载的内容的著作权判定表示谨慎——恰好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反例:外交部新闻司在今年6月8日发了一条王毅会见塔吉克斯坦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同标题但有新华社电头和记者署名的内容(署名人是新华社驻努尔苏丹的记者),而外交部新闻司在网页上并没有显示转载。据此,如果照“没有表明转载”这个标准来一律地不经查验而处理外交部网页上的这类内容的话,恐怕会有不妥。
其实很清晰的一点是,媒体在转载时往往都会标记其来源,随意找几个较著名的第三方来源就很容易发现某文章的原始出处何在(既有外交部来源,也有新华社来源)。就本议题最早的那篇文章而论,应该是转载自新华社(一个例证是,国防部也有这篇文章,有电头)。我并不认为外交部发的这类新闻动态都是转载,但是我们应该更谨慎查核其来源。此外,提供信息并不等同发表文件,请知悉。以上的看法并不代表我认为议题出处的文章不是自由文本,而是我认为该文章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中的“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自由文本,单纯事实消息在本地收录的标准正在讨论中,而外交部的转载是否有可能使它以其他理由收录,则仍需要讨论(我的倾向是外交部的转载不能并不类同于国务院公报对此类消息的收录,因为国务院公报有其法定权力)。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6月20日 (一) 03:57 (UTC)[回复]

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公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据此,党政机关公报刊登的各单篇内容具有行政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属于公有领域。”显然,模板认为一个前提不言自明:公文必然具有行政性质。请问这是怎么得出来的?Fire and Ice留言2022年7月28日 (四) 12:58 (UTC)[回复]

