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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9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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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9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9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9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5月2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8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函所述情形,应查明甲之遗产请求执行,不得管收其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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