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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7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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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6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7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1月2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8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党务得认为公务一种对于正式党部有妨害行为可依妨害公务论罪至农工组织系民众团体之事有妨害行为合于刑罚法规何罪者可依各该条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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