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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05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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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055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056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057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大理院統字六七一號解釋並未變更惟二年上字一五五號判例近已酌改應參照統字一○五五號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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