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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5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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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5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05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5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9年8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55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奸商販運禁運物品,如直接售賣於敵人,係犯禁運資敵物品條例第六條之罪,其販運敵貨,係犯查禁敵貨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罪,軍人包庇奸商犯之者,如非辦理敵貨檢查鑑別登記及處分或執行查禁之人員,即係上開各條之共犯,應由軍法機關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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