这个模板其实是之前PD-PRC-CPC讨论的大结论中的遗珠之憾,因为对于国务院公报的问题始终谈着谈着就散了,于是有朋友拿这个当时就颇有争议的模板来给公报中的非政府文件先用着,因此就糊里糊涂被保存下来。我建议在大家没有做好重新讨论国务院公报问题的准备之前,至少应该对这个模板进行修改,把行文中的党的机关公报拿掉——因为这个部分完全可以由PD-PRC-CPC实现。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29日 (五) 13:32 (UTC)[回复]
仅少部分可用PD-PRC-CPC。《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PD-PRC-CPC能用吗?PD-PRC-CPC认为中共中央组织的公文是公有领域(坦率说,这也是要打上个问号的,但社群讨论通过了,我无意见),不是中共的全部公文是公有领域。Fire and Ice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03:56 (UTC)[回复]
自然是这样,地方的,除非到了期,不然照Template talk:PD-PRC-CPC,不收。——但这与在下所说的有冲突么?拿掉这个模板中的“党的机关公报”这个部分,也是符合Template talk:PD-PRC-CPC的结论的。拿掉了,不就没事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10:09 (UTC)[回复]
Template talk:PD-PRC-CPC得出了什么结论?Fire and Ice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10:31 (UTC)[回复]
题外话,阁下刚才好像重复复制创建了话题,我清理了一下——回到正题,Template_talk:PD-PRC-CPC#討論初步結果里边有提到,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公文(未过期的)不属于公有领域;“党政公报模板”适用于刊登在国务院公报的党的文件。——因此,把“党政公报模板”里“党的机关公报”这部分拿掉,应该也是符合保留这个模板的本意的。就是说,这个模板不应该管党相关的文件,而仅仅是作为在国务院公报相关问题讨论没出共识之前的一个替代品。--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10:54 (UTC)[回复]
如果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那为何不包括党的公文?如果公文不必然是公有领域,那党和政府的公文的版权模板就该一并作废。除非区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认为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政府公文必然公有。Fire and Ice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15:12 (UTC)[回复]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说过“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我想现阶段文库的共识也不是这样的。“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现行确实是分开判断的。所以阁下到底意所何指,不如明示。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15:25 (UTC)[回复]
这个模板的前提显然不是公文必然有行政性质,而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具有行政性质。 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30日 (六) 17:40 (UTC)[回复]
有關文庫管理問題所引起之爭議,合併前段時暫定討論之參與共識,即已先行坐正最高級別之黨務活動不得脫離公務屬性、但仍可有瑕疵,是以注意,作為長久之定論,包括引用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版權條例等之付諸重新說明有關實際時,該「公文」涵義,已限定於黨政機關公報刊明之手筆領銜下,不為再衍生指向其他任何法定代表所領銜公報之文本,即不必然有閣下聲明之所謂問題,除非有關問題非經過該約束條件而自行再演繹。單獨討論語文問題上,認為暫時並無任何必切需要,若果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當然無可厚非。諸君謹識。 Longway22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02:11 (UTC)[回复]
这个讨论也一个多月了,建议先把里面的党拿掉。Fire Ice 2022年8月31日 (三) 04:46 (UTC)[回复]
提案人單一意向未足以成為適切案由、且仍關聯其他提案可能衍生爭議與社區共識產生進一步衝突,應先審視全部關聯提案之立論及提案可能最終目的,以策萬全,避免再如前波風潮影響文庫批量録入事宜。 Longway22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04:56 (UTC)[回复]
意见同Longway22。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11:41 (UTC)[回复]
认为党的机关的公报(或范围更大的公文)全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个不符合PD-PRC-CPC的精神。Fire Ice 2022年8月31日 (三) 13:17 (UTC)[回复]
拿掉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这个模板借引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际上在表述称中国共产党机关的机关公报不分级别地具有行政性质;然而这个条例不足以赋予所有各级党机关公报行政性质,且与PD-PRC-CPC的范围限定显然相冲。同时,这一模板中拿掉涉党部分,并不会影响当前社群共识的收录范畴,其涉党部分的功能,则应当由PD-PRC-CPC承担(符合条件者)。但是“以策萬全”颇有必要,因为其实本模板事涉另一个问题就是有关国务院公报中个别文献收录问题的讨论,这事不定下来,这模板就很难改,但又不能删除,因此相对尴尬,也因此可能造成了其他同好的担忧,怕改出来半吊子(确实,我也觉得)。——当然,即便是如此,个人觉得先拿掉涉党部分肯定是没什么问题,起码要避免当前的两个模板的冲突。——PS:拿掉的同时,这模板得改个名字,文字也得斟酌,就像Longway22君说的,“以策万全”——咦我好像又变成了赞成暂不宜轻动了2333。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16:21 (UTC)[回复]
是的,公报这块收录细则之前讨论没有结果,这个就很难改。鉴于现在也没人拿这个模板来收录地方党组织的公报,动他没必要。何况就算有人这么用也一样是被删。模板的内容主要是用来简单说明社群共识(但也未必与社群共识没有出入),而非法律意见,不需要过于严谨。 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3:41 (UTC)[回复]
看來目前的共識是黨可以拿掉了。但是目前鏈入頁面已經太多,不知道有沒有好用的機器人幫忙修改。 Zhxy 519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1:34 (UTC)[回复]
这上面的共识恐怕不能用“黨可以拿掉了”来简单形容,如上我和Yinyue君意见所言,国务院公报这块的收录细则未确定,不宜径改;“径改”并不能反映当前共识,最多只是认为长远看,该改——但需要在解决其他事宜之后。阁下要是有意,可以推进公报的收录细则讨论——之前曾停滞过一次;但我想不宜把共识简单概括为“可以拿掉党”。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4:13 (UTC)[回复]
追加,我是在发言后才见到阁下已经更改的。尽管我不反对“改”这个事实,但前述与之相关联的有关国务院公报的个别文件收录资格问题,是否就此形成更详细的共识,建议在此地展开讨论形成共识凝聚过程,以免日后滋生各种意外争端。(参考: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关于国务院公报内个别文献的收录)——但我依然不认为此刻在这里已经有共识,我充其量把阁下的行为当作是勇于更新页面,也希望这能推动共识的进一步达成,但不能因此把这看成是反映已有共识的修改。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4:21 (UTC)[回复]
閣下和Fire Ice都有理有據地提出了「黨可以拿掉」的共同觀點,亦長期未見人反對,那麼就是當前共識了,並非一定要有人在最後加一句結語才行,我也並非以管理員身份強制推動此改動。國務院方面我也認為沒有達成共識,所以沒有改動。 Zhxy 519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5:37 (UTC)[回复]
我相信「黨可以拿掉」這個觀點沒問題,也應該是得到多數人的同意。然而黨拿掉了,並沒有解決這個模板的核心問題——也就是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关于国务院公报内个别文献的收录沒有達成共識的問題。
事實上從我們上述的討論中閣下應該注意到,由於有PD-PRC-CPC和相關共識頂著,黨方面的已經不是問題——就像Yinyue君說的:“鉴于现在也没人拿这个模板来收录地方党组织的公报,动他没必要。”——這裏的“沒必要”,並非是我們認為說這個模板可以模糊其事,而是一方面由於有更對口的模板和背後共識頂住,所以不會在黨這部分有爭議;另一方面,單純把黨拿掉了,只不過是由一個非常有問題的模板,變成了另一個非常有問題的模板——不改,就是為了避免一個“不到肉”的修改,反而被後來人認為在此處形成了另一個共識——不當的共識。
這也是我認為,就此事,沒有共識,不宜徑改,但我不反對你改的原因——就像Longway說的“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雖然我想他也許不認為這次改動是“覆議個案”),我是期待任何就此模板的相關行為能夠促進這個模板的根本改善的——但這不代表曾有共識(或者說,完整的共識),因為至少在下是不認可這個模板(過去和現在的)表述的本體和外延;這與有沒有一句結語無關。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6:53 (UTC)[回复]
閣下改了,我不會回退,不是因為我認為你這個改動的結果是正確,是因為我認為那同樣是由一個非常有問題的模板回退到另一個非常有問題的模板。既然閣下進行了改動,我個人在此強烈籲請各位曾參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2#关于国务院公报内个别文献的收录或有興趣新參與此問題討論的同好,重新就国务院公报内个别文献的收录的問題進行討論,希望以此為契機達成共識。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7:01 (UTC)[回复]
我改的原因當然不是因為我覺得我這個版本是正確的——我根本不認為這個模板應該存在,閣下從我們多次交流中應該有所記憶,甚至我可以說第一個反對本模板的就是我本人。但是維基既然是一個基於共識行事的所在,那麼我目前也就走一步算一步,有一個共識,就基於它先走一步了。
所以我又說了一遍我對此模板原原本本的觀點,「誰賛成,誰反對?」我是絕對不會像梁家輝一樣對反對者飛起一腳的(笑)。 Zhxy 519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0:59 (UTC)[回复]
那这就是彼此的理念不同所在了:是想好再走,还是走一步算一步。我对此不表意见。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4:59 (UTC)[回复]
簡而言之,共識總結亦未嘗簡短如上,兼且有廣泛爭議之各面向,相應訴諸直接干預且未能補充任何具詳述可判讀之章法在案,恐有礙公正且難以信納。社區商定不限於原案未定之課題,亦恐需進一步突然之針對具體操作做出檢視 Longway22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6:55 (UTC)[回复]

