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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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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9號解釋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10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1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7年1月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8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紙幣價額既漸形低落則票面金額與現銀之價額自有差異此時債務人以之償還其所負現銀之債務除得債權人許可及有特約者外關於債務案件自應依市價折合現銀縱有前命令嚴禁加水對於現有債權人自無拘束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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