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335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字第2334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335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336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1年5月2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01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禁烟禁毒治罪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谓制造鸦片,凡加工于含有鸦片物质之行为皆是,以烟土煎制熟膏,除别有阻却违法之原因外,应构成该条之罪。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