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编辑]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明定結案前最短期間,例如72小時?--Jusjih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回复]

就是請問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其他的事宜。若未來有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如何處置?另有提案修正相關模板。--Jusjih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2:57 (UTC)[回复]
管理員擔負的責任是「執行社群達成的共識」。只要能夠確保此責任獲得履行,那麼就沒有理由強制規定結案時間;相反地,即使討論再久,若管理員沒有能夠履行這項責任而違背了社群的共識,那麼其結案操作也應當是無效的。建議進一步舉出「濫權結案」之範例,以供參考。—— Eric Liu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6:23 (UTC)[回复]
理想是不強制規定最早最晚結案時間,但本站太不理想的示例已9次。[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另有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23] [24]--Jusjih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8:36 (UTC)[回复]
 中立这种情况说明本站管理员组内部出现明显对立,估计除了报基金会行动别无他法。--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8月11日 (四) 22:58 (UTC)[回复]
基金会行动很少用到。即使用到也很慢。要不要參考w:维基百科: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建立像是“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的論述,以便討論是否成指引?w:维基百科:論述只參考,不是軟性約束的指引,更不是硬性約束的方針。--Jusjih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02:06 (UTC)[回复]
我想表达的和 Eric Liu 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72小时这个时间并不过分,引入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程序性手段,我可以接受。一般而言有争议的内容至少都应该是7天以上的时间讨论。另外强调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结案恐怕有违避嫌原则。 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04:36 (UTC)[回复]
@Assifbus請閣下注意,Jusjih在這兩個討論屢屢人身攻擊。 Zhxy 519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14:23 (UTC)[回复]
同意Eric Liu君的意见,这样的划定时间似乎没有什么必要。管理员之责任是执行社群共识,管理员之滥权实则就是未有效或未正确执行社群共识,划一规定结案时间似乎并不会导致对社群共识的执行变得有效或正确起来。我赞成改善规则约束管理员的权力——但划定时间似乎并不能导致这一点。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14:40 (UTC)[回复]
是要改善规则约束管理员的权力。也駁斥Zhxy 519所謂人身攻擊論。Wikisource: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已是論述,歡迎繼續討論。--Jusjih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19:11 (UTC)[回复]


迁移“导入者”至“跨维基导入者”[编辑]

参考维基词典的相关讨论。考虑到文件上传导入的危险性,此权限应仅在特殊情况下短期授予,因此在此提案,迁移目前在“导入者”组内的用户至“跨维基导入者”组。受影响的用户包括:@Alberth2, Jimmy Xu, Jusjih, Liangent, PhiLiP:@Shizhao, Wong128hk, 維基小霸王:在此邀请参与讨论。另,由于管理员的权限包括了跨维基导入,管理员的“导入者”组将直接移除。 Stang 2022年10月14日 (五) 21:53 (UTC)[回复]

 支持。—— Eric Liu留言 2022年10月14日 (五) 23:44 (UTC)[回复]
 反对自動改任。建議非管理員要另外申請才能改為跨維基匯入者,才 支持取消所有匯入者權限。--Jusjih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22:38 (UTC)[回复]
FYI:之前的相關討論。--SCP-2000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01:49 (UTC)[回复]
就是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9#建議取消永久上傳匯入者權限,改為跨維基匯入者。--Jusjih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17:27 (UTC)[回复]
这是两回事,将A过渡到A的子集不需要什么另外选举;如果希望有这方面的要求,完全可以在过渡完了之后进行。导入和跨维基导入在本站无活跃度要求,如果希望进行重新选举,那说明有提出不信任投票的想法,这便需要充足的理由。Stang 2022年10月29日 (六) 11:54 (UTC)[回复]
匯入者已兼跨wiki匯入者或管理員的,直接移除匯入者就可。Special:用户贡献/維基小霸王活躍,但Special:用户贡献/Alberth2Special:用户贡献/LiangentSpecial:用户贡献/PhiLiP以及Special:用户贡献/Wong128hk2020年代不活躍,就是不宜自動改任的理由。--Jusjih留言2022年10月29日 (六) 18:59 (UTC)[回复]
因“不活跃”而解除导入/跨维基导入权限并没有体现在Wikisource:導入者的描述内。可以考虑现在订立针对这两个权限的活跃度方针,然后直接解除权限?Stang 2022年10月30日 (日) 13:56 (UTC)[回复]
导入/跨维基导入活跃度方针是要另行討論。公開問Alberth2、Liangent、PhiLiP以及Wong128hk,若回答,就不是完全不活躍,但若不回答,以棄權論解除权限不可惜。--Jusjih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00:59 (UTC)[回复]
 支持,想到当年“1970年编辑”就来气,如果不是普通上传者权限作崇会有这bug么?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07:46 (UTC)[回复]

提出超过14天,现在3个用户支持,只有User:Jusjih一个用户反对,提案得到通过。下一步可以进行迁移,也可以继续讨论是否需要按User:Jusjih所述对跨维基导入者引入活跃度方针。--Midleading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3:22 (UTC)[回复]

