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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00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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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007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08號解釋》
院解字第3009號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1月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3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船戶承運公家物品,中途盜賣,無論該物品是否為鹽,均應依懲治貪污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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