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230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解字第322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30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23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9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05 页
相关法条:民法 第 8 条 ( 19.12.2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遗产税征收机关,非民法第八条第一项所称之利害关系人,不得为死亡宣告之声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