如果希望进行迁移,请管理员授予以上提及的非管理员用户“跨维基导入者”权限,然后咱可以帮忙申请解除这些用户的“导入者”权限。Stang 2022年10月31日 (一) 23:23 (UTC)[回复]
已經授權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11:56 (UTC)[回复]
已完成Stang 2022年11月14日 (一) 12:27 (UTC)[回复]

无题的作品信息[编辑]

在下对自己的才疏学浅感到遗憾,但我确实没找到这首诗的来源,烦请其他同好协助核对一下。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2月11日 (日) 06:57 (UTC)[回复]

墨离-子清 2022-11-26 发布于个人动态。似为原創作品Wikisource:收錄方針#禁止內容慣例)且不符合 Wikisource:收錄方針#ADDVALUE,当予以删除。 DuckSoft留言2022年12月11日 (日) 08:50 (UTC)[回复]
直連:https://t.bilibili.com/732859920685203554 DuckSoft留言2022年12月11日 (日) 08:52 (UTC)[回复]
原作品已被正法,現手動歸檔。 DuckSoft留言2022年12月16日 (五) 07:07 (UTC)[回复]

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编辑]

能否仿照维基共享资源的Category:Undelete in <年份>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即已确认有足够教育意义)的文章建立列表,以待将来恢复?毕竟没有永远的版权,这些文章最终都会重新进入维基文库的收录范围。-- 2022年2月26日 (六) 07:43 (UTC)[回复]

无条件强烈 支持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9:05 (UTC)[回复]
(+)强烈支持 Yinyue200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10:06 (UTC)[回复]
(!)意見 建立这样的列表会不会吸引新用户来编辑这个列表加入任意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标题,或者是为了让自己想收录的文章加入这个列表而在维基文库加入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过往版权讨论中因侵犯版权被删除的文章包括蒋介石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等,等到这些文章版权过期了,我估计比这些文章的教育意义更强却没有收录到维基文库的作品只会更多。--Midleading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12:57 (UTC)[回复]
同意该页面不收录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文章。--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31 (UTC)[回复]
 支持。另外列表本身應該要限制僅自動確認使用者甚至管理員才能編輯。——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2年2月26日 (六) 15:09 (UTC)[回复]
不過說起來,歷年版權討論不就可以充當這列表了麽?不妨從2006年開始看起吧。——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戶頁 2022年2月26日 (六) 15:10 (UTC)[回复]
必須承認有些太明顯的侵權是快速刪除的,不在版權討論之中。個人持開放態度,不過直接開正式頁面之前,或許可以開個試行頁面之類的看看效果先。 Zhxy 519留言2022年2月28日 (一) 19:26 (UTC)[回复]
快速刪除也有日誌,到時候從那邊著手即可。——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2日 (一) 01:39 (UTC)[回复]
同意,本站的有些快速删除确实过快了。--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32 (UTC)[回复]
(!)意見 可能需要白紙保護頁面,禁止偷跑刊登。--Jusjih留言2022年2月27日 (日) 02:35 (UTC)[回复]
同意有关意见,并应该考虑一个适当的查漏补缺方式,必要时开放其讨论页。 Liuxinyu970226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4:59 (UTC)[回复]
如果出现严重的偷跑,再讨论是否保护也不迟。--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33 (UTC)[回复]
 支持。--字节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01:58 (UTC)[回复]
 支持,中華圈以及美國的著作財產權都非永久,但大陸、澳門、臺灣的永久精神權仍要嚴格執行。--Jusjih留言2022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回复]
这个页面是不是可以列出作者?版权是否到期不是和作者密切相关么?-- Zy26留言2022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回复]

已建立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现在欢迎用户补充,整理完成后,该页面会被保护,仅允许管理员编辑。--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1:53 (UTC)[回复]

其實我覺得不必全保護,只要明確標註著作權資訊,就不會有錯漏或誤報之情形,也方便隨時更新及糾正。——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4:22 (UTC)[回复]
此外,我建議在全站通告說明有此列表之存在,以廣徵文章。——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15:56 (UTC)[回复]
寫字間頭版消息已經足够了,另外請注意此列表中的文獻在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Midleading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1:51 (UTC)[回复]
那麼就建議在寫字間這邊放久一些。至少也得放一二個月吧。—— Eric Liu留言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6 (UTC)[回复]
不必保护,考虑到目前管理员的效率,待问题出现时再保护也不迟。-- Zy26留言2022年6月17日 (五) 10:35 (UTC)[回复]
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要强調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消極容忍不是鼓勵故意違反。--Jusjih留言2022年6月19日 (日) 03:06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该页面没有必要过度保护而导致对贡献者的劝退。您能否稍微解释一下你的回复?我没太看懂您的用意。谢谢。-- Zy26留言2022年6月20日 (一) 04:04 (UTC)[回复]
目錄之編纂,其本身並無著作權問題可言吧?此外,相關內容既已明載於該頁面,若日後有人企圖根據該頁面濫建文章,吾人亦可迅速進行追蹤並做適當處置。—— Eric Liu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认为之后加入一点便于查阅的功能(比如首字母查询)可能会更好一点,因为该列表是一个动态列表,并且所列文章可能是大量的。 DutchOff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04:09 (UTC)[回复]

还有一些作者的作品已经在两岸四地(非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却没有人录入(例如林彪),要不要另外建立列表?--Midleading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4:13 (UTC)[回复]

(+)强烈支持。感觉common上也需要这项措施。范博2004留言2022年9月10日 (六) 10:30 (UTC)[回复]
行。—— Eric Liu留言 2022年9月12日 (一) 07:44 (UTC)[回复]

