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8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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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83號解釋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184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18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7年9月1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52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所述錢商通例按日折計息每月併入原本如平均計算不超過年利百分二十之限制且為債務人所同意者不得謂為無效