现在是12月了,请将2023年需要恢复的页面补充到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吧。--Midleading留言2022年12月1日 (四) 12:03 (UTC)[回复]

喜悦[编辑]

经过我和一些人的不断努力,中国大陆终于解封了维基文库。如果没有OA2021,中文维基百科或许现在也能解封。

解封来之不易,希望社群不要有政治斗争,免得再次被封。Assifbus留言2022年11月1日 (二) 13:20 (UTC)[回复]

根本没封锁,何来解封? 39.149.32.39 2022年11月5日 (六) 10:05 (UTC)[回复]
一直都能用IPv6直连啊,可能是你的运营商新给你分配了IPv6地址吧。 2409:8A44:7234:C7A0:AC6:D50C:E025:A25C 2022年11月5日 (六) 10:07 (UTC)[回复]
维基文库:不合理的封禁/2022年不解決,就沒有喜悦。--Jusjih留言2022年11月7日 (一) 20:04 (UTC)[回复]

Poll regarding 7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will be organizing the seven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in the last week of November and we need your help to decide on a time and date that works best for the most number of people. Kindly share your availabilities at the wudele link below:

https://wudele.toolforge.org/3rNRZDjKn1oaXM7h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KLawal-WMF and PMenon-WMF

Sent via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11月14日 (一) 10:07 (UTC)[回复]

Invitation to participate in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26 November 2022)[编辑]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seven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26th November 2022 at 10 AM UTC / 3:30 PM IST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wudele poll.

There are going to be updates about a few technical projects related to Wikisource and we will be sharing more information during the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PMenon-WMF and KLawal-WMF

Sent using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12:09 (UTC)[回复]

同一本書的不同版本[编辑]

請問,本站的人是如何錄入同一本書的不同版本的?

我現在在錄入“警民篇”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16:45 (UTC)[回复]

这个“不同版本”中的“不同”,具体情况是如何的,能不能请阁下简介一下或给出具体的事例?这样可能更方便大家给出建议。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1月23日 (三) 07:50 (UTC)[回复]
“警民篇”有幾個版本。有《重刊警民編》和《奎章閣本警民編》。這兩個版本頗有區別,尤其是内容上的一些區別。就好比《古本孝經》和《今本孝經》的區別。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23日 (三) 14:49 (UTC)[回复]
是不是就像阁下在《警民编》讨论页举的这两个例子?[25][26],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也像阁下所言的,如孝經这样消歧义分开两本建立——因为阁下这两本书连目录都能看出差别了。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1月23日 (三) 22:33 (UTC)[回复]

書體問題[编辑]

我搞不清楚,我讀朝鮮的古書的時候,那些“臣”的名字經常會用小型的“臣”字寫。比如説有一個人叫金守溫,那麽他就會寫:“承議郞守兵曹正郞 金守溫謹記”。或者有一個人叫鄭芝琳,那麽它就寫:“春秋舘右議政經筵藝文舘吏曹正郞鄭芝琳謹記”。這是爲啥?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23日 (三) 15:46 (UTC)[回复]

这就跟抬头一样,像“天”、“皇帝”、“陛下”都抬三格书写,近一点的像收信人、或者父母祖辈也都抬格,无非是展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式的传统礼仪的一种旧行文格式。——当然这种格式今日仍有存留,像写信时也有顶格书写,不过其中意味就不那么封建了。至于“臣”或者清朝的“奴才”等卑称,往小了写,意义正好与前者相反而一致。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1月23日 (三) 22:25 (UTC)[回复]

拉丁化新文字书籍能否收录[编辑]

如题 物灵留言2022年11月25日 (五) 13:46 (UTC)[回复]

本站方针称「中文維基文庫只收錄中文的文章」,其含义不太明确。我想辑录一些新文字书刊,请问本站能否收录? 物灵留言2022年11月25日 (五) 13:57 (UTC)[回复]
我认为是可以的。也应当可以。 Yinyue200留言2022年11月28日 (一) 07:21 (UTC)[回复]
 支持 DuckSoft留言2022年11月28日 (一) 21:51 (UTC)[回复]

如题,此模板在Wikisource:正文品质里称会“产生一个到相应注解段落的链接”,但是在实操(例如俄罗斯的童话/七)中它好像并不会跳下去——相对地,它的配对模板Template:Footnote-return正常工作(同上例)。不知道是否有熟悉这些代码的同好能协助看看否?在此先谢过。PS:在下知道其实也有其他模板有类似脚注功能,但这个模板可以自定义注释的标记文字,还原原貌上是挺好的,而且注释列表也不会出现自带的序号——当然我不知道是不是有其他的代替模板就是了,如有,烦请告知,一并谢过。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1月27日 (日) 00:55 (UTC)[回复]

原文:○刑曹啓目粘連,全州宋足干獄事,額目觸傷,旣是死者之先手,則腎脅築損,豈謂兇身之無心乎?再籲,雖緣獄老生奸,五査愈見眞贓盡露,訊推輸款,何如?判付啓依允。又啓目粘連,泰仁僧萬成獄事,𣟴木亂打,參證之招,皆歸萬成,兇身亦已首實,加訊償命,何如?判付啓依允。又啓目粘連,任實僧正俊獄事,傷痕之四十餘處,看證之六七供招,姑捨是,緣渠賊禿之行淫,至有屍首之騈死,尙今假息,失刑莫大,加訊償命,何如?判付啓依允。又啓目粘連,南平金時行獄事,身爲捕校,誤捉平民,已是不審,初旣誤捉,終又打殺,難逭償命,而推誘軍牢,愈見狡惡,指使爲首,載在法文,嚴訊得情,何如?判付啓依允。又啓目粘連,全州金成業獄事,四檢脈錄無貳,兩人證供如一,乃母之因怯自縊,情雖可矜,死者之無辜致命,冤合比灑,訊推得情,何如?判付啓依允。又啓目粘連,高山李先玉獄事,椎胸踢腹,是何兇獰,向屋投爐,尤見悍惡,推諉粧撰之說,無非窘遁,偶踏似撞之供,便是輸款,嚴訊償命,何如?判付啓依允。又啓目粘連,潭陽姜萬興獄事,醉中戲談,有何次骨之怨,當下毒踢,至於殺命之境,游辭推諉,尤見狡惡,訊推得情,何如?判付啓依允。又啓目粘連,益山徐小元獄事,當場昏窒,參看分明,七日殞絶,形症脗合,諉以脚戲,欲歸無心者,情狀兇獰,加訊償命,何如?判付啓依允。

請問,你們覺得這個𣟴字是正確的嗎?恰當嗎?

原圖: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2343&page_no=074b

(頁面075a,最右行第七字)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04:52 (UTC)[回复]

𢹞,不过这俩字义是一样的。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06:13 (UTC)[回复]

《동몽선습》韓語維基文庫問題[编辑]

我知道這是韓語,但是不詳之處是一個漢字,而這個寫字間的人應該最瞭解漢字了。

原文: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up=&aa10no=kh2_je_a_vsu_A10D%5E26_001&aa15no=&aa20no=&pageno=&imgnum=JE_A_A10D%5E26_001_000042&imgsize=

左邊第六行最後一個字。

如果需要提示,那麽這個字的韓語讀音是의。

https://zi.tools/zi/%F0%A2%A9%A0?secondary=reading&tab=syllable&lang1=kr&input=%EC%9D%98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05:00 (UTC)[回复]

欸算了,我知道了,這個字是“劓”。前文雖然看不懂,但是至少提到了“刖”、“剕”、“宮”、和“大辟”等字詞,都是五刑。再加上這個字有刀字旁,確定是“劓”。 Blahhmosh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05:02 (UTC)[回复]

參與運動憲章的東亞、東南亞、太平洋區域對話時間[编辑]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各位好,

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目前正在收集關於運動憲章三個草稿章節的社群反饋:序言價值與原則,以及角色與責任(意向聲明)。

社群成員如何參與並分享反饋?

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期待從維基媒體運動的社群成員和自治體收到各種且不同語言的反饋。您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參與:

東亞、東南亞及太平洋地區的社群諮詢將於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09:00-10:30世界協調時間 舉行。會議將在Zoom上舉行;連結將在會議開始48小時前發布在頁面上。 會議將提供中文日語印尼語的口譯。除了參與者對於他們分組討論的重點分享外,討論部分不會錄影錄音。促進員小組將做會議紀錄並在之後提供總結報告。

如果您想要更了解運動憲章、其目標、它為何重要以及如何影響您的社群,請看2022年11月初「問我任何有關運動憲章問題」活動時的錄影錄音(英語)。另有中文日語版本。

感謝您的參與。

謹代表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


VChang (WMF) 2022年12月2日 (五) 15:30 (UTC)[回复]

提醒您就運動憲章內容提供反饋[编辑]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各位好,

我們正處於運動憲章三個草稿章節部分的社群諮詢期:序言價值與原則,以及角色與責任 (意向聲明)。

誠摯邀請您參與即將在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09:00-10:30 世界協調時間舉行的東亞、東南亞、太平洋區域社群諮詢對話。會議將在Zoom上舉行,請透過此連結參與。將提供中文日語以及印尼語的口譯。

此社群諮詢期將於2022年12月18日結束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鼓勵所有對維基媒體運動治理感興趣的人分享他們對憲章草稿內容的想法和意見。除了參與線上對話以外,您也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提供反饋:

  • 填寫匿名問卷(提供中文版本)
  • 運動策略論壇上分享您的看法與反饋
  • 在元維基討論頁上分享您的看法與反饋
  • 如果您有其他想要提供給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反饋,您可以透過寄送電子郵件至movementcharter@wikimedia.org與他們聯繫。

您也可以參加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的第28次東亞、東南亞、太平洋社群會議,屆時與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東亞、東南亞、太平洋區域促進員分享您的看法。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不吝聯繫。謝謝您對本次社群諮詢的參與!

祝好,

維基媒體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VChang (WMF) 2022年12月8日 (四) 17:59 (UTC)[回复]

更改文件名字[编辑]

請把[[File:少陽經向導圖.png]]的文件名字更改爲“少陰經向導圖.png”、把[[File:少陰經向導圖.png]]的文件名字更改爲“少陽經向導圖.png” Blahhmosh留言2022年12月10日 (六) 02:38 (UTC)[回复]

已移動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2月10日 (六) 02:52 (UTC)[回复]
感謝 Blahhmosh留言2022年12月10日 (六) 03:11 (UTC)[回复]

Opportunities open for the Ombuds commission and the Case Review Committee[编辑]

Hi everyone! The Ombuds commission (OC) and the Case Review Committee (CRC) are looking for members. People are encouraged to nominate themselves or encourage others they feel would contribute to these groups to do so. There is more information below about the opportunity and the skills that are needed.

About the Ombuds commission

The Ombuds commission (OC) works on all Wikimedia projects to investigate complaints about violations of the privacy policy, especially in use of CheckUser and Oversight (also known as Suppression) tools. The Commission mediates between the parties of the investigation and, when violations of the policies are identified, advises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on best handling. They may also assist the General Counsel, the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or the 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Foundation in these investigations when legally necessary. For more on the OC's duties and roles, see Ombuds commission on Meta-Wiki.

Volunteers serving in this role should be experienced Wikimedians, active on any project, who have previously used the CheckUser/Oversight tools OR who have the technical ability to understand these tools and the willingness to learn them. They must be able to communicate in English, the common language of the commission. They are expected to be able to engage neutrally in investigating these concerns and to know when to recuse when other roles and relationships may cause conflict. Commissioners will serve two-year terms (note that this is different from past years, when the terms have been for one year).

About the Case Review Committee

The Case Review Committee (CRC) reviews appeals of eligible Trust & Safety office actions. The CRC is a critical layer of oversight to ensure that Wikimedia Foundation office actions are fair and unbiased. They also make sure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doesn’t overstep established practices or boundaries. For more about the role, see Case Review Committee on Meta-Wiki.

We are looking for current or former functionaries and experienced volunteers with an interest in joining this group. Applicants must be fluent in English (additional languages are a strong plus) and willing to abide by the terms of the Committee charter. If the work resonates and you qualify, please apply. Committee members will serve two-year terms (note that this is different from past years, when the terms have been for one year).

Applying to join either of these groups

Members are required to sign the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for nonpublic information and must be willing to comply with the appropriate Wikimedia Foundation board policies (such as the access to non-public information policy and the Foundation privacy policy). These positions requires a high degree of discretion and trust. Members must also be over 18 years of ag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serving in either capacity listed above, please write in English to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ca(_AT_)wikimedia.org (to apply to the OC) or to the Legal Team at legal(_AT_)wikimedia.org (to apply to the CRC) with information about:

  • Your primary projects
  • Languages you speak/write
  • Any experience you have serving on committees, whether movement or non-movement
  • Your thoughts on what you could bring to the OC or CRC if appointed
  • Any experience you have with the Checkuser or Oversight tools (OC only)
  • Any other information you think is relevant

The deadline for applications is 31 December 2022 in any timezone.

Please feel free to pass this invitation along to any users who you think may be qualified and interested. Thank you!

On behalf of the Committee Support team,
VChang (WMF) 2022年12月12日 (一) 17:13 (UTC)[回复]

Community Wishlist Survey 2023 opens in January[编辑]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There is a translatable version of this message on MetaWiki)

您好

The Community Wishlist Survey (CWS) 2023, which lets contributors propose and vote for tools and improvements, starts next month on Monday, 23 January 2023, at 18:00 UTC and will continue annually.

We are inviting you to share your ideas for technical improvements to our tools and platforms. Long experience in editing or technical skills is not required. If you have ever used our software and thought of an idea to improve it, this is the place to come share those ideas!

The dates for the phases of the Survey will be as follows:

  • Phase 1: Submit, discuss, and revise proposals – Monday, Jan 23, 2023 to Sunday, Feb 6, 2023
  • Phase 2: WMF/Community Tech reviews and organizes proposals – Monday, Jan 30, 2023 to Friday, Feb 10, 2023
  • Phase 3: Vote on proposals – Friday, Feb 10, 2023 to Friday, Feb 24, 2023
  • Phase 4: Results posted – Tuesday, Feb 28, 2023

If you want to start writing out your ideas ahead of the Survey, you can start thinking about your proposals and draft them in the CWS sandbox.

We are grateful to all who participated last year. See you in January 2023!

谢谢您! Community Tech, STei (WMF) 2022年12月15日 (四) 16:44 (UTC)[回复]

運動憲章:第一輪社群諮詢即將結束[编辑]

大家好,

謹代表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我們想要感謝所有參與運動憲章第一輪社群諮詢的人。

運動中來自各地的維基人就運動憲章的內容提供了他們的反饋和想法。如果您還沒有機會分享您的看法,我們仍歡迎您閱讀草稿並填寫匿名問卷;問卷一共有12種語言以上的版本。我們延長了問卷開放的時間,您在2023年1月2日前都還能填寫。如果您有其他的想法,也可以透過運動策略起草委員會的電子信箱(movementcharter@wikimedia.org)聯繫。

下一步計畫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將在2023年1月發佈最終報告。報告將透過不同渠道與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以及社群分享。

收到最終報告後,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將審查這些建議並溝通變更的部分;委員會將根據如何以及為何這些建議被採納或未被納入下一版草稿的原因提供解釋。2023年也將有更多參與運動憲章內容討論的機會,包括就批准程序和不同章節草稿的反饋;預計於2023年第二季度發生。

我們邀請您訂閱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月報,月報將發送到您自行選擇的個人討論頁上。每月更新仍會維持發佈在元維基上,分享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進度。

如果您有興趣成為運動憲章大使來支援您的社群,您仍然能夠報名。運動憲章大使個人與團體的補助金計畫將於2023年第二季度諮詢活動開始前重啟。

我們感謝您的參與及所付出的時間與努力,來幫助我們的運動制定憲章!

謹代表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

VChang (WMF) 2022年12月16日 (五) 17:23 (UTC)[回复]

大義覺迷錄》卷二卷三照抄張萬鈞、薛予生編譯版本自擬小標題,是否涉嫌侵權?--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2年12月13日 (二) 18:47 (UTC)[回复]

清刻本可知全数侵权,理当移除。看哪位同好有空全数校对了去顺便挪走——里边也是校对不足。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11:37 (UTC)[回复]

我想知道,为什么此书全览的卷首的造灵棋法怎么改都少掉这个“棗”字?

此前,我已经查字典把这个字更改上这本书的卷首了,可是不懂为什么,全览版的还是不能显示这个字。

备注:此“棗”字是“枣”的异体字 Junn How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02:13 (UTC)[回复]

试试这样?
https://www.mediawiki.org/wiki/Manual:Purge/zh DuckSoft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03:05 (UTC)[回复]
搞定了,多谢Ducksoft出手相助 Junn How留言2022年12月14日 (三) 14:09 (UTC)[回复]

请问有什么模板能实现「悬挂缩进」一个汉字?[编辑]

笑得好初集》的行文组织结构是这样的:每个笑话有两个部分,一是笑话本体,二是作者对笑话的评语。其中笑话本体是不抬格书写的,而作者的评语是整体抬一格书写的。我想在录入时保留这一点。

我注意到 Wikitext 语法有一个 : 用法,施于行首可使整段话缩进,例如:

这是没缩进的。

这是缩进的。
而且当这句话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的时候,自动折行后应当还是缩进的。

但是这个缩进的长度是两个汉字长,我想和原文一样缩进一个汉字。

我尝试了 Template:Gap

这是没缩进的。

这是缩进的。

但是当这句话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的时候,自动折行后就不缩进了……

虽然这个模板能自定义间隔的大小,但是他在自动折行之后就没有缩进了。

请问大家,有什么模板能实现我的想法吗? DuckSoft留言2022年12月24日 (六) 20:27 (UTC)[回复]

不知道Template:Dent是否适合阁下需求? 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2月25日 (日) 02:06 (UTC)[回复]
这太好了,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感谢!DuckSoft留言2022年12月25日 (日) 10:15 (UTC)[回复]

我难以逐个识别版权状态,如何上傳民國圖書?[编辑]

我获得了许多中文书籍。人们现在无法在线获取这些文件,因此迫切需要上传它们。但是,有些人进入了公有领域(PD),而其他则没有。我应该如何上传它们?由于美国保护期为95年,而且这时期出版图书的绝大部分作者已经去世超过了50年,我已经上传了95年前出版的图书(1209-1899 1900-1910 1911-1920 1921-1926)。对于1927-1949年出版的图书,由于数量众多,我无法自己一一验证,有两种上传方法:

  1. 发布图书列表,并请求用户识别 PD 图书并复制到另一个列表。 我将上传已识别的 PD 书籍。 优点:良好的版权保护。 缺点:老作者很难找到作者信息。 预计只有一小部分图书会被上传。
  2. 发布图书列表,并请求用户从列表中删除非 PD 图书。 然后上传每一本保留在列表中的图书。 如果非 PD 图书没有被用户删除,上传后发现是非 PD,则任何用户都可以举报删除。 优点:会上传很大一部分,有利于旧书的保存。 缺点:会增加管理员上传后删除的工作量。

请问哪个方案比较好?请留言Upload for Freedom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13:14 (UTC)[回复]

Portal:民國叢書 Midleading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13:22 (UTC)[回复]
大部分作者是找不到信息的,不仅是wikidata,google也搜索不到。 Upload for Freedom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13:23 (UTC)[回复]
  • 謝謝您無償分享。草草看了1921-1926書籍一遍,見得有幾個錯誤:
  1. 一書數見:陳垣《元也里可溫考》SSID-11336594SSID-13650172SSID-13650171SSID-13099677.全是商務印書館東方文庫版。
  2. 作者名字錯誤:《宋元戲曲史》SSID-13235082SSID-13735070,以上兩件作者是王國維,SSID-11312939則誤稱作者王海宇,這三本全是商務印書館文藝叢刻甲集本。
  3. 書名錯誤:SSID-13740575SSID-11279024SSID-13099630,以上三件書名《壬戌政變記》,皆是商務印書館東方文庫版。但是SSID-13740573應是《奉直戰爭紀事》,誤作《戍政變記》。
  4. 版權依然有效:冰心(1999年離世)、顧頡剛(1980年離世)各作品。
晞世道明留言2022年11月6日 (日) 05:04 (UTC)[回复]
一本书多次见到没问题,因为这些都是宝贵的图书。也许一些存在缺页、污损,可由其他扫描补充。确实存在metadata错误的问题,请纠正。对于版权问题,请提删。--Upload for Freedom留言2022年11月6日 (日) 13:08 (UTC)[回复]

希望大家到commons发表意见。--Upload for Freedom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1:49 (UTC)[回复]

如果没人支持我提出的方案,我就放弃了。--Upload for Freedom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11:19 (UTC)[回复]

建议:容忍用户到commons上传1949年以前的中文书籍扫描,上传后再识别版权不对的删除,到期恢复[编辑]

请发表意见 Upload for Freedom留言2022年11月12日 (六) 12:39 (UTC)[回复]

能不能给{{作者}}加个nocat参数[编辑]

不然的话给从属于两个朝代的作者分配模板参数会很困难,参见Author:让-雅克·卢梭。--Snowflake2022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23:25 (UTC)[回复]

或者多加几个朝代参数和国籍参数也行。--Snowflake2022